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交易机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9:30:44 166 人看过

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交易机制有哪些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法律规定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鼓励未上市公司挂牌转让股份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浙江省未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改,进入交易平台。对我市完成股份制改造而又近期无望上市的企业来说,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试点金华运行中心不失为一个练兵的场所。这些企业需要先在地方资本市场平台接受规范训练,比如怎样做到信息规范披露等,以便提升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优质企业再被选择推荐上市。这也能引导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并培育更多的优质上市公司。就这点而言,试点平台不仅可以成为风险投资者重要的投资渠道,同时也将成为我市上市资源的孵化器和蓄水池。当然,我省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试点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据市上市办介绍,目前我市和杭州、温州、台州四个市率先与省内交易平台联网,现在金华运行中心关键是要把前期工作做实做好,强化宣传推动,挖掘培育进场交易企业资源,稳步推进
    2023-06-05
    466人看过
  • 公司法转让股份的规定是什么?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有什么限制?
    一、一般限制(一)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二)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二、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一)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的其他限制。(三)公司收购
    2023-03-16
    483人看过
  • 国有股东可以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国有股东可以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一)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并存在退市风险或严重财务危机,受让方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的;(二)企业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三)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潜在国有股东(经本次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后成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以下统称国有股东)之间转让的;(四)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五)国有股东因接受要约收购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六)国有股东因解散、破产、减资、被依法责令关闭等原因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七)国有股东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出资的。律师补充: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最近一个会计
    2023-05-06
    223人看过
  •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今日,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将发行2011年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国有色网。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0亿元。中国有色网。分为5年期和10年期两个品种,其中,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20亿元,10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20亿元。中国有色网。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相结合的方式。中国有色网。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联合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中国有色网。本期债券由联合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中国有色网。经上证所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1年2月18日起在上证所挂牌交易。中国有色网。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债券简称为11西矿01,上市代码122061;10年期品种债券简称为11西矿02,上市代码122062。
    2023-06-09
    153人看过
  • 法律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制及分析
    转让,发行,股份,公开,股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因其股票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称之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反之,则被称之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只有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的条件时,才能称之为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的规定,既便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会存在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和依法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文试结合相关实例,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中上述两种不同发行方式产生的股票,分别论述其交易(转让)的法律适用现状。新施行的《证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其不存在“上市交易”的问题,只可能适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这一规定。而目前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又有哪些呢?我们知道,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
    2023-06-09
    277人看过
  • 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须审批应提交的材料
    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审批时应提交哪些材料?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需要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其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一)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请示;(二)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国有股东基本情况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四)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023-06-05
    357人看过
  • 上市公司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的法律规定
    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对董事监事高管的股份转让限制有以下规定。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第六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上市
    2023-06-05
    345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股份多久可以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时间:1、发起人以外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之后即可转让;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一、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什么1、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2、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2023-03-06
    196人看过
  •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下同)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存在下列特殊情形的,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按以下原则分别确定:(一)国有股东为实施资源整合或重组上市公司,并在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全部回购上市公司主业资产的,股份转让价格由国有股东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估值结果确定。(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其内部进行协议转让且其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和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股份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2023-04-21
    160人看过
  • 股东股份转让流程怎么走?股东股份转让限制规定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部分股权或者全部股份进行转让,若部分转让的股东还可以享受部分权益,受让的人也可以享受公司的权益,但是若是全部转让的话,股东就没有资格享受公司的权益了,只能是受让人来享受,因此股东在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这点,还有的就是股权转让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的,只有按程序办理完转让手续,转让才算完成。一、股东股份转让程序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
    2023-06-09
    217人看过
  • 公司转让股份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转让股份需要走以下流程: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2、股份公司的股份。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转让股份是不是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转让股份新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原股东仍应对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原股东基于《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原因而形成的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的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民事合同的约定转给新的股东而免除自己的法定义务,所以这部分债务原股东仍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2023-07-26
    354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要董事会决议吗,股权转让有哪些
    一、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要董事会决议吗股份公司的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不需要董事会作出决议,股份转让有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转让两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二、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1、公司负债风险2、债务转让法律风险(1)既有债
    2023-06-17
    262人看过
  •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股份转让合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2008年04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规范和指导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现对上市公司存量股份的转让提出以下意见:一、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二、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五
    2023-06-09
    493人看过
  • 上市公司高管如何进行股份交易?
    1、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规范?目前,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行为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申上市公司董监高管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和《关于利用CA证书在线填报和持续更新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的通知》等。2.如何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可以分四种情况计算:(1)可转让股份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
    2023-06-09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有哪些法律条文限制股份转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8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
    •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有怎样的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1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
    •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不得转让股份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3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股权转让与股份制转让有哪些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5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转让上有一定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场所的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39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股权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而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易场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 (二)交易形式的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26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
    • 上市公司挂牌转让股份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31
      挂牌转让股权法律风险有: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