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赔偿的区别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而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残一般法律不允许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4级伤残一次性解决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通常,如果一名工伤者如果25岁、4级伤残的话,如果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若在北京一般都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总额累计。如果1-3级还有护理费的话,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总额累计可达数百万元之巨。所以,1-4级伤残,国家法律一般不支持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伤者吃亏太大了。目前,在我国有的省、市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了1-4级可以一次性解决(如北京、天津等),但赔偿额真的是杯水车薪,建议伤者及其家属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还是按月赔偿有保障。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生效了,1-4级伤者的后半生将会更加有保障了: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二、怎样认定人身损害一次性赔偿协议的效力
(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需要确保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如果是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应被认为是一种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如果赔偿协议的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赔偿协议,该赔偿协议就应认定为是无效的。如果赔偿协议的一方是因重大误解而导致了意思表示的不真实,则应认定为是可撤销的赔偿协议;
3、由于相对方采取欺诈的手段,故意告知其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事实情况而导致一方出现重大误解的情况,这个时候赔偿协议应被认为是无效的,而不再是可撤销的。
(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需要排除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否是显失公平的,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该协议就是有效地,应该被履行。
(三)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需要保持“诚实信用”的原则
如果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中少列的应当赔偿的事项,虽然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达成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但是,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对少列的赔偿事项,当事人之间并没有达成协议,赔偿权利人可就少列的事项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
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体现,实质被认为是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仅就一部分达成了协议,而还有一部分没有达成协议,对于达成协议的部分,协议认定有效,赔偿义务人应该履行,对于没有达成协议的部分,被害人可以就没有达成的部分赔偿事项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这是对被害人请求赔偿权利的充分保护。
(四)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认定时进行实体权利处分行为的情况
双方当事人如果只是笼统地达成一次性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而没有分项列出各项赔偿金额的,如果赔偿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应当认定为双方当事人已经对实体权利进行了处分,只要这种处分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该处分行为就应被认为是有效的,当事人如果还要反悔,根据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不应被支持。
(五)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效力的是赔偿义务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当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或者没有适当履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时,被害人应当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履行赔偿义务。
三、人身损害一次性赔偿协议怎么写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事情经过:20XX年XX月初,乙方经甲方雇佣到甲处从事XX工作。20XX年XX月XX日XX时许,乙方在厂内进行XXX工作时不慎跌落,造成XXX颈骨折等损伤。在甲方垫付前期医药费XXXXXX元后,现双方本着“以人为本,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一次性补偿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X万元整(¥XX0000.00)。
(二)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个XX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的补偿款项,共计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XX0000.00)。
(三)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款项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30%的违约金
(五)乙方在获得该补偿金之前已经对相关标准及法律予以知晓,并对该方案中的补偿金额予以认可,亦对一次性补偿的后果清楚知晓并愿意接受。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七)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提出包括司法追诉权的任何形式的权益主张。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中间人(法律工作者):
年月日
-
赔偿的目的:赔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区别
497人看过
-
伤残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
158人看过
-
多次受伤一次性赔偿就一次
156人看过
-
一次性伤残和一次性医疗是由谁赔偿的
271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和补偿性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75人看过
-
一次性讲清无证和违建的区别
197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工伤一次性赔偿和一次性伤残赔偿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8【法律意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
社保卡一次性缴费和一次性缴费的区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1现在有很多卡属于预付性质,同时,一般办卡一次性缴费是有优惠活动的,肯定跟一次性消费价格不一样,建议您看一下以前办卡签订的合同时如何约定的,合同的性质是合约,及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消费形式,一般除了霸王性条款会无效以外,其他的应该是有效的,当然不一定合理,但如果在他的告知范围内,你维权比较被动。金额如果过高,服务及其差的情况,可以以违约为由与商家进行协商谈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