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表之二(江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7:41:44 286 人看过

五至

十级

伤残

职工

用人

单位

解除

终止

劳动

关系

---由

用人

单位

支付

一次

工伤

医疗

补助

当地人口

平均寿命

减去

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时

的年龄

×1.4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五级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

二十四条

×1.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六级

×1.0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七级

×0.8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八级

×0.4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九级

×0.2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十级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20周岁

以下

周岁

周岁

周岁

周岁

周岁

36个月

30个月

24个月

18个月

12个月

6个月

五级

30个月

25个月

20个月

15个月

10个月

5个月

六级

24个月

20个月

16个月

12个月

8个月

4个月

七级

18个月

15个月

12个月

9个月

6个月

3个月

八级

12个月

10个月

8个月

6个月

4个月

2个月

九级

6个月

5个月

4个月

3个月

2个月

1个月

十级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以此类推。

亲属

抚恤

配偶每月40﹪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调整幅度:调整前计发金额×(1+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70﹪+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30﹪)

工伤

保险

基金

支付

其他亲属

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丧葬费补助金

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8-6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鉴定过程中医疗检查费

刘-坚,大型国有企业人事和清欠工作经历,曾担任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02年6月起从事专职律师,现为**苏州事务所主任,有一支强力的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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