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可以出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6:32:48 436 人看过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不可出售。法律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除非受让人同意代为清偿债务使抵押权消灭。抵押权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楼债务或者提存。

一、房子还在抵押,还能过户吗

房子还在按揭的话是不能直接办理过户的,除非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房产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房产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二、汽车抵押车能不能过户

抵押车可以过户,过户后相当于买了个抵押物,抵押权人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银行抵押车不能转让的原因是什么

银行抵押车不能转让的原因是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款。转让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除抵押权的除外。该车已抵押,表明该车物权暂时不属于车主。因此,车主无权将暂时不属于他的车转让给他人。抵押需要还清,抵押解除后才能办理过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物相关文章
  • 可以对抵押物约定抵押金额吗
    1、对抵押物是可以约定抵押金额的。最高额抵押就是对抵押物的抵押金额进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一、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情形(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6担保范
    2023-03-05
    92人看过
  • 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抵押物哪些情况转让无效一般来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属于民法典所调整的买卖行为,其效力如何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违反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同时,抵押人还应当履行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的合同随付义务。当抵押人未履行合同的随付义务时,或虽履行了合同的随付义务,但转让行为可能会给抵押权人造成实质上的损害,其转让行为的效力如何确定。(一)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二)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告知
    2023-03-02
    227人看过
  • 抵押车抵押出去可以要回来吗
    如果证明是善意取得的话,是可以要回来的,车是抵押车,被车主开走的行为不构成案件,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遇到这种情况,需要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偿还欠款或归还抵押车辆,并赔偿由于车主开走车辆造成的损失。一、车借出去怎么要回来车主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车主与借车人之间实际是属于形成一个借用合同的关系,但是对方没有及时返还,可以与对方好好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侵犯了本人的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车辆,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的话,车主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来索取回车,如果被借车辆有任何损坏或者事故将由被借人负责。二、车主偷回已经抵押的车犯法吗车主偷回已经抵押的车犯法。如果是抵押车,债务到期后未偿还,原车主基于抵押获得车辆所有权构成盗窃罪,如果是质押车,虽然车辆合法占有,
    2023-02-14
    407人看过
  • 抵押物被出售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抵押物权
    案情:2003年1月3日,吉安县万福镇周某打算开办一餐馆,可手中资金不足,于是他便找到邻居王某,要王某借款二万元。王某同意,但同时提出,要一信得过的人担保。于是,双方找来同村人李某,要其为借款进行担保,李某即以自己的一辆客车(中巴)作抵押,周某、王某遂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借款二万元予周某,期限8个月月息2.0%,到期不还款,王某可变卖客车偿还借款。当时,李某也以担保人的身份在合同上署了名。周某经营餐馆近7个月,由于经营不善倒闭。李某见借款期限将至,怕周某还不起借款要变卖客车,于同年8月12日将客车卖给(办理了过户手续)外村温某,李某得卖车款1.4万元。9月4日王某得知其此况,向李某提出其客车买卖无效,要求李某将客车追回,李某以已办理过户手续为由予以回绝。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李某的汽车买卖行为无效,汽车应由王某处置(变卖受偿)。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
    2023-03-21
    324人看过
  • 仓单可以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吗
    1、仓单不可以抵押,但是是可以质押的。2、纸质仓单质押时,除了需要签订质押合同以外,还应满足以下要件:一是仓单上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二是必须要由保管人签章;三是仓单必须要交付质权人;律师补充:质押和留置的不同点:1、质押以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2、质押在设定时转移占有,而留置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3、质押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财产权利,而留置的标的仅为动产。4、质押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则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
    2023-05-06
    179人看过
  •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可以约定抵押物吗
    一、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可以约定抵押物吗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可以约定抵押物,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二、债务履行期届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债务履行期届满的认定条件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还款的,就构成债务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023-05-06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物
    词条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相关咨询
    • 在抵押期间可以更换抵押物可以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不可以。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能够提供贷款行
    • 抵押期间,抵押物能出租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4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仍然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抵押人可以将抵押物出租。
    • 抵押物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进行抵押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0
      无权处理,就算处理了,一般也是无效的。《担保法司法解释》第5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中的提示性条款,是抵押合同中应当具有的内容。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
    • 抵押权人不同意抵押物出售是否可以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9
      抵押权人不同意不能出售房屋。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房地产可以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偿还。
    • 同一抵押的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2
      同一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只不过在受偿时有先后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