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需警惕的陷阱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1:01:46 62 人看过

(一)购房合同中,开发商签字盖章处不得是该楼盘当时的代理商或者房屋交易中介机构的信息,必须是这个合法项目开发商的签章。代理商和中介应在其代理机构的位置上签字盖章。

(二)购房合同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协议约定,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代理商或者中介,即便他们是挂靠在合法的开发企业名下的,也不能以与他们签订的合同作为依据。因为这种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是不被认可的。

(三)开发商签章处除了有该开发企业的公章,也要有开发商或者相关委托人的签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

(四)如果开发商在五证齐全的情况下,再三拖延交房时间,而项目的实际情况也表明其并未实际履行合同,已经构成了违约,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解除合同。让开发商返还房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不动产权证办理延迟,买方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一、签订购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如下: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时购房合同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时购房合同无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时购房合同无效;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购房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购房合同无效。

二、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哪些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要求房屋出卖人进行交房,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办理房产证;确定房屋是否已竣工验收;检查房屋质量等。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查证无异议的会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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