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时间与物业合同到期时间不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9:41:58 424 人看过

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无论是开发商指定的或是自己直接成立的物管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公司与物管公司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一个是建房,一个是管房。以协议的形式赋予物管企业独立管理运作的权利,可以减少开发商不必要的干扰,更有利于物管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物业合同到期可以续签吗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合同一般是有期限的,如果合同到期的,可以终止,也可以选择续签。这应该是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的意思最终选择的结果。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自动续约的情形,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符合此种情形的,合同自动续约。如果合同未对自动续约作出约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物业合同到期业委会如何操作
    一、物业合同到期业委会如何操作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成立业主大会,再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由业委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由业主与物业续订。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具体程序是选出业委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续签合同。业委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二、物业合同到期怎么终止怎样写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
    2023-06-04
    399人看过
  • 临时物业合同规定多长时间
    一般不超过5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一、业委会做的决定需业主表决吗业委会做的决定需业主表决,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凡是未经法律规定或议事规则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事项应当提交业主大会议决。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表决及结果公告也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有关共有和共同
    2023-06-25
    474人看过
  • 物业合同到期后业委会怎样处置
    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成立业主大会,再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由业委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由业主与物业续订。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具体程序是选出业委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续签合同。业委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一、对物业公司如何考核(一)选聘物业公司应引进竞争机制,以公开招标方法为主,以议标方法为辅选聘物业公司是业主的权利,业主委员会(首次进行选聘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代表业主行使这一权利。在物业管理市场上,应建立供需双方双向选择机制,即业主委员会可自主选择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业主委员会的选
    2023-02-21
    444人看过
  • 物业合同时间最长多久
    一、物业合同时间最长多久(一)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最长期限是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三)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二、能不交物业费吗一般来说业主必须交纳物业费,但出现下列情况,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费:(一)业主在还没有收到房子之前,物业就要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交;(二)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业主可拒交;(三)物业公司要求交纳水电煤气等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费用的,可以拒绝。三、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什么(一)建立物业档案:
    2023-06-04
    384人看过
  • 怎样去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合同成立时间与合同生效时间一样吗
    一、怎样去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的方式一般是以承诺生效为标准;但如果当事人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或者在签字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二、合同成立时间与合同生效时间一样吗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间和生效日期都是一个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订立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情况下生效。例如有些合同是附条件生效的,虽然合同成立了,但需要条件达成才会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三、合同订立方式对合同成立时间
    2023-06-19
    320人看过
  • 成立业委会需要物业同意吗
    成立业主委员会,不需要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业主委员会是有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一、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区别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法律,由居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如何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
    2023-03-31
    221人看过
  • 合同成立需要符合哪些时间规定
    一、合同成立需要符合哪些时间规定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3.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合同订立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1.从权利方面来说,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约定所产生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保护。2.从义务方面来说,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当事人根据合同所产生的义务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履行合同。3.从责任方面来说,如果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三、合同的效力包含几种类型合同的效力包含四种类型:1.有效合
    2023-08-31
    483人看过
  • 没有业委会,物业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物业公司签物业合同是基于他们之前跟开发商签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他们是合法的,等小区成立业委会了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一、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
    2023-06-22
    468人看过
  • 生效时间与合同成立时一致吗?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如果没有满足生效要件,成立了,也是无效的合同。生效要件: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2、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以一定形式订立。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间以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时间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2023-07-18
    126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能不能与业委会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是每个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业主委员会可以经过业主同意代。《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一、业主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吗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以业主是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并且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
    2023-03-16
    407人看过
  • 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物业管理合同期限主要是根据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约定来确定的,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有什么区别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主要差别在于:(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二、首届业委会与物业续签合同程序物业公司应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约合同草案;业主委员会在接到物业公司的
    2023-03-25
    12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生效时间与成立
    一般情形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是合同成立时。《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一、违章建筑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违章建筑区分情况确认效力。(一)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属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过补办有关建筑许可手续
    2023-03-03
    410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早于企业成立时间吗
    劳动合同不可以早于公司成立时间,早于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段的这部分无效,成立之前的用工视为全体股东雇佣的用工,由全体股东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一、劳动合同一定要签订吗?劳动合同必须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劳动关系应该由哪个部门来裁定?当事人要申请认定劳动关系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从什么时
    2023-03-14
    342人看过
  • 业委会成立之后老物业合同是否有效
    业委会成立之后未决议更换物业的老物业合同继续有效,重新签订物业合同的老物业合同失效。业委会的成立应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业委会成立之后老物业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022-06-30
    8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收到委托书后需要多久时间成立业主委员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9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
    • 新成立的业委会有权解除物业与前任业委会的物业合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3
      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签订服务合同,业主负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而物业公司负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其规定职责,是否构成违约,在业主找到物业进行商谈、提建议的过程物业公司态度嚣张蛮横,拒绝修正违约行为。致使无法就有关违约事项进行商谈的情况下,业主可否拒绝交付下一年的,要求物业消除违约行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建立的就是物业服务合同,一方履行服务职责,一方缴纳物业费,现在物业在履行合
    • 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物业费暂时不交合法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3
      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物业费暂时不交,肯定是不合法的,交物业管理费与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没有直接的联系。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就有权利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很多新建小区,业主收房后就开始接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如小区安全保卫、小区公共区域卫生、绿化维护以及电梯、楼梯的保洁等等,小区的业主不能以自己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为由,拒绝交纳已经接受物业服务所应当支付的对价,如果对其提供的物业服务认为存在瑕疵,那么可以以次抗辩
    •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不交物业费可以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6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需要重新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为自己服务。 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
    • 合同生效时间与履行时间不符合如何办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2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关于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