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治安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21:10:09 150 人看过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非法对被侵害人身体实施强制,并足以使被侵害人行动自由受到限制。并没有明确指出需要几个小时才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只要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定义,就会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一、分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

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分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

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有一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叫“学习”
    广东廉江政府下发砂场招标方案,当地村民称其中300多亩集体土地遭侵占。今年4月,800名村民将市长等13名政府官员告上法庭,要求讨回土地,法院目前已受理案件。此前,在上访过程中,几名村民被教育学习6天至19天不等。(《南方农村报》8月16日)中国的语言丰富多彩,有时丰富多彩得让你哭笑不得,比如非法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人家却说这是学习,把你丢进精神病院是再教育,限制在景区叫旅游。这些都是一些地方官员对付上访人员的做法,媒体已经报道过不少。在一些政府官员看来,这样限制人身自由的学习、再教育和旅游,都是不违法的。报道说,当地村干部和村民一起上访讨说法,一年多的上访不仅未能争回土地,也没有让土地免遭破坏,反而受到了政府的特殊待遇——被送到廉江市武装部进行学习。廉江市委办的一名干部告诉记者说:这主要是对他们进行教育他们待遇不错,每天都有20元伙食补贴,还有专人上课。村民的回应却是:什么待遇不错,分明是
    2023-04-24
    463人看过
  • 违反管制有权利限制自己人身自由吗
    管制限制人身自由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后对人身自由是有限制的,禁止当事人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来说,就是县或县级市的公安局以及大中城市所辖区、县的公安分局。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公安特派员以及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依靠治安保卫委员会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向管制犯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实,管制的起始日期,同时宣布管制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一、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应该如何执行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在司法实践中,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可以指派所属的派出机构或者有关单位的保卫组织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向
    2023-03-04
    261人看过
  •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致人死亡是否够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
    2023-06-01
    243人看过
  • 限制人身自由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
    一、什么是限制人身自由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用各种各样方法、手段等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情节较轻者,不会够成刑事处罚的行为。其实表现形式很多,如(非判刑、管制、拘留警察命令等法定原因或单位合法纪律约束)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活动、居住;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二、什么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三、限制人身自由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非法拘禁罪的程度更强,已经构成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程度较轻,
    2023-04-12
    385人看过
  • 利川两城管执法员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公诉
    两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将一名骑人力三轮车的车夫殴打致轻伤。12月19日,利川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执法人员麦某、张某提起公诉。检方称,麦某、张某均系利川市城建城管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今年3月15日下午3时许,受害人郭某骑一辆人力三轮车拉货至该市城区北门途中,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因该路段按规定此时禁止人力三轮车驶入,故执法人员予以纠正,并将人力车绑在执法车后,要求郭至城管监察大队接受处理。郭要求不能下人力车上的货,并趴在三轮车上不准下货。此时,麦某在未着装和出示任何执法证明的情况下,将趴在人力三轮车上的郭某拉下车。双方发生拉扯。郭后被麦某、张某推上执法车。上车后,张某扭住郭的左手,并将郭的颈部按住,麦用拳头朝郭的面部、胸部、背部乱打,并将郭强行带到利川城管监察大队。后经该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郭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检察机关认为,麦某、张某在行政执法过程中,
    2023-06-06
    493人看过
  • 三男子替人讨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芝罘区南大街文化宫附近某银行门前,数名便衣警察将取款后正欲离开的3名男子抓获。自此,牟平警方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里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件。当日下午2时许,牟平区文化办事处的张女士到牟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她的男朋友王某刚刚在家中被3名男子绑架挟持走,对方临走时摞下一句话打款8000元到某帐号方可放人,否则后果自负。刑警大队迅速布控,并立即向烟台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请求支援。通过刑侦手段得知,不法分子已经进入了芝罘区。而此刻,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开着车不停地催促张女士汇款,不停地变换放人地点。瞅着银行结算时间临近,将停止当天交易,也就是说如果不立即把钱汇出去,人质王某就可能有生命危险,为了做到万无一失,刑警大队要求张女士与对方保持电话联系,同时派出便衣民警悄悄潜入芝罘区。下午4时10分左右,在刑警大队的安排下,张女士将5000元现金汇到了犯罪嫌疑人指定的帐号上。此刻,犯罪嫌疑人的
    2023-04-24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限制人身自由治安处罚是怎样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期限是多长时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3
      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有行政拘留,在存在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之日,公检法机关穷尽所有法律程序,适用完毕所有法定期间,可以将犯罪嫌疑人羁押一年零六个半月。刑事拘留由公
    • 管制是否会限制人身自由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管制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主要是禁止当事人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根据《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 被别人限制了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判多久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5
      限制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但肯定是具有强制性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 1,不顾及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2,使用强制性手段,如实施捆绑、关押、禁闭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留置盘问 2、行政传唤 3、管束或约束身体 4、扣留 5、强制隔离戒毒 6、收容教育 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
    • 限制人身自由罪是刑法多少条,非法拘禁罪与限制人身自由罪如何区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限制人身自由不是一个罪名,而是一种行为,且有合法与非法之分。非法拘禁罪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罪名,具体规定如下:“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
    • 绑架罪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1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在客观方面均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但在客观上的相似性并不能混淆两者之间的质的区别,二者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主观犯意的目的和故意的内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