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确认权是由谁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6:42:36 202 人看过

一、无效合同的确认权是由谁行使

1、无效合同的确认权,一般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当事人认为合同具有无效的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的效力。如果法院认为合同确实符合无效的情形的,则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无效合同的认定包括哪些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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