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判案件的赔偿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7:13:14 173 人看过

法院误判的赔偿如下:

1、法院误判赔偿,受害人本人可持上级法院裁定书到法院申请赔偿;

2、一般都是支付赔偿金,能够返还给公民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可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3、如果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一、刑事案件中下列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二、申请上诉的流程如下:

1、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

2、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3、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综上所述,法院误判赔偿,受害人本人可持上级法院裁定书到法院申请赔偿,支付赔偿金,能够返还给公民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可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误判死刑该怎么办

1、误判死刑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进行申诉,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因此如果认为法院误判,可以提起赔偿。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个体户工作误工费赔偿制度
    根据个体户误工费赔偿规定,如果有固定收入,则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如果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三倍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有关个体户误工费赔偿的规定如下:如果有固定收入,则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如果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三倍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个 体 户 误 工 费 计 算 : 无 固 定 收 入 如 何 赔 偿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无固定收入的工伤的误工费如何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如果鉴定为工伤,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而对于误工费问题,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需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如果能够证明
    2023-09-29
    147人看过
  • 2021年保险公司误工费赔偿制度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2023-07-04
    405人看过
  • 强制险误工费赔偿额度是多少
    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交强险对于误工费赔偿只有限额,标准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误工费赔偿限额与死亡伤残为同一限额。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比有责任的低许多,其中限额为11,000元。二、个体户的误工费怎么计算?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
    2023-06-27
    303人看过
  • 论破产案件中的审判监督制度
    对破产案件的审理应当进行审判监督,是大家的共识,不管从破产立法上,还是从破产案件的审判实践中,都没有否定对破产案件的审判监督,但我国目前对破产案件的审判监督制度极不健全,对破产案件的监督也一直是审判监督的薄弱环节,存在法院在对破产案件相关事项的审判监督权上的行使无法可依的情况,也存在法院对当事人就破产案件中有关问题的申诉处理上感到十分无奈的情况。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如何建立破产案件的审判监督制度进行一定的探讨。一、对破产案件进行审判监督的涵义破产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聂启明
    2023-06-06
    102人看过
  • 国家赔偿制度适用条件
    国家赔偿范围如下:1。非法拘留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3、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非法使用武器和警察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非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7、非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其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只要国家机关单位限制公民自由,非法拘禁公民,以暴力手段对公民人身造成一定损害,甚至造成死亡,经核实后应给予公民一定的补偿。这些补偿属于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可以根据这个范围维权。我国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我国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一般是违法原则。《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2023-08-16
    383人看过
  •  误判民事案件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无法向国家申请赔偿的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因此当事人通常无法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主要是指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还包含民事诉讼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情形。因此,一般民事案件错判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鉴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判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通常无法向国家申请赔偿。国家赔偿主要是指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还包含民事诉讼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情形,所以,一般民事案件错判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 民 事 案 件 能 否 申 请 国 家 赔 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
    2023-09-02
    148人看过
  • 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交通部文号:交体法发[1996]829号发布日期:1996-9-25执行日期:1996-10-1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赔偿的监督,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交通行政赔偿案件是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时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赔偿的案件和人民法院判决其作出行政赔偿的案件。第三条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实行报备制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赔偿案件和人民法院判决其作出的行政赔偿案件,应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赔偿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其作出行政赔偿的次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备。第四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直属的行政管理部门向交通部(主管业务司局和体改法规司)备案。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部直属的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其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报备管辖。第五条
    2023-06-06
    363人看过
  • 档案文件归档制度规章制度
    应根据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和本单位形成档案的实际情况来确实,一般应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和手续等。为了确保档案的质量,完整、准确做到如下几点:(1)要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和各项管理制度之中,通过审批、检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工程管理部门在验收工程项目时,施工部门不交竣工图和有关文件材料,不予以办理验收手续。(2)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本单位计划、技术、工程、质量等管理制度之中。(3)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要作为工程技术人员的一项职责,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023-06-05
    413人看过
  • 死刑案件的上诉制度
    我国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即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即告终审,不能再提起上诉。对于死刑案件,也同样适用两审终审制,罪犯只能提起一次上诉。不过,为避免死刑案件认定错误,防止错杀,法律规定了特别的死刑复核程序。即死刑判决生效后,要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检查核准。死刑也能刑事谅解吗?可能被处死刑的案件通常是不能刑事谅解的,只有下列案件可以进行和解:1、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2、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
    2023-07-05
    435人看过
  •  打架赔偿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轻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若希望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针对损失可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可评残,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具体赔偿数额因地区而异。作为自诉案件,可以调解,针对刑事部分也可撤回自诉。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轻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希望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3、针对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
    2024-03-14
    87人看过
  • 离婚赔偿制度与外遇事件
    对方外遇离婚赔偿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只是一般的出轨,没有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标准,则不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不能请求赔偿。一般对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会少分或者不分。法院判处离婚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1、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效的。当然,如果生效的民事判决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变或者撤销,在未经改变或者撤销之前,生效民事判决始终具有不可争议性。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2、但是,不准离婚的判决和维持收养关系的判决除外。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承认判决,遵守判决,协助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如果
    2023-07-02
    339人看过
  • 哪些案件适合独任审判制度
    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一、刑事诉讼独任审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百一十七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二百一十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二、独任制有哪些法律特征?第一,它能够较好的体现法官审判的独立性,能有效保证法官个人审判意志
    2023-02-21
    247人看过
  • 存疑错误逮捕案件的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促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的司法实践中,办理赔偿案件也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问题,对同一赔偿案件赔与不赔也有较大分岐。现笔者就存疑错误逮捕的国家赔偿问题谈谈自己的愚见。人身权利是每个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等。作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严惩犯罪分子,保证无辜的人不受追究,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逮捕是一种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第八十
    2023-04-24
    251人看过
  • 刑事赔偿案件误工费是怎样的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2023-03-17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错误羁押逃生赔偿制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1
      1、错误羁押国家应当要赔偿。 2、被羁押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3、如果造成身体伤害的,还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 国家赔偿法自赔案件的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7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国家赔偿法自赔案件的制度分为以下几种: 1、回避制度 2、审查制度 3、协商制度 4、听证制度
    • 醉驾案件的法律制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8
      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与其所依附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据此,《意见》第一条对“醉酒”、“道路”、“机动车”作了界定。 1、关于“醉酒”的认定标准《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2、关于“道路”的含义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
    • 赔偿制度离婚赔偿条件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0
      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过错方主观上有过错; 2、过错方客观上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 三、无过错方遭受损失; 4、过错方的过错与无过错方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 国家赔偿制度适用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9
      国家赔偿范围如下:1。非法拘留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3、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非法使用武器和警察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非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7、非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