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可行。
全日制双重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一家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由该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劳动者却不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为另一家单位提供劳动,并领取劳动报酬。
因全日制双重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屡见不鲜。为此,贾律师提出,可通过完善劳动合同来降低风险概率。首先,在劳动合同中,增加员工目前所在单位的名称,以及该员工与目前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状态。
对于社会保险,合同里可增加如下条款:
第一,鉴于乙方(员工)已由原单位交纳社会保险并将继续缴付,现甲方单位只依法交纳工伤保险,乙方不主张其他情况;
第二,乙方(员工)要以每半年为周期向甲方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以此,通过规范劳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理清劳动合同管理中的纷繁复杂的各种情形,从而实现依法用工、有据可依。
劳动者能否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员工从原单位病退之后来到新的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新公司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与新公司之间关系是否仍属于劳动关系?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审判决原告厦门某快递公司(下称快递公司)与被告张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原告支付被告张某劳务报酬5250元。
法院查明,张某是浙江省一县邮政局负责EMS的经理,后因病退在家休养,其劳动关系及人事关系都还在该邮政局。2013年8月,张某经朋友介绍到厦门某快递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快递公司也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1月,张某主动离开公司。
何为双重劳动关系?该案中张某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张某又能否取得经济赔偿等问题?双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同一时期与两个不同的用人单位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为两个都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都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种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是两个劳动关系中只有一个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另一个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实际参加了单位的工作并取得了劳动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在本案中,张某从原单位病退后,到快递公司工作,但未转档案,社会保险也仍旧由原用人单位缴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按劳动关系处理的情形,但张某确实为该公司付出了劳动,可以认定张某与快递公司系劳务关系。由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张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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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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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以及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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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非全日制劳动者是否可以建立双重或者多重劳动关系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61、可以。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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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能否建立劳动关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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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务关系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6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累计工时每周超24小时就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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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1、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2、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保护。 3、区分: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