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育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09:16:22 433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改善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保障水平,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保障每个职工充分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适用范围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9%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生育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四、待遇享受

(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

2、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连续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因依法关闭、破产、撤销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终止的,其职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合同终止后10个月内发生生育的,享受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在职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交用人单位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证明和经办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配偶是城镇户口的须提交失业证或其居住的城镇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书和经办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配偶是农村户口的须提交其居住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书和经办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四)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个人包干结算办法,同时积极加强生育保险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协议结算。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包干结算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顺产:4000元;

2、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5000元;

3、剖宫产:6000元;

4、产前检查:1000元;

5、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

产):2000元;

6、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800元;

7、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800元;

8、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500元;

9、皮埋术:200元;

10、皮埋取除术:150元;

11、输卵管结扎术:2000元;

12、输精管结扎术:1000元;

13、输卵管复通术:2500元;

14、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五)职工生育给予1000元生育营养补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000元。

(六)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职工,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的,在具备卫生部批准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施行人工受精或试管婴儿技术的,每次施行手术产生的医疗费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七)职工因生育、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八)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计划内生产的,不论胎儿是否存活,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生育营养费补助费。

(九)生育保险待遇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五、其他

(一)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原来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医疗费用统筹的,原参加统筹期间缴费,视同生育保险缴费。

(二)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中办理代扣,缴回市财政。

(三)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18]78号)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事业单位,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且移交前未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原标准给予支付。

(四)职工领取生育或计划生育假期的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期工资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月平均工资(元)÷30(天)×假期天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

(五)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昆明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昆明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六)用人单位在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生育保险费。

(七)统筹区域外的生育保险关系转入本市,其转入前后缴费期限可连续计算。

(八)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当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在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时间内足额补缴所欠的欠缴费用和滞纳金的,在欠费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有哪些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在最受关注的待遇享受上,《昆明市贯彻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文件的实施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额度按包干结算的方式执行,其具体标准是:顺产4000元、难产5000元、剖宫产6000元、产检费1000元、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报销2000元、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报销800元、放置和摘取节育器手术分别报销8000元和5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结扎术分别报销2000元和10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复通术分别报销2500元和2000元。除了医疗保险费外,职工生育还将获得1000元的营养补助费。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就增加1000元。另外,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职工,
    2023-05-08
    265人看过
  • 2023年昆明新生儿医保政策
    新生儿医保其实就是平时讲的居民医保,只不过针对的是出生12个月以内的新生宝宝。宝宝成功入户就可以办理宝宝医保卡,享受医保报销。昆明新生儿医保政策昆明新生儿如何享受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含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12月25日,保险待遇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若新生儿出生落户在昆明,按规定在出生后一年内(含一年)参保并缴费的,医保待遇可追溯到出生之日。若昆明户籍新生儿的母亲(或父亲)参加居民医保的,且在待遇期内,新生儿出生当年可视同随母亲(或父亲)参保,享受其母亲(或父亲)保险待遇。新生儿应在出生当年参加居民医保并缴费。昆明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昆明户籍新生儿,出生一年内参保的,待遇追溯期内全额垫付的住院医疗费,按“住院医疗待遇”或“外地住院医疗待遇”标准零星报销。
    2023-05-08
    388人看过
  • 2023年山南生育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山南生育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该项新政策有两大亮点,一是将本市的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二是取消本市生育政策的户籍限制,下面是详细的介绍。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为二孩政策开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公布的纲要中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生育保险后可享受到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在医院生产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产前检查费用,生育津贴则是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目前,生育保险主要覆盖城镇各类企业,筹资模式主要为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政策取消户籍限制,将所有从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内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其弊端开始显现出来,主要
    2023-05-08
    362人看过
  • 社保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至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80天以上;3、缴费比率为缴费基数×1%的人员。(二)、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1、参保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2、参保职工难产的可赔付4000元;自然分娩可赔付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00元。3、参保用人单位的男性职工如配偶无工作单位,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补偿金1500元,并支付7天的生育津贴。4、参保职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因计划生育手术、绝育等医疗费用的待遇标准为:职工实施绝育、复通手术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官内节育器术的一次性补贴10元。(三)、
    2023-04-16
    252人看过
  • 最新生育保险政策
    最新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社会政策,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来立法的,具有国家政策支持。而各地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完善各地生育保险制度,对生育职工提供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为了更透彻的了解生育保险,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政策法规是无法忽略的。(一)、法律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
    2023-04-19
    273人看过
  • 云南生育保险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云南生育保险新政策一、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指导思想完善云南省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改善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保障水平,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保障每个职工充分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二、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适用范围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三、云南省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9%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生育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四、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待遇享
    2023-05-04
    47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生育保险新政策有哪些生育保险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
      生育保险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 一、生育保险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报销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至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80天以上; 3、缴费比率为缴费基数×1%的人员。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 1、参保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
    • 生育保险的新政策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
      生育津贴政策规定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3.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4.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
    • 生育保险报销有哪些新政策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31
      国务院办公厅2月4日公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未纳入试点地区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12个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为: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市、四川内江、云南昆明。 合并后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不会变为“四险一金”,两险合
    • 生育保险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7
      生育保险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 一、生育保险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报销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至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80天以上; 3、缴费比率为缴费基数×1%的人员。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 1、参保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
    • 生育保险新政策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1
      生育保险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 一、生育保险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报销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至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80天以上; 3、缴费比率为缴费基数×1%的人员。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 1、参保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