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至
十级
伤残
职工
与
用人
单位
解除
或
终止
劳动
关系
---由
用人
单位
支付
一次
性
工伤
医疗
补助
金
当地人口
平均寿命
减去
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时
的年龄
×1.4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五级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
二十四条
×1.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六级
×1.0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七级
×0.8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八级
×0.4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九级
×0.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十级
一
次
性
伤
残
就
业
补
助
金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20周岁
以下
周岁
周岁
周岁
周岁
周岁
36个月
30个月
24个月
18个月
12个月
6个月
五级
30个月
25个月
20个月
15个月
10个月
5个月
六级
24个月
20个月
16个月
12个月
8个月
4个月
七级
18个月
15个月
12个月
9个月
6个月
3个月
八级
12个月
10个月
8个月
6个月
4个月
2个月
九级
6个月
5个月
4个月
3个月
2个月
1个月
十级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以此类推。
死
亡
待
遇
亲属
抚恤
金
配偶每月40﹪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调整幅度:调整前计发金额×(1+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70﹪+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30﹪)
工伤
保险
基金
支付
其他亲属
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丧葬费补助金
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8-6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
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鉴定过程中医疗检查费
刘-坚,大型国有企业人事和清欠工作经历,曾担任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02年6月起从事专职律师,现为**苏州事务所主任,有一支强力的律师团队。
地址苏州东环路1400号开元大厦5楼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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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0512-62766720
执业证号1001011110310
律师资格证号1220016407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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