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51:10 330 人看过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6、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
    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三条
    2023-06-05
    406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允许的吗?
    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几个条件:(1)已领取土地使用证或提供由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权属情况;(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属于应储备的土地范围;(3)无违法用地行为;(4)权属无争议,并符合城建规划部门有关要求;(5)工业用地的受让方应为工业企业,仓储用地的受让方为非自然人;二、如何理解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立法精神。国家禁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迳行转让。也就是说,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先行与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否则其签订的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应为无效。结合该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因转让国有划拨土地纠纷的处理原则如下:(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
    2023-02-28
    198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哪些条件?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无偿取得或者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而取得的,因此原则上是有允许进入市场。但是,由于目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入房地产市场已为必然趋势,考虑到土地的利用效能和经济效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程序及土地收益的处理。此后国务院颁布发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作了相应的规定。按照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证;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4)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
    2023-06-11
    46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划拨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办理出让手续《划拨土地使用者暂行规定》第四条有下列行为需要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入二级市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出让闲置土地的全部或者部分划拨土地使用权;二是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或者部分与地块内的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三是因未履行抵押合同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四是建立合营企业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伙取得房地产分配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第七条土地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需要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租入二级市场的,必须办理土地租赁手续:。将划拨的全部或者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出租;
    2023-05-02
    490人看过
  • 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差异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有以下几点:首先从取得方式上看,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拍卖、招标等有偿方式取得,而划拨则需要依法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费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支付给土地使用者。在征收对象方面,建设单位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2023-07-01
    163人看过
  • 如何转让划拨土地
    如何转让划拨土地。交易双方应申请转让。交易当事人应当申请过户手续。同时,受理申请后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就申请地块的用地征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审查,申请用地用途符合规划,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土地出让金,制定协议出让方案。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评估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评估基准日为拟出让时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评估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过户手续时支付,并制定协议过户方案。应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下列公式核定:(1)出让后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不变的,应交土地出让金
    2023-05-08
    331人看过
  • 我们可以进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吗
    我们可以进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应当办理过户登记。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能转让吗?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一般是不能转让的。但是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可以进行转让;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够转让吗可以依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时,需取得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三、有国土证的土地可以转让吗可以,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
    2023-06-28
    286人看过
  • 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操作?
    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按照《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军队空余土地转让应当上报总后勤部审批,未经总后勤部批准并确认许可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转让,但必须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还
    2023-07-05
    4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可不可以进行转让
    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可以进行转让。采用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转让时应当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同时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出让、转让以及划拨。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二、房产证能买卖吗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和转让,除非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后,在符合相关的管理部门的要求情况下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和房产过户手续。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
    2023-03-20
    361人看过
  • 办理土地使用证划拨多钱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不能一概而论。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其他税费具体如下:1、商品房契税——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
    2023-02-23
    299人看过
  • 确定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分类。
    一、确定土地使用年限。70年的居住地;50年的工业土地;教育.科技.文化.健康.体育用地.50年;商业.观光地40年;综合性或其它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分类。其中最主要的两种获取方式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国家作为土地拥有者,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国家。在本质上,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将国有土地按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用途及其它条件,允许土地使用者拥有.使用.进行管理。(2)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的或无偿取得的、无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此外,土地使用权也可转让.出租及抵押,但应根据不同情况具体认定。
    2023-04-18
    186人看过
  • 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闽政〔1992〕43号1992年08月28日第一条为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建立土地管理正常秩序,依法保障和促进土地使用权合理流动,积累城镇建设和土地开发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使用划拨土地或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四条依法使用划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享有按确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资、合作条件)、出租、抵押时,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第五条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办理。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金额,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办理:(一)一九九0年五月十九日(含当日
    2023-06-10
    10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没有划拨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挂牌、拍卖以及招标等:(一)挂牌。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出让人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二)拍卖。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三)招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一、土地所有权是谁《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2023-03-16
    39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5--92--1003)(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__房产(或_________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
    2023-04-23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划拨土地使用权怎么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6-15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比划拨划地产权证好些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2
      是需要先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
    • 北京市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北京市划拨土地转让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依法批准,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第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再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等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法定条件下把自己取得的剩余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再受让人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全部转移给新的权利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对国家土地所有权并不产生影响,国家仍然享有对该土地的所有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
    • 土地使用权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有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4-10
      (一)行政干预性强。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其转让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才可有效,审查的内容包括转让双方的情况及转让协议是否合法、转让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土地权属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一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