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纳入不动产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50:43 59 人看过

据介绍,此次试点对象将重点放在镇改市工作。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

具体来看,试点重要内容,是探索建立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成本分担包括,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

据了解,政府将承担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公共成本。企业则应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与此同时,试点地区需制定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具体落户标准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居住年限挂钩的具体办法,主动承担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

>>解读

人口向大小城市两端聚集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人士表示,从现阶段人口流动方向来看,人口向大城市和小城市两端聚集。从数据来看,我国57座人口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集中了1.66亿人,占全国城镇人口的27%。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与小城镇,集聚了全部城镇人口的51%。其中县级单元聚集了全国新增城镇人口的54.3%,是城镇化的重要层级。上述人士表示。

>>关注

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退出

据了解,在农村宅基地方面,试点地区需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将农民房屋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将宅基地和农房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并率先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据消息人士透露,试点地区将在农民用房确权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实现形式和途径。与此同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探索超标准宅基地处置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卫星拍照
    一、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卫星拍照土地确权卫星定位地图可以去市里面的国土局查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内容有误的,可以持村委会证明、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农业委员会申请更正。对于农民来说,土地确权登记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制度保障,也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迫切需要。只有通过确权颁证,才能确定土地对应的权属关系,才能随即展开其他各项改革工作。例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之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有了保障。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逐渐稳定和完善,使农村土地用以抵押融资成为可能。农民也将因此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二、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
    2023-06-07
    21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时的变更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转让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十五日内,持转让合同或者协议、土地税费缴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等申请变更登记:1、依法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2、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所有权变更而使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什么意思简而言之,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国家为了盘活利用农民闲置的宅基地,将宅基地的权利分成三项,即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资格权。三者的具体规定如下:1、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在三项权利之中,宅基地所有权是唯一不可以转让的权利。2、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3、宅基地
    2023-03-21
    268人看过
  • 哪些情形的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
    1.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宅基地;2.城镇居民在农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3.跨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的宅基地;4.因依法查封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宅基地;5.已异地安置或批准新建,应拆旧房至今没有拆除的宅基地;6.农民建房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未经处罚、补办审批手续的宅基地;7.在农民建房审批中隐瞒的旧宅基地;8.自行灭失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9.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10.其他依法不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宅基地。以下特殊情况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发证?(一)对不符合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违法超占宅基地,且违法超占不足一间(46平方米)的房屋,确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拆除的,可对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违法超占部分在土地登记簿、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占面积,超占部分待今后拆建、翻建时予以拆除。宗地图按实际使用范围绘制,可以区分违法超占位置的用虚线标注;如确实无法区分违法超占位置的,在宗地图上
    2023-02-15
    8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登记是否受户籍地限制
    是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户口不在本村应当不能办宅基地证。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宅基地登记规定第十六条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第十七条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第十八条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
    2023-07-09
    236人看过
  • 农村劳动力纳入失业登记范围
    3月14日,记者从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德州将实施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2015年,全市要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将实施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重点解决农民工在同工同酬、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认定一批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完成一所创业大学建设等。社会保障方面,2015年全市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73万人(其中职工养老保险78.8万人)、526万人、35.32万人、59.8万人和39.5万人。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快推进各类人员全覆盖;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23-06-09
    402人看过
  • 农村登记宅基地及房屋产权是想干什么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未登记的不动产,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二、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
    2023-03-27
    220人看过
  • 宁夏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费全免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决定对今年宁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地籍调查费、工本费一律免收,为全区农民减负约820万元。目前,全区尚有41万户和1130个村未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占全部登记发证工作的40%和50%。为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区在2009年底前,将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分别达到80%以上。以往,地籍调查费、工本费一户按有关规定收取20元左右。
    2023-06-10
    11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登记2022年开始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4、审批公告期满
    2023-07-07
    254人看过
  • 退出已确权的农村宅基地后,如何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
    办理注销登记的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3、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共有证);4、不动产灭失的另需提供:土地使用权灭失证明或房屋倒塌的情况说明或拆迁合同及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5、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另需提供:放弃权利的承诺书;6、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另需提供:(1)征(收)地批准文件;(2)属征地拆迁的,还应提交征地拆迁补偿合同;(3)属迁建收回的,还应提交原宅基地退出协议书;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不动产权利消失的另需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哪些情况可以注销登记?(一)不动产灭失的;(二)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三)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
    2023-04-16
    42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登记?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理由如下:1.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民按户申请使用,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只是家庭的代表人,其并不能独占宅基地使用权。2.根据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那么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就终止,其生前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3.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份额的划分。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
    2023-04-23
    30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农村去哪里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农村去哪里登记目前不动产已实行统一登记,但具体到哪个部门登记,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所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可咨询当地政府人员获悉相关情况。因为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不动产需要实行统一登记,但在全国范围内,现在还没有明确且统一的登记部门,各地各县市是根据自身情况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的。在做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基本上要走下面几个流程:(一)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二)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三)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为此,你需要带上下面的文件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
    2023-06-08
    474人看过
  • 农村老宅,宅基地面积过大能办理登记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要求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要充分发挥村自治组织依法管理宅基地的职能。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利用的监管。农民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中国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多少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
    2023-05-04
    370人看过
  • 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及其代理机构需要严加规范,重点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登记资料。对于其中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尤其房产测绘成果、宗地图等专业性强的资料来说,确实需要专业的测绘公司进行测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鼓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专业不动产登记代理公司办理不动产登记,亦可以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政府通过招标确定不动产登记代理公司对辖区内不动产进行登记调查,再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最终审核。实践中,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测绘等业务如果由基层国土资源所来承担,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专业人手不够和经费不足。但是,农民群众委托专业测绘公司等代理机构来实地测绘,又面临收费标准不统一甚至乱收费、乱涨价问题。对此,建议国家层面着力优化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业务,同时对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予以规范,尽量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
    2023-04-16
    75人看过
  • 农村登记了宅基地产权后就拥有了产权了吗?
    农村登记了宅基地产权后就拥有了产权了吗?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是指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是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前提下,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基本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这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也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农村家庭的不动产权,一般记在户主身上。户主过世后的不动产
    2023-04-16
    36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登记是怎么回事?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2
      农村宅基地登记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领取土地部门统一发布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位,每个宅基地必须填写。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和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所有权证明。
    •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更正登记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2.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
    • 农村宅基地用地登记申请表范本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1
      乡(镇、办事处)村(街)村民组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右边 栏目 由乡 以上 土地 部门 填写 拟占地位置 东至 现有宅基处数 年龄 南至 现有宅基面积 家庭人口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西至 申请宅基面积 占地类型 是否符合村镇规划 北至 申请 理由 共同居住 家庭成员 关系 姓名 性别 年龄 群众代表村民组意见 年月日 乡、土地所城管办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乡政府、办事处意见 村委会计生主任意
    •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怎样登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0
      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申请房屋登记。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
    • 农村宅基地登记处在哪里查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9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在网上是无法查询的,只能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土管所查询。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3、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4、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