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4 13:22:47 106 人看过

(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第三章登记申请

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申请开业、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第四章受理、审查和决定

第十八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第二十四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二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登记决定书。

第三十条有关行政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知登记机关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依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六章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公开

第三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场所及其网站公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以下内容:

(一)登记事项;

(二)登记依据;

(三)登记条件;

(四)登记程序及期限;

(五)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

(六)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登记机关应申请人的要求应当就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第三十三条公众查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信息,登记机关应当提供:

(一)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

(二)验照的相关信息。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三十四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登记机关不得对外公开。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七条个体工商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四十条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方面的便利,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第四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应当缴纳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文书格式以及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样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9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7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3号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管局答复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兴安盟一起民事纠纷案有关问题的请示》〔内工商(1993)办字第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国家工商行管局答复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兴安盟一起民事纠纷案有关问题的请示》〔内工商(1993)办字第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并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并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均可按规定请帮手、带学徒。二、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因转让等原因需改变经营者时,转让方须提前持债务清理情况说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023-06-09
    240人看过
  • 中山东区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办理期限
    一、办理时限7(工作日)二、法律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6年)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的部门是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6年)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商事登记及其管理。本条例所称商事登记,是指商事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将商事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的事项予以登记并公示的行为。本条例所称商事主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经营单位、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
    2023-05-28
    306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能否到工商所登记注册
    根据意见,县(市)工商局、大中城市工商分局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工商所设立、变更、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而受委托工商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可实行“一审一审”登记管理模式,由县(市)工商局和大中城市工商分局委托登记工商所依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管理,报上一级工商局备案;受委托工商所应当在登记地向社会公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依据、登记范围、登记条件、登记程序、报送的申请材料目录、收费标准和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登记。当场登记签发营业执照的,意见明确,需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可以免发受理通知书和登记通知书,研究所所长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报告》意见还规定,受委托的工商所应当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和就业优惠政策再就业,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和其他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失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建立健全登记窗口“绿色通
    2023-05-07
    423人看过
  • 珠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办理有什么政策
    一、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第三条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来源:广*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办理地点珠海市唐家湾镇山房路69号三、办理材料原件,经营者签署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收复印件时,要核对原件,代理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代理机构盖章收复印件时,要核对原件,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收复印件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023-05-28
    421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
    一、个体工商户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怎么注销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
    2023-06-12
    259人看过
  • 揭西县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办理期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5(工作日)二、办理材料申请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经营者签署(非本人办理需提供)经营者签署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按照原有规定办理,无需提交《清税证明》。三、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
    2023-05-28
    275人看过
  • 珠海斗门区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办理位置
    一、办理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井东路150号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时限4(工作日)四、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录珠海市工商局网上登记注册大厅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并提交电子材料,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初审。2、对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即时通过网上登记注册大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纸质文件,对纸质文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1-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4、登记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营业执照》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现场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
    2023-05-11
    368人看过
  • 潮州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办理需要的前提
    一、办理条件1)有经营能力的公民。2)有经营场所。二、办理机构市工商局三、办理材料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4.“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
    2023-05-28
    276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下月起全部网上办理
    11月1日起,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业务全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而12月1日起,上述主体的变更登记业务也全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届时,深圳各注册大厅窗口不再接受和办理以上业务。但股东是外地机构、需要提交第三方文件等无法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形除外。据介绍,自去年3月1日深圳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民间创业热情高涨,商事主体登记量剧增,数据显示,去年3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深圳市新登记商事主体66万户,同比增长85%,累计实有商事主体161万户。商事登记的活跃增加了申请业务量,也造成了窗口排长队、网上预约等候时间长等问题。为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分局从去年8月1日开始推行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并从今年7月1日起将全流程网上登记的业务范围进行拓展,实现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申请人只需通过互联网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商事登记机关实行网
    2023-06-08
    266人看过
  • 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办事须知
    敬告:为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申报个体工商户年度检验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由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申请人在填写表格和准备文件时应详细阅读申请人须知。登记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登记条件(一)经营者为台湾居民;(二)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三)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四)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从事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的,其营业面积不受300平方米的限制);(五)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货物、技术进出口,
    2023-12-04
    210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相关文件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相关文件个体工商户注销所需的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在工商所领取);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应当经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二、个体工商户注销需要几天注销时间大概是2到3天。应该立即或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注销营业执照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
    2023-09-20
    162人看过
  • 陕西个体工商户就近注册登记
    4月14日,陕西省工商局部署在全省开展个体工商户就近注册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提升服务水平。据悉,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各设区市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一个县级和一个区工商(市场监管)局试点,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及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工商分局同步试行。个体工商户就近注册登记,即个体工商户在注册登记时,可在县(区)工商(市场监管)局或辖区工商(市场监管)所就近办理注册登记。办理基本程序为:受理申请、核准发照、建立台账、档案移交、管辖地接收、回访。根据要求,各试点单位注册窗口在受理辖区外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时,应按照工商总局登记材料规范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书式审查,建立受理台账,登记发照后,每月月底前指定专人将登记档案(含电子档案)移交管辖地工商(市场监管)所。管辖地工商(市场监管)所对移交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新登记户纳入正常监管范围,对管辖业务核准登记事项的真实运行情况进行实地回访查验,若发现
    2023-06-05
    394人看过
  • 厦门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
    厦门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以前听别人说,到办事大厅提交纸质申请后,起码要等一个星期才能拿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办完。福建省厦门市的谢女士打算开一家小吃店,此前她已经在家从网上下载并打印了申请表格。4月5日上午,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人员现场为她在系统中录入了申请内容。不到15分钟,谢女士就领到了营业执照。谢女士表示,营业执照办理过程快得让她出乎意料。这是厦门市继工商、税务、质监注册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以后,从今年4月起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有力举措。以前,个体工商户在厦门市办理登记手续,需要提前登录工商红盾网站下载、打印,或者到工商注册大厅窗口领取纸质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等4份申请表格,填写好后,还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免冠照1张以及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文件1份,一同递交窗口。有些申请人因为不熟悉表
    2023-06-05
    439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办理的关键步骤和要点
    一、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办理的关键步骤和要点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办理的关键步骤和要点为:1.准备申请材料:个体户需要准备好身份证、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2.填写申请表格:个体户需要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税务登记类型等内容。3.提交申请材料:个体户需要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税务部门,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提交。4.接受税务部门的审核:税务部门会对个体户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及时通知个体户进行补正。5.领取纳税人识别号:个体户在完成税务登记后,可以领取相应的纳税人识别号,以便开展合法经营活动。二、个体户税务登记注意事项个体户税务登记注意事项有:1.准确填写申请表格:个体户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需要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提供真实材料:个体户需要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房产
    2023-09-09
    1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是哪些,个体工商户登记区别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1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投资人委托代理人变更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投资人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决定 字号查询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参考法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1
      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主管机关在核准企业法人减少的申请时,应重新审核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 商场个体经营户如何办理登记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0
      先去工商局窗口登记注册,办个个体户营业执照,带着办营业执照的所有文件去税务局窗口就可以办理税务登记了。
    • 税务登记证怎么办??个体工商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营业执照,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去税务大厅办理
    • 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应当由哪一机关管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3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就进行注册登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是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以登记机关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