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否可以限制借款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6:41:30 202 人看过

借款合同适用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是有不安抗辩权的,当出借人给付借款前,发现借款人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造成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

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只有借款人负有偿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之一则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且只能产生于双务合同,当事人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因此,借款合同中不适用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安抗辩权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可以有不安抗辩权吗
    借款合同是有不安抗辩权的,当出借人给付借款前,发现借款人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造成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13
    498人看过
  • 借款合同可否行使不安抗辩
    可以的,只要满足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即可。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023-06-13
    400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吗
    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什么叫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清楚有先后履行顺序,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在对方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先履行义务一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
    2023-06-13
    228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吗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一、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有以下构成要件:(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二、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实施权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三、行使抗辩权需要受到哪些限制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下列方面的限制是:即当事人需要互负债务,且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方才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在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方才能适用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
    2023-03-28
    274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吗
    一、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吗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于借款合同,但一般适用于法人、其他组织、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是单务合同,而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双方互负债务。二、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如何不安抗辩权行使之后会对相对人产生不利影响,此即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那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如何或者说体现在哪些方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一)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不能履行合同的状况可以先中止履行合同。实践中当事人行使中止履约权时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履约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等给付的现实危险。当事人在中止履约后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及时通知对方。(二)解除合同的法律适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中止履行后,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按《民法典》规定,在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两个:
    2023-04-14
    356人看过
  • 什么是借款合同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一、借款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一样,只能产生于双务合同,当事人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2、必须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有权行使,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相反,不安抗辩权是依照合同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是暂停自己的给付的行为。其前提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3、须先履行合同义务的该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不能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合同订立后,在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履行能力丧失或者其他情况以至不能保证合同的履行,这
    2023-06-23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不安抗辩权
    相关咨询
    • 不安抗辩权是否可以适用借款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于借款合同。 不安抗辩权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中止履行。
    • 借款合同的不安抗辩权是否可以适用借款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于借款合同。 不安抗辩权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中止履行。
    • 借款合同是否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31
      1、借款合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一方主观上具有逃避债务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行为;当事人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况;、其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
    • 借款合同是否有不安抗辩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8
      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不可以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 借款合同可否行使不安抗辩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30
      借款合同能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从不安抗辩权的定义出发,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借款合同分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自然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通常认为是单务合同、实践合同,一旦出借人交付借款,借款合同才成立并生效,自此,出借人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