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营运时遇害身亡家属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败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52:37 120 人看过

今天,一起因的哥在营运载客时被歹徒劫杀身亡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案,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出租汽车公司与的哥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的判决。

2006年3月29日,的哥胡某在营运中于成都城郊被歹徒劫杀身亡。之后,其爱人为获得工伤赔偿,要求确认的哥与出租车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被劳动仲裁裁决支持。但出租汽车公司对此不服并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与的哥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

而在2003年4月,的哥胡某同另一人一起就与涉案出租汽车公司签订《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约定二人一次性缴纳承包金12.9万元,风险保证金5000元,将出租汽车公司一捷达出租车承包经营5年,在承包期前四年每月缴纳承包费5100元,最后一年为3300元,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由胡等二人自己承担办理,合同期满后,营运车辆的所有权归胡二人,顶灯与计价器等设施由公司收回等。此外,合同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胡某遇害后,胡的妻子继续承包经营该出租车,并享有和履行承包经营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该案中,胡的妻子与出租汽车公司对双方存在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关系的事实均无异议,争议的焦点是双方除存有承包关系外是否还具有劳动关系。

法院一审认为,胡某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社会、医疗等保险由自己承担办理,说明双方当时已明确是一种外在的承包关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是内部承包关系或劳动关系。且胡某虽在合同中还约定接受公司学习管理的义务,但这属于对行业规范的遵守,而非对出租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遵守,故该约定的内容也不具有劳动合同的特征。而劳动合同包含有劳动者的劳动身份权,具有不可承继的特性,但胡的妻子在其胡身亡后依法承继了承包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继续承包经营出租车,说明该承包合同未包含有劳动关系的属性。再者,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通过劳动或者服务所获取的劳动报酬具有相对固定性,而胡某依约取得出租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后,其收入构成为每日营运金额减去上缴出租车公司的规费和营运成本,有收益或亏损的可能,具有风险性,这与劳动报酬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通过对双方建立关系时的约定与履行实际进行综合分析,法院一审认定双方之间仅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不具有劳动关系的特征,故对出租汽车公司的诉请予以支持。

宣判后,胡某的妻子对此不服提出上诉,但最终还是被依法驳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吗,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多久
    一、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吗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必须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多久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因为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怎么收集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
    2023-06-22
    30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影响劳动关系确认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机关无权要求做劳动关系认定,只有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存在导议时,劳动行政部门才能要求做劳动关系认定.申请工伤的时间不是两个月,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申请是一个月,劳动者申请是一年。怎么确认劳动关系1、劳动者已经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下岗、内退职工)又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与其他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其他单位为被申请人请求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2、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不能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并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留用期间可按劳动关系处理。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
    2023-07-03
    222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为请求权
    一、确认劳动关系是否为请求权确认劳动关系为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债权人自己无法实现债权,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实现债权。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劳动关系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二、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吗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并未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做限制性规定,不宜以超过退休年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
    2023-06-17
    175人看过
  • 需要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但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劳动关系确认绝大多数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的事实劳动关系。从劳动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事实劳动关系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关系;(二)以口头形式约定的用工关系;(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从而规避用人单位业务的用工关系,如,形式为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加盟合同而实为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用工关系。一、劳动关系认定需要多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2023-03-31
    114人看过
  • 对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下称三德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三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原告从没有招聘被告作为公司职工,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判决】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职权,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的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直至行政诉讼。职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实际是为了确认工伤,而劳动关系确认属于工伤认定的主要组成部分。民事审判当中为了确认工伤而单独确认劳动关系,实际上等于变相剥夺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权。因此,凡是职工为了工伤认定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法院均不应以劳动争议案件
    2023-06-10
    265人看过
  • 公司否认受伤员工劳动关系败诉
    市二中院前不久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上诉案。某物流公司电工渠先生凭借一把车间房门的钥匙,最终打赢了官司,被终审判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渠先生2010年年底入职北京顺义一物流公司,担任电工一职,双方未签劳动合同。然而渠先生入职后不久,在工作中不幸摔伤,导致腰椎骨折住院治疗。公司却否认与之存在劳动关系。在申请仲裁被驳回后,渠某不服,诉至顺义法院。庭审中,渠某称其于2010年12月23日入职物流公司,担任电工一职,并出示了工作车间房门及配件箱钥匙、谈话录音等证据。而物流公司则对上述证据予以否认。当天,经渠某要求,法官与原、被告双方前往物流公司进行现场取证。在物流公司厂区内,渠某用其所提交的钥匙打开了车间的房门,并指认出当初招聘其入厂的崔姓厂长。法院当即对该厂长进行现场询问,但该厂长拒绝回应。法院在维修车间对维修工人孙某进行了询问,孙某当场表示知道渠某在这里干过电工。2011年9月26日,在法院第
    2023-06-07
    112人看过
  • 认识劳动关系诉讼时效确认的审理程序
    在我国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为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对劳动关系的确认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确认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1、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无法解决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2、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
    2023-07-06
    20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确认权属于哪个范畴?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劳动关系的确认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管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劳动关系的确认和仲裁裁决不服后的诉讼程序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劳动关系的确认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管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 动 仲 裁 机 构 管 理 劳 动 关 系 确 认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有的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况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体资格的,例如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一般的劳动;
    2023-09-30
    199人看过
  • 车辆挂靠司机死亡劳动关系的确认
    《劳动合同法》特别强调“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譬处理车辆挂靠司机死亡劳动关系的确认要考虑到这个基本法律背景。1、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关系有明确的法律含义,用人单位除了管理劳动者外还有辞退他的权利,而运输公司与司机之间不存在这种劳动关系。挂靠司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最主要的也不是交给运输公司,很大一部分还是由利益人取得,运输公司只是每年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给司机发工资的另有其人,故司机与运输公司之间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特征。2、司机与运输公司之间,相安无事时一般不会认为其存在劳动关系,出了事故反而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从法律上讲是说不通的。从价值取向、社会影响、社会效果看,如果认定司机与运输公司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通过认定工伤予以保护,而实际上运输公司并没有为挂靠司机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用,只
    2023-03-02
    224人看过
  • 劳动关系要素:哪三个要素确认了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023-07-12
    153人看过
  • 劳动关系确认的证据需求:了解最高法院要求
    最高法院劳动关系确认需要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或者工作证服务证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为确认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先由劳动者做出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明,再由用人单位举出劳动关系不存在的证据,最后由法官根据法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做出判断。非劳动关系确认的情形有哪些非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争议的情形:为争取更大利益,有的劳动者在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亦向用工单位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的要求,这种情况多见于:1、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中劳动者向用工单位主张事实劳动关系;2、劳务关系中,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一般仅构成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关系解除时一般没有经济补偿,有的务工人员希望通过确认为劳动关系以获得更多补偿;3、承揽合同关系中的承揽人与定作人为合同关系而劳动关系,承揽人在加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遭受损失(一般以人身伤害事故居多)的情况下,有时希望通过主张劳动关系获得更多经济补偿;4、工
    2023-07-20
    104人看过
  • 非工作时间发病死亡家属诉求撤销非工伤认定终审败诉
    因父亲的工伤认定问题,杨某之子将某区劳动保障局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杨某之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维持某区劳动保障局《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的判决。2007年7月3日上午,某装饰服务部工人杨某在工地因身感不适到医院就诊,后其向经理赵某请假回宿舍休息。当日下午,杨某乘长途车回河北老家治疗。到老家后,杨某于当晚20时30分到家乡医院就诊,经CT检查未见异常,但初步诊断为短暂性脑缺血,建议住院治疗。后杨某并未住院而是返回家中,第二天上午,杨某因病情严重再次到家乡医院就诊,CT检查确诊为脑梗塞,并于当日19时30分转入一大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同年7月5日上午死亡。2007年8月8日,杨某之子向装饰服务部所在区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区劳动保障局于同年12月29日作出《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确定,杨某于2007年7月3日发生的伤害不符合工伤(视同工伤)认定范围,不
    2023-06-10
    187人看过
  • 未明确劳动关系时的认定途径
    未订立合同时,劳动关系确认的办法如下: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非劳动关系确认的情形有哪些非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争议的情形:为争取更大利益,有的劳动者在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亦向用工单位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的要求,这种情况多见于:1、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中劳动者向用工单位主张事实劳动关系;2、劳务关系中,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一般仅构成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关系解除时一般没有经济补偿,有的务工人员希望通过确认为劳动关系以获得更多补偿;3、承揽合同关系中的承揽人与定作人为合同关系而劳动关系,承揽人在加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遭受损失(一般以人身伤害事故居多)的情况下,有时希望通过主张劳动关系获得更多经济补偿;4
    2023-07-22
    102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要求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要求1、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2、对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具有违纪等劳动法规定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只要用人单位合法地行使法定解除权,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到达对方(劳动者),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通知到达对方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3、劳动者根据劳动法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行使该权利,劳动关系的解除应是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满30天后才发生效力,未以书面通知单位以及未满30天的,均不发生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关系解除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双方未出现违反合同中相关条款时双方就解决劳动关系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届时劳动关系即告解除。二、劳动关系的解除方法
    2023-06-05
    31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符合诉讼标的要求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劳动关系确认之后不需要仲裁或诉讼程序,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有的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况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体资格的,例如;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一般的劳动;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
    • 劳动关系确认的诉讼时效是什么,劳动关系诉讼时效怎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7
      劳动关系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着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提取劳动争议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上诉状要求写几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6
      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 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出的要求。 4.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
    • 劳动关系确认申请要求原文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8
      1、标题: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申请书。 2、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 3、申请事项: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4、事实和理由。 5、结尾:此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劳动关系确认立案时限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3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诸多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体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应当劳动争议时,在劳动关系的终止证据或质证观点上一定要有相应的准备。 2、劳动仲裁委员会原则上不应当主动审核劳动仲裁时效的问题。因为仲裁时效适用的是时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