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干嘛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05:51 232 人看过

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干嘛的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监察投诉条件是什么

劳动监察投诉条件: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二)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

1、保护权益举报是指举报人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保护的行为;

2、检举揭发举报是指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向劳动保障部门检举揭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保护权益举报:

1、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事实;

2、举报人是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个人和组织。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法定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保障监察即过去所称的劳动监察,国外亦称劳动监察。它作为一种国家干预责任,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的强制性手段,目前广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

劳动保障监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专门性

劳动保障监察不同于一般的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是由专门的机关为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所进行的专门监督;

(二)法定性

从国际上看,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进行是各国的通行做法。劳动保障监察履行的是政府的一项公共职能,其监察活动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必须依法进行。为保证监察执法的公正,其监察的主体、监察的范围、监察的措施以及监察程序均应依法进行

(三)行政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政府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地贯彻实施而采取的一项专门监督制度,因此劳动保障监察属于行政监督的范畴,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劳动监察大队有追缴社保的职责吗
    一、劳动监察大队有追缴社保的职责吗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对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劳动监察部门对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单位处理如下: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责令其改正、处于行政处罚,关于罚款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罚款是现场进行的不得超过50元,而大额的罚款一般是采取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进行。二、劳动者可否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是无法规避的。所以只要你与正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就必须为你缴纳社保,当然伴随着你也要根据规定缴纳社保。三、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
    2023-06-08
    466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能否对合同进行监察?
    没签合同劳动监察大队是会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辞退后没有补偿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工作人员会安排调解,如果无法调解,只能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
    2023-07-16
    22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哪些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用人单位哪些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哪些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1、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2、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3、参保单位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4、超时加班加点不支付工资的;5、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等变相收费;6、非法使用童工;7、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人事技术工种工作的;8、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9、单位招聘职工不办理备案手续;10、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的情形。用人单位哪些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哪些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2023-06-08
    413人看过
  • 单位害怕劳动监察大队吗?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企业的违法行为等。如果单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有违法行为的,受劳动监察大队的约束。所以单位是怕劳动监察大队的。劳动监察大队职责劳动监察大队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4、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
    2023-07-20
    283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上班时间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也不会上班,但是如果遇到节假日调休的,星球六、星期天也会上班。但是一般都会有人值班的。然后每天的工作时间根据季节会有不同的变化,具体的可以询问工作人员。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等。劳动监察大队执法权限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主要是劳动者的投诉,如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侵权等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
    2023-07-28
    445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罚款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监察大队罚款标准是什么1、一般用人单位如果具有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等情形,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五)女
    2023-08-08
    398人看过
  • 劳动仲裁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监察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劳动仲裁是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一、拖欠工资要找什么部门处理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是到当地的劳动执法检查大队进行投诉,而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者仲裁;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
    2023-03-11
    444人看过
  • 哪些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一、哪些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适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情形如下:(1)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执行。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二、劳动监察的主要特征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国家机关或组织。2、劳动监察的内容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遵守的劳动法律规范。3、劳动监察必须依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4、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劳动监察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劳动监察对象对行政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劳动监察决定一般不中止执行。
    2023-06-19
    296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解决期限是多久?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吗农民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等侵犯其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2023-07-28
    54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1、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2、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3、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4、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5、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6、违反国家规定廷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7、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8、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的;9、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10、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11、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式种的;12、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13、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
    2023-06-10
    362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备案的具体流程
    一、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一般程序:1、案件来源:(1)主动监察: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在主动监察中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简易程序”规定的案件,可以实施当场处罚。当场处罚案件须在二个工作日内报所属机关登记备案。(2)举报投诉:指公民向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检举他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控告自己劳动保障权利受到他人损害的情况。对举报案件受理与否在三日内给予答复。凡符合规定的举报,应在七日内立案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举报,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信函举报的应将其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举报人要求告知受理和查处结果的,应通知举报人。(3)上级委托和其他机关移送案件:接到上级委托和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及本级机构管辖范围的,应及时立案查处;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应及时回复并说明情况;属于劳动
    2023-07-09
    247人看过
  • 如何评价劳动监察大队的效果?
    有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仲裁搞不定能找劳动监察大队吗劳动仲裁搞不定能否找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模式是对单位明显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处罚,适用于举报。仲裁部门对双方争辩进行裁定,适用于投诉。前者相当于警局,后者相当于法院。如果没有新材料新证据,拿着法院判决去警局报案可能不会有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
    2023-07-06
    480人看过
  • 周末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安排
    不上班。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周末上班工作日休息违反劳动法吗周末上班工作日休息是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的不违反劳动法。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加班,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2023-07-22
    92人看过
  • 劳动监察和监督检查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是什么
    劳动监察和监督检查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是指法律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检查、监督、纠正、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它具有监督主体广泛、监督对象具体、监督内容全面、监督性质多样的特点。劳动监察和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有效实施的主要环节。劳动法监督检查制度劳动法监督检查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和个人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监督检查的任务主要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承担。监督检查的对象只是用人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是指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是什么?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人单位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
    2023-05-31
    127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受理劳动争议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过了两年时限的不予受理。对法院判决不服重新投诉的,不属于监察大队受理范围的他们不会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管员有编制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
      没有。每个事业单位每个部门正式编制都是通过编制办确定下来的,即使工作紧张也不可以在增加编制,劳动保障协管员本身就是编制外的岗位。劳动监察的内容有哪些 (一)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三)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四)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五)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六)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情况;(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
    • 劳动仲裁是属于监察大队还是劳动监察队?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劳动监察条例》有规定,已申请仲裁的,以仲裁结果为准。监察大队会撤消你的投诉。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只能选择其一进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
    •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有哪些,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8
      劳动监察机构的职权 主要包括: (1)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3)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地方劳动监察机构业务上受上一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职责的实施者为劳动监察大队。 劳
    • 什么是劳动监察大队?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1
      劳动监督受理范围:1。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2、被投诉用人单位明确,被投诉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责任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