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份2014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已经公布,而在新版旅游合同对出游途中进店购物的时间、买卖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严格约束,是对旅游法实施后在旅游交易形式等方面做出的补充,今后游客旅游途中要购物,将有章可循。
同样的路线,安排购物的团只要3500元,纯玩团在4100元左右,不是说《旅游法》取消了购物吗?想去韩国旅游的徐小姐告诉媒体,她在很多旅行社里了解到同样的情况,购物团又卷土重来了,并且换了一个名称,购物协议团。
另一方面,也有游客在吐槽,出去玩么总要给亲友买点礼物,给自己买点旅游纪念品,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是希望导游能推介一些值得买的东西,介绍几个能放心买的商店,再给点时间血拼。纯玩,空手而回,很多人表示做不到。
4月17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4份2014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及《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媒体了解到,新版旅游合同对出游途中进店购物的时间、买卖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严格约束,是《旅游法》实施后在旅游交易形式等方面作出的补充。
也就是说,如果今后旅游途中要购物,将有章可循了。
旅途中不购物,游客投诉旅行社
走过香榭丽舍大街,路过老佛爷百货店,望眼欲穿却两手空空归来。刚从欧洲游玩回来的Ann反问自己,纯玩团里不购物,这样的旅行真是自己想要的吗。
新《旅游法》刚实施时,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这条规定无疑是给购物团下了封杀令。
泰国、韩国产品翻了一番,新马泰联程产品在万元以上,欧洲荷法意瑞4国游一下涨了近3000元。杭州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向媒体透露,新《旅游法》刚实施时,给旅游行业带来的阵痛不小,大多数游客都在选择观望,迟迟不下单,去年十一之后的报名人数环比下降了七成左右。
杭州XX旅行社行政管理中心副主任童某某说:当时新《旅游法》刚出来,购物被一刀切。影响最大的还是欧洲团,组团去欧洲的顾客消费能力都较高,但在法国买不了包包,在米兰买不了时装,自己抽空闲时间去购物,可导游不在身边,连基本的问价格也不会,我们反而经常接到这类游客的投诉。
适当在线路中添加购物点是有必要的。中国XX旅行社韩国部负责人王某某认为,中国游客的消费心理及消费习惯就是这样,到一个没去过的目的地,好看的衣服、包包,便宜的化妆品、日用品,总会带点回来。纯玩团行程安排得很紧,白天进不了购物店,游客只能在晚上的时候自己去,大型免税店用地图还好找,如果是一些特色小店,在一个语言不通的国家里,购物就比较难。我遇到一个游客,不知是看了什么节目,到韩国一定要去吃蜂巢冰淇淋,结果找不到,就对我们旅行社很不满。
另外,无自费项目也让不少游客的兴致大减。在一些海岛游产品中,如果游客不提前做好功课的话,一些经典的水上项目就会错过。游客因为语言不通,去找导游帮助,若导游不出面协助,游客就会指责我们的服务不到位。童某某说。
购物的时间地点,都要写进合同里
4月17日,新《旅游法》实施半年多后,与之相配套的新版旅游合同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在保持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完整性、规范性、公平性、引导性的基础上,作出了较大的改动和完善。
有三大亮点最值得注意:安排购物时,关于购物场所名称、地点、最长滞留时间、主要商品信息等均需注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果在未签协议的情况下发生购物、另行付费项目,合同中也应写明: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另外还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责任,针对滞留、甩团等行为,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其实早在去年年底,国家旅游局就下发通知,对第三十五条作出了新解释,意思是允许有购物和自费项目,但前提是要游客允许,并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当时的补充合同是杭州市旅行社行业协会统一制定的协议。像今年韩国游特别火热,无论是协议购物团还是纯玩团,5月份的产品早在一个月前就售罄了。童某某认为,如今这个新的合同出来不到一个月,普及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形式上和此前已在用的旅行社行业协会制定的协议差不多,相信很快就能被市场接受,新版旅游合同确实给消费者提供了更为透明的权益保障。
一下子出了四份示范合同,进店购物具体地点、时间长短都将在游客签字后生效,无疑是一次质的飞跃。王某某说,旅游合同是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的重要交易载体,尽早让旅行社全面启动新版合同,也是帮助我们提高品牌形象,让市场秩序更加井然。
-
旅游合同要求去购物场所,游客可以不进去吗
429人看过
-
上海:旅游安排购物拟签合同
250人看过
-
新旅游合同是否变相强制购物
83人看过
-
旅游购物难退货
322人看过
-
旅游时保单合同要带吗
453人看过
-
低价团购出游产品要签的旅游合同
370人看过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
旅游者旅游时购物的权利如何保障?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2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交易的双方都应当遵守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价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享有自主的选择权。旅游者在旅游期间购物,买卖双方也必须坚持上述原则,任何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的购物行为,都是违法
-
旅行社在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时,是否该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依据相关规定,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有保险代理人资格的旅行社或直接从保险公司自愿购买旅游者个人保险。旅行社在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
旅游被骗购物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8根据我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当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双方协调,当发生旅游被骗购物时,可以先和旅行社进行交涉,共同协商解决途径。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旅游被强制购物怎么办,旅游被强制购物如何维权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如果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必须立即以合理的目标为目标,如果发生争议无法解决,首先要保护自己的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行结束后反映在旅行社解决。如果消费者无法与旅行社达成和解,消费者可以打电话给旅行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旅行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打12315投诉电话。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1、消费者在
-
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之外的哪些购物活动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30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因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等情形,以任何借口、理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