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犯罪所得的赃物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12:32 434 人看过

我舅舅在浙江打工,主要是收点废品。(和我姨姨在一起)2008年6月26日因买了别人偷来的东西(市场价值4000元),由当地公安局拘留。(我们家是新疆的,当地的公安局把拘留通知到了我们家。)7月9日,转成了逮捕。(过后我们收到了逮捕通知)至今,仍被关在看守所。从被拘留起就再也没让家人见过,我姨姨去看守所去问,他们说法院还没有判下来,不能看。现在都四个月了,还没有消息,我该怎么办呀?

张蕴章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你舅舅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家属应当尽快为他聘请律师。律师通过会见和阅卷,会尽量找出对你舅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理由。

相关法律知识:

罪体

行为: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行为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四种情形:

(1)窝藏赃物。这里的窝藏赃物,是指提供藏匿赃物的场所。

(2)转移赃物。这里的转移赃物,是指将赃物由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

(3)收购赃物。这里的收购赃物,是指为自己或者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

(4)代为销售赃物。这里的代为销售赃物,是指为罪犯销售赃物。

客体: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客体是赃物。这里的赃物,是指因犯罪所取得的赃物。

罪责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主观心理状态。这里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根据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窝赃销赃罪的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应当根据案例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

处罚

根据刑法第312条之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赃款购买的物品是不是赃物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用赃款购买的物品属于违法所得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退赔。同时,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如果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在犯罪分子处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因此,若用赃款购买的物品被公安机关扣押且已退赔给受害人,则该物品属于赃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退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
    2024-01-05
    67人看过
  • 收购来历不明赃物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
    2023-05-05
    255人看过
  • 购买赃物后自用是否构成犯罪
    购买赃物(明知是赃物)后自用仍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6-12
    438人看过
  •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运输构成何种罪名?
    属于盗窃罪的共犯,该行为亦构成盗窃罪。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帮助故意是指帮助他人(主要指实行犯)犯罪的故意。帮助犯在其主观上具有双重的心理状态。该行为可以视作以实际行动与被告人达成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帮助行为是指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他人盗得储蓄卡后,明知来路不正仍帮助提取款盗窃罪还是转移赃物2001年11月26日晚,蒋某入邻居家窃得建设银行储蓄卡(卡内有现金17万余元)以及与卡配套使用的活期存折、身份证及载明卡密码的信封。次日,蒋某在建设银行的自动取款机用卡提取现金5000元,并重新设定了密码,后到商场刷卡购物。28日,蒋某碰到朋友冯某、孟某,两人明知蒋某的卡来路不正,仍与蒋某一起在商场、酒店刷卡消费。12月9日,冯某、孟某又帮助蒋某用该卡从银行提取现金11.74万元,并分得部分赔款。后3人将卡销毁,此时卡内仅剩存款48.79
    2023-07-10
    386人看过
  • 赃物犯罪案件中赃物怎么认定?
    如果说这世界最容易遭遇到的犯罪,估计就是偷窃了。在街上、在汽车上,经常出现手机被盗、钱包被盗的事情。那么对于这种赃物犯罪案件中的赃物应如何认定呢?今天我们就这个“赃物犯罪中的赃物认定”进行相关介绍。我国《刑法》是将赃物犯罪作为妨害司法活动罪予以规定的,从这一认识出发,赃物也就是他人犯罪所得之物。那么,以下问题就需要明确界定:一、关于“犯罪所得”的理解对于“犯罪所得”如何理解?所谓犯罪所得的赃物,就是指由原罪的犯罪行为直接取得之物。1、作为供犯罪使用之物即犯罪工具的物品不在此限;2、犯罪人自己所有的违禁品均不属于赃物的范畴;3、犯罪所生之物即原罪行为实施直接产生的物,如伪造货币中的假币,亦非犯罪直接所得之物。而行为人明知犯罪所生之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应依照刑法分则的相应规定定罪,如:明知是假币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可以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而帮助销售行为则可以构成伪造货
    2023-06-23
    74人看过
  • 购买赃物后的损失怎么办
    一、购买赃物后的损失怎么办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必须有主观上的“明知”。对赃物并不知情,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条是处理善意占有赃物的一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办案中已经查明犯罪分子卖掉的赃物,应当予以追缴,对买主确实知道是赃物而购买的,应将赃物无偿追回,予以没收或退还原失主;对买主确实不知道是赃物,而又找到了失主的,应当由罪犯按价将原物赎回,退还原主或者按价赔偿损失”。买赃物
    2023-06-02
    419人看过
  • 购买明知的赃物属于什么罪
    明知是赃物而购买是违法的,能不能构成犯罪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我国刑法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状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可以看出,购买赃物其实是一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同时根据司法解释对犯罪数额和情节的要求,通常作犯罪处理的有以下情形:(一)购买的赃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赃物本身的价值,而不是购买的价格;每个省可以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二)一年内曾因购买赃物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购买赃物行为的;(三)所购赃物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四)购买赃物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五)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的。
    2023-03-15
    479人看过
  • 犯罪所得购买的房产和股票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相关财物的处理有追缴,责令退赔,返还,没收,上缴国库这几种方式。1、追缴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就应当随时予以追缴,这既是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因为原物也是证据,也是为保障审判结果的顺利实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追缴。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违法所得是物的,应当追缴原物,若非原物,则不宜追缴。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物应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如前所述,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具有证据作用,应当是原物。第二,对于违法所得的钱款,应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学界存在争论。2、责令退赔在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原物及款项无法追缴的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应责令犯罪分子退赔。3、返还被害人或没收、上缴国库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
    2023-03-13
    244人看过
  • 违法所得是赃款赃物吗
    赃款和违法所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赃款指的是通过非法活动所取得的一切财物,而违法所得指通过违法包括犯罪所获得的财物。违法所得包含赃款赃物,赃款赃物是违法所得的一部分。而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因此,赃款和违法所得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对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
    2024-01-05
    445人看过
  • 赃款赃物与违法所得的区别
    一、赃款赃物与违法所得的区别违法所得与赃款赃物在实践中经常被混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既使用违法所得,也使用赃款赃物,而司法解释中多称为赃款赃物。《法学词典》对赃款赃物的解释是犯罪分子用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贪污、受贿、走私、投机倒把等非法手段取得的金钱和物质。目前对赃款赃物的理解主要有以下观点:1、赃款赃物就是犯罪所获取的财产。因此,违法所得和赃款赃物是一种包含的关系,违法所得包含赃款赃物,赃款赃物是违法所得的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2、赃款赃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赃款赃物指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利益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都属于赃款赃物的范畴。狭义上专指犯罪活动获取的财物和用于犯罪活动的财物。3、赃款赃物是指行为人通过非法活动所取得的一切财物。4、违法所得指通过违法包括犯罪所获得的财物。二、赃款赃物与违法所得的区别的分析及法律知识分析上面对赃款赃物的理解,主要
    2023-04-12
    447人看过
  • 用赃款购买的股权是否赃物
    一、用赃款购买的股权是否赃物1、用赃款收购股权的,股权收购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股权收购行为没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二、赃款赃物怎么认定1、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2、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
    2023-03-07
    411人看过
  • 犯罪所得购买的不动产能否善意取得
    用犯罪所得购买的不动产不能善意取得,用犯罪所得购买的不动产,也是属于非法所得,一律进行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一、什么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从事交换的当事人往往并不知对方是否有权处分财产,也很难对市场出售的商品逐一调查。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后,根据转让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使交易无效,并让受让人返还财产,则不仅要推翻已经形成的财产关系,而且使当事人在从
    2023-03-04
    87人看过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是指赃物价值吗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是指赃物价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第(二)项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综上所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在三千元到一万元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十万元以上的,或实施该行为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司法解释是什么2015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
    2023-03-28
    69人看过
  • 买黑车本以为捡了大便宜谁知犯收购赃物罪被判刑
    问:我的朋友于某,以200元的价格从李某处购得旧摩托车一辆(实际折合市场价格600元),事后怀疑可能是赃车。次日把摩托车还给李某,李某说,暂时没钱,过几日再还,并当即把摩托车取走。几日后,李某偷车一事东窗事发,于某也被公安机关以收购赃物罪逮捕。律师同志,公安机关认为购车赃款没有退回李某手中,故退赃不成立,公安机关对于某的处理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难道李某本人承认于某已退摩托车这一事实,只因暂没有退200元赃款,退赃就不成立吗?我想咨询一下法律上对于退赃是怎样认定的?答:《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998年最高法院等《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罚。该《规定》第
    2023-04-25
    23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购买价值200元的赃物,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8
      200元,不构成犯罪,但是有可能会治安处罚
    • 隐瞒犯罪所得转移赃物如何判刑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20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明知赃物而购买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吗?为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7
      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你的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如果情节较轻,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如果情节严重,就触犯刑法,就要按照刑法中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来处理。你赶紧去自首吧。可以从轻处罚。
    • 罪犯得到赃物买车构成犯罪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司法解释,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劫的机动车,实施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等行为的,以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在不知情时购买了盗窃所得的赃物怎么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24
      1、如果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赃物,属于是善意第三人,那么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失主追回赃物之后,可以就所受损失向出卖人追偿,追回支付的货款。 2、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七条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