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休养期间都有什么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8:50:32 323 人看过

工伤休养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原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如果受伤员工在工伤的医治期间则停发其工资,改为按照每个月发方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标准是工伤员工本人在受伤以前的十二个月之内的每月平均工资的收入。职工所在单位若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的,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维权。

一、停工留薪期待遇有什么变化

停工留薪期待遇没有变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后单位让请假条

工伤后,直接向用人单位申请休工伤假就可以的。工资待遇不变,不能按照自离不需要写清假条,有医院的病假条就可以,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违法。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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