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烈士评定申请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8:45:05 210 人看过

一、烟台市烈士评定申请规定有哪些

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发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2、在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实验任务中牺牲的;

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二、烟台市烈士评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烈士褒扬条例》

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第九条

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评定为烈士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6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国家对烈士评定标准的规定
    烈士的评定标准: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抢险救灾、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烈士就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以及为争取大多数人的合法正当利益而壮烈牺牲的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与赔偿标准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2、评定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8.手背植皮面
    2023-07-22
    320人看过
  • 嘉峪关烈士评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嘉峪关烈士评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牺牲人员家庭成员情况牺牲人生前主要事迹其他当事人或目击者证明材料牺牲人员牺牲情节印证材料申请人(或单位)的书面申请二、嘉峪关烈士评定法定依据【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第九条“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
    2023-05-18
    106人看过
  • 评定烈士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牺牲者生前单位和亲属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牺牲者生平简介,死难的具体情节,申请评烈理由等,亲属申请报告必须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并注明申请者与牺牲者的关系。(二)有关牺牲者牺牲的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经过、死难具体情节的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要加盖公章,现场目击人出具的证明要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盖章并加具证明意见,并要求至少要有2名现场目击人出具材料。(三)市、镇街两级人民政府的请示各3份。请示内容包括牺牲者简历、牺牲经过及具体情节、分析认定意见、适用法规条款。(四)地级市民政局的审核意见。包括牺牲者简历、牺牲经过及具体情节、分析认定意见、适用法规条款。市民政局的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对证明材料的调查核实及结论性意见。(五)填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追认革命烈士呈批登记表》、《申请革命烈士呈批表》。由市级民政局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
    2023-04-29
    491人看过
  • 烈士评定流程与要求
    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死者遗属,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烈士优抚标准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七条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第八条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2023-07-06
    112人看过
  • 烈士评定流程怎么走
    报批程序:1、符合申报烈士条件之一的,由死者单位或家属向死者户口所在辖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死者有关死难情节的详细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2、区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认为符合烈士条件的,应写出个人生平事迹,并附其它材料,以区人民政府名义行文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3、市人民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批转市民政部门,由其具体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报意见,由市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4、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向自治区民政厅备案;5、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申请后,批件由市民政部门转交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发给烈士遗属《革命烈士证明书》,对烈士遗属进行抚恤褒扬;6、将有关资料整理存档。《烈士褒扬条例》明确烈士评定标准国务院2011年7月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明确了烈士的评定标准。条例明确,公民牺牲符合下列
    2023-05-03
    201人看过
  • 烟台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有哪些规定
    一、烟台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有哪些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节选)(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2023-05-14
    199人看过
  • 烈士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烈士的认定条件我国关于烈士的认定条件规定在《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和《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第八条,具体规定如下:《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公民评定烈士的条件包括: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
    2023-06-02
    126人看过
  • 烟台市工伤事故备案规定有哪些
    一、烟台市工伤事故备案规定有哪些《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认定工伤决定书;(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第五十五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后,用人单位应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二
    2023-05-18
    163人看过
  • 烟台市公积金贷款都有哪些规定
    烟台公积金贷款的主要使用范围有:(1)缴纳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型住房贷款(2)城市经济适用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项贷款(3)单位购买、建造职工住房专项贷款;如果是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购买职工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1年,单位建造职工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计算方法是从每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申请烟台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具有烟台市的常住户口以及有效的居民居留身份证;烟台市公积金贷款,如果购买的是商品房,首付不得低于20%,且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则首付不得低于30%,且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借款人的年龄和贷款的年限之后不得超过60。
    2023-05-30
    498人看过
  • 烟台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指南
    一、申请期限:从医院证明开具日期的第二天起,15日以内伤者应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如果伤者因为不清楚、不知道或其他原因,治疗终结后未及时提出伤残评定申请,事故办案人员应告知伤者提起申请。伤者15日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可以认为伤者自动放弃得到伤残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的权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受伤进行事故处理,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二、申请人条件:(一)因伤致残的事故当事人,只有因伤致残的事故当事人才有资格提起伤残评定申请;(二)如果当事人因为年龄、疾病、伤残等原因丧失伤残评定申请的行为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申请,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代为申请。委托代理时,应制作委托书。三、必备手续:(1)事故受理大队开具的伤残评定委托书;(2)伤者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3)骨伤病人须提供近期X光片;(4)特殊伤情的相应证明材料;(5)伤残者及其委托人的身份证。四、伤
    2023-05-29
    440人看过
  • 白银景泰县烈士评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白银景泰县烈士评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第九条“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
    2023-05-18
    91人看过
  • 军人牺牲后哪些情形能被评定为烈士
    一、军人牺牲后哪些情形能被评定为烈士?现役军人死亡,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八条中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由中国
    2023-04-12
    467人看过
  • 烈士评定中的基准是什么?
    公民评定烈士的条件包括: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几年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行为人通过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
    2023-07-20
    316人看过
  • 烈士评判标准
    未成年人保护
    为了别人的生命财产而自愿牺牲自己生命的人被称谓烈士!《中国少年报》曾在一个月内收到14个省的34篇来稿,报道17个少年救人身亡的事迹,其中大多数属能力不足或抢救不当。这凸显出对于体能、智能和心性发育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往往会在浓烈的“利他主义”的赞美氛围里,“义无反顾”“奋不顾身”,成为幼稚而令人痛心的小“烈士”。这种小“烈士”现象迫切需要人性关怀的介入和遏止。2003年初,民政部提出,未成年人追认为烈士,不包括不满10周岁的孩子。江苏省人民政府据此制定出了相应的政策。在报道这一消息后,《江南时报》2003年2月26日发表评论《限制烈士年龄彰显生命关爱》,文章认为:“一个相对成熟的社会,在某些共同的大前提下,还应对不同人群细化出不同的价值评判体系,这是制度人性化关爱的需要。……我们期待着对年幼生命人性化关爱的举措,能成为最终汇成一个立体的制度化关爱年幼生命价值体系的起始之一,以与发
    2023-05-05
    262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烈士事迹的评定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争区域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 烟台市农村抚养费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
    • 烈士遗属可以再婚么,有哪些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13
      烈士遗属当然可以再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姻自由,所以公民在没有配偶且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结婚的,烈士的遗属也属于公民,也享受婚姻自由,所以当然可以再婚。
    • 烟台市公积金贷款都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6
      烟台公积金贷款的主要使用范围有: (1)缴纳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型住房贷款 (2)城市经济适用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项贷款 (3)单位购买、建造职工住房专项贷款; 如果是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购买职工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1年,单位建造职工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年;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
    • 烟台收养有哪些规定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1
      办理流程 1、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审查: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