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共同居住人认定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09:30:43 497 人看过

根据本市房屋拆迁政策的有关规定,公房拆迁补偿款由公房承租人和同住人共有。同住人一般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二)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三)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如果符合同住人的上述三个条件,即使未成年,但依法对该公房拆迁补偿款也享有一份。不过由于现在拆迁补偿是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所以补偿总量是不会变化的。

一、不同房屋性质的不同处理方式是什么

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

1、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2、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3、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二、拆迁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时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
    涉及到同住人的资格认定情况一般存在于公房拆迁,公房拆迁的利益应当由房屋的承租人和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同住人)共有。实践中,发生较多的情况是各方当事人对是否具备同住人资格产生争议。那么,房屋拆迁时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后,还必须符合上述“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同住人。上述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的三种例外情形分别是: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
    2023-06-29
    86人看过
  • 共同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一、共同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的共同居住人享有拆迁补偿,可以享有的拆迁补偿项目是搬迁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二、什么是共同居住人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
    2023-06-08
    333人看过
  • 如何认定拆迁补偿中的同住人
    一、拆迁补偿中的同住人条件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后,还必须符合上述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同住人。上述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的三种例外情形分别是: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3、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即使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但房屋拆迁时当事人还
    2023-02-18
    479人看过
  • 拆迁同住人怎么认定是正确的?
    一、拆迁同住人怎么认定是正确的?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进行补偿。对公房同住人的认定标准是具有本市的常住户口,如果没有本市的户口,但是,因为结婚在被征收公房内居住时间满5年的也视为工同住人,因为读大学、服兵役等这些情形,户籍被迁出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但是在本市没有其他福利性住房的情形。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居住未满一年的;2、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3、在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4、房屋征收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二、
    2023-06-17
    97人看过
  • 公房居住权拆迁的权益保障
    某工厂的王先生问:我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分得单位职工宿舍一间,后来该厂破产,厂里和房管所签了协议,约定保证我们十几户职工的居住权。此后,房管所没有与我们签房屋租赁合同,也没收取租金。2008年,我们这里拆迁改造,房管所在没有给我们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拆迁了房屋。请问我们能否要求相应补偿?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白丽丽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的承租人也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在本案中,由于房管所自身的原因,没有和这十几户住家续签房屋租赁合同,也没收取租金。这十几户人家虽然不享有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享有合法使用权。在实践中,由于长期实行住房实物分配制度,许多房屋虽然不符合房屋租赁要件,但已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对于这些事实租赁,在拆迁时也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安置或者补偿。今日,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作客本报,为读者解答法律问题。您可以拨打本报热线63907301向律
    2023-07-07
    238人看过
  • 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条件
    一、认定经常居住地的条件居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二、居住地的是什么意思”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三、经常居住地在城市从哪些方面证明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一)首选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至起诉时已连续
    2023-05-06
    50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公有住房拆迁中如何认定共同居住人,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5
      以下人员可以认定为公有住房拆迁中的共同居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迂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
    • 同住人拆迁公租房如何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20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标准是具有本市的常住户口,如果没有户口,从发放了拆迁许可证以后,当事人因为结婚在被拆迁的公租房内居住的时间已经满5年了的话也属于同住人,还有就是因为读大学,户籍虽然迁出了本市,但是在其他地方没有福利性住房的。
    • 怎么认定被拆迁房子的同住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4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公房拆迁如何补偿居住人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9
      一般是按面积1:1,但具体你那里这次拆迁如何补偿,请关注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 1、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 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3、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句容石狮拆迁安置房居住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7
      1、要求是安置房对象为危房困难户和住房特困户。危房困难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辖区户口,年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即一户只拥有一处住房,在辖区内没有其他自有房产的。 2、现居住的房屋系申请人且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现居住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并经有关部门确认。 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4、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