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内的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必须符合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介质进行。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办案机关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公民的,一般是作为证人请协助调查的。主要是找人谈话,了解有关情况。不可能直接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要求某个公民进行财产转移保护或缴纳什么罚款、费用等问题
公安机关延长办案期限的规定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办案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第十七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之一,本人没有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有权决定其回避的公安机关可以指令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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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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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能否成为定案关键证据?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可以。电话录音能够作为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证据的规定》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其中包括,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第72条还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除“以侵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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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可否自诉,告诉公安机关的话,公安机关能立案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7很高兴在此解答侵占罪是否自诉这个问题,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公安机关如果立案,发现是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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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的电话报案行为能否构成自首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0案发后的电话报案行为构成自首,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既免除了司法机关为查明案情所需的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从而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又因行为人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的行为,反映出其人身危害性的消减。因此,在电话投案时虽不要求被告人对犯罪行为进行详细地供述,但基本的犯罪要素(发上了犯罪、犯罪行为由谁实施等)是应该交待清楚的,否则就不能构成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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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能认定自首的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1、犯罪嫌疑人持传唤证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时,一般可以认定为自首。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