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的概念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4:32:17 322 人看过

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设立反担保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一、债权担保的基本手段有哪些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五种:

1、抵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2、质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3、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4、保证,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什么是贷款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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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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