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农村耕地可以征收吗?
农村地区的耕地也是可以被征收的,具体理由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征地两公告是哪两公告?
1、征地两公告是征收土地公告,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
①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②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③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④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而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②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③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④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⑤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⑥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2、被征收方需要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三、征地公告由哪个部门发布?
1、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征收土地获得批准的,征地公告发布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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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征收农民耕地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占地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占地的用途、类型来决定,常见的有征地、临时占地等等。例如:修路占地补偿是什么标准?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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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收回农村的耕地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3一般不可以。关于耕地的补偿额与以下因素有关:地域、征地用途、谈判技巧,征地的合法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征收首先要经过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批准,另外需要看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大部分征地的目的是为了政府征地后转卖给商业公司,赚取差价,了解具体情况有利于协商补偿款。可以协助客户办理征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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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以征收农民的耕地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61、土地是国有的,如果政府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强行征收土地,但会按原用途给予补偿; 2、如果征收决定或者补偿不服的,那么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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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可以查到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012018年4月16日,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正式上线。平台收集了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信息,各地被征地拆迁户可以在这个网站上查询。如果是针对征地的,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和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果是针对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可以根据地域进行搜索查询。还可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官网查询。查询相关征地信息只是维权的第一步。如何利用好相关信息提高补偿,还需要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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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可以继承吗,有哪些相关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8农村耕地不可以继承。村民使用的耕地其所有权一般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仅可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不属于当事人遗留的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