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主体资格的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01:17 71 人看过

确定个别合伙人的主体资格

1。根据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和分担风险的人,虽然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和劳动,也可以被认定为合伙人。根据协议提供技术服务、参与合伙企业盈余分配并分担风险的人,尽管他们不提供资金和实物,也可以被认定为合伙人。向合伙组织或合伙人提供资金并收取固定利息,不参与合伙企业经营和劳动,不参与合伙企业盈余分配,而不承担合伙经营责任的是贷款关系中的贷款人,不应被视为合伙人。参与合伙企业经营和劳动,但不参与合伙企业组织的剩余分配,不承担合伙企业经营的风险责任,只获得固定报酬的,为雇佣关系中的员工,不应被认定为合伙人。仅向合伙组织提供一定财产使用权并取得固定收益的,不参与合伙企业经营和劳动,不参与合伙企业剩余分配的,而不承担合伙经营风险责任的是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不应被认定为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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