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有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属于霸王条款
一:本度假村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责保管,损失自负。
二:前台收银处为客户设有免费保险箱,酒店对任何未予寄存的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三:报名出现自然间(单男或单女)请补交房费差价或视情况安排三人间。
四: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5天(含出发当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资料线路、价格仅供参考,具体行程、报价以报名为准,本社对内容保留解释权利。
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团体滞留及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如飞机、火车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台风、政治等等。
七: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旅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
九: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
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额以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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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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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遭遇“霸王条款”如何维权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等方式作出有损旅游者利益的事情后,旅游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请求认定旅游经营者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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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中怎么出现霸王条款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4“霸王条款”,一般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告示或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条款。在旅游合同关系中,旅游者即旅游消费者,当旅游者遇到“霸王条款”,可以根据《合同法》第4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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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有“霸王条款”,该怎么维权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5“霸王条款”,一般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告示或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条款。在旅游合同关系中,旅游者即旅游消费者,当旅游者遇到“霸王条款”,可以根据《合同法》第4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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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是霸王条款,是霸王条款还是霸王条款??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系霸王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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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3“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 “霸王条款”主要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