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起诉情形包括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33:25 475 人看过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

一、驳回起诉诉讼费会退么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二、驳回起诉后能否再起诉吗

可以再起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不起诉包括几种情形
    不予起诉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一、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
    2023-04-20
    270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包括哪几种情形
    一、公务员回避包括哪几种情形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回避的两种情形是:本人主动回避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回避。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如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或者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三、回避的事由回避制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适用。具体事由如下:1.回避对象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所谓近亲属通常是指配偶、父母、子女、
    2023-09-23
    338人看过
  • 刑事回避适用情形包括几种
    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一、刑事诉讼辩护人申请回避可以的吗《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但对于辩护人(包括律师)、诉讼代理人能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2023-02-17
    105人看过
  • 驳回自诉裁定书的适用情形
    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一、自诉案件的可能结果有哪些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二、刑事自诉案件法院管辖如
    2023-03-10
    215人看过
  • 超范围仲裁包括哪几种情形
    超范围仲裁包括两种情形:第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第二,依照《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超范围仲裁的法律后果是裁决被撤销。有的裁决中存在范围内裁决和范围外裁决并存的情况,对此应如何审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有关规定,从尽快实质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出发,如果超范围仲裁事项可以与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内的裁决事项分开,应当只撤销超范围仲裁部分的裁决。
    2023-05-01
    83人看过
  • 转包包括哪几种情形?
    转包包括的情形: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一、分包和转包有什么区别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二)分包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三)在工程分包中的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四)在工程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即分包人)完成。也就是说,工程转
    2023-06-26
    369人看过
  • 公司裁员的情形包括了哪几种
    一、公司裁员的情形包括了哪几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单位裁员要进行经济补偿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由此可见,经济性裁员的
    2023-04-29
    168人看过
  • 驳回起诉起诉费给退吗,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驳回起诉起诉费会退回,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是不缴纳起诉费的,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原告不是与案件有关的利害关系人,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具体诉讼请求等。一、驳回起诉起诉费给退吗驳回起诉起诉费给退,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不缴纳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4.行政赔偿案件。二、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驳回起诉的情形: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没有明确的被告;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7.按照法律
    2022-07-19
    463人看过
  • 专利驳回理由包括哪些情形?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所称发明的规定的,此时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1、符合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植物品种(“对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3、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4、不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5、不符合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清求保护的范围;6、不符合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2023-06-25
    253人看过
  • 裁定驳回执行申请的情形
    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主要是针对执行依据为仲裁裁决和公证文书等其他非法院部门作出的法律文书,在执行立案以后,经审查发现有不应当执行的情形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这种情形,裁定直接生效,且没有救济途径,因为执行依据不是法院作出来的,所以,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先明确执行依据后,再申请强制执行。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救济措施是什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救济措施是向上一级部门来进行一个申请,或者是再次的进行一个申请仲裁,当然,如果说劳动仲裁的这个方法确实已经做不出来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跳过这个环节去法院诉讼。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
    2023-06-25
    402人看过
  • 诽谤罪包括几种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诽谤罪涵盖了如下几类典型的犯罪情况:第一,故意编撰并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然后在互联网上大肆传播,或者是直接指挥、煽动其他人员进行此种行为;其次,故意更改互联网平台中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将其篡改成有损于被害者名誉的虚假事实,再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或者是直接指挥、煽动其他人员进行此种行为;最后,明知道自己所传播的是虚假的、有损于他人名誉的事实,但仍然在互联网上大肆传播,且情节严重恶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7-26
    236人看过
  • 裁定驳回起诉判决驳回起诉哪个更严重
    一、裁定驳回起诉判决驳回起诉哪个更严重首先,两个制度所面临的前提条件有所区别: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主要在于其需要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债务履行的时间有所先后安排;反之,预设违约制度则无需强硬地要求该类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义务履行过程必须遵守特定的先后顺序。其次,两者在实践操作中所需具备的时间条件也各异:在预设违约的情况下,合约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到来之前就拒绝履行合同或者有可能无法履行合同,而且在此期间,债权人同样享有权利可以拒绝自身的任何履行行为。与此相对照的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则通常需要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履行期时才会得到认可和执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
    2024-04-13
    254人看过
  • 可以驳回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法院或港澳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9、已经本级人民法院再审的;10、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11、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12、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
    2023-04-04
    8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的情形有几种
    (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4)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二、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
    2023-04-11
    421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驳回起诉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9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有:1、《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驳回起诉时应当明确说明的事项有哪些方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5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1.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2、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
    • 几种情况可以驳回起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9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
    • 四种驳回起诉情形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5-01-01
      1. 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 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 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 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 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 重复起诉的。
    • 律师证被驳回的几种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
      《律师法》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法官法》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检察官法》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民警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