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9:54:16 450 人看过

一、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如何认定

劳务派遣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必须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一)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二)除本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三)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四)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五)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可由省国税局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采取预登记措施。

(六)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及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七)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八)试点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国税机关可以对其实行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有何规定

(一)试点实施前后“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试点实施后,按规定在确定应税行为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程序

1.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2.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考虑到在试点实施前,各级税务机关需要做大量前期准备工作,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试点纳税人也较为集中,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告”规定由省国税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结合工作需要,在试点实施前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采取预登记措施。在试点实施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规定的适用

1.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的适用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应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2.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政策适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分别对销售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和提供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规定,但都未明确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如何适用相关政策,公告对此进行了补充,即: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安全事故如何认定,劳务派遣与临时工的区别
    一、劳务派遣安全事故如何认定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人员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伤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2024-01-19
    234人看过
  • 税务机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如何退税
    一、税务机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如何退税?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底(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5月底)之前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退税申请审批表》;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3、纳税人报关的会计决算报表、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年终申报表原件、复印件;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二、一般纳税人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三、一般纳税人认定流程是什么?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
    2023-06-02
    44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应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发生劳务派遣时,企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要求派遣企业根据业务的需要派遣劳务人员,并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这一方面降低了用工单位的培训成本,规避裁员的风险;另一方面增强了用人的灵活性。因此,受到用工单位的青睐,成为市场发展的趋势。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用工单位转账给派遣企业,再由派遣企业统一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在实际业务中,用工单位还会直接发给劳务派遣人员部分福利,比如加班费、节假日补贴等,对于这部分薪酬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成为讨论的焦点,有观点认为:劳务派遣时,用工单位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理由如下:薪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
    2023-04-22
    243人看过
  • 售后安装如何认定一般纳税人
    售后安装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第一,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标准是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80万元(含免税销售额),提供应税服务销售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第二,如果是兼营,无论是哪一个项目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第三,问题中仅仅是2016年12月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647000元,就一个月而言是没有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2023-05-04
    497人看过
  • 一般劳务派遣工资待遇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一、劳务派遣是同工同酬吗?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是同工同酬。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另外合同中约定的待遇要符合本条规定。二、劳务派遣工资标准是多少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一般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工资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三、劳务派遣是否具有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
    2023-02-19
    302人看过
  • 劳动局如何认定该行为为劳务派遣
    1、劳动局如何认定该行为为劳务派遣实施劳务派遣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查看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草案,了解是否为劳务派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和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定期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的岗位和人数、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
    2023-05-31
    279人看过
  • 营改增后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
    2023-06-07
    441人看过
  • 如何认定劳动派遣无效?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告知被
    2023-06-21
    12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签一年的认定
    1、针对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的规定不能,最少二年。否则违反《劳动合同法》,造成权益损害的,可以提出实际(包括直接与间接)的经济赔偿。2、如果是被派遣劳动者主动提出只签订一年固定期限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并写书面声明,这样合法吗?不合法,因为个人的行为不能与法律相抗衡。3、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一年期的合同吗?不能,除非这个用人单位的领导是法盲或脑残,否则与你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以后一旦去告用人单位的话,那用人单位就违法了,违反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平性与平等性,因为劳动法律的立法宗旨是优先保护劳动者。一、劳务派遣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1、在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2、在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如果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的权益
    2023-03-24
    11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无效是如何认定的
    界定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效,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形式要件是否合法。这个简单,劳动部门都有标本可以对照。二是实质要件是否合法。这涉及到劳动法规,可以求助于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律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
    2023-06-05
    441人看过
  • 境外机构劳务派遣如何缴税
    B公司与子公司的《派遣协议》约定:从2013年~2016年,美国公司向中国子公司派遣人员从事财务和技术管理。子公司应向美国公司支付派遣费,美国公司单独负责向派驻人员支付其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福利费,美国公司承担派遣人员的工作责任和风险,根据子公司对派遣员工的评价,对其进行考核《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以下统称派遣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如果派遣企业对被派遣人员工作结果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和风险,通常考核评估被派遣人员的工作业绩,应视为派遣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提供劳务;如果派遣企业属于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企业,且提供劳务的机构、场所具有相对的固定性和持久性,该机构、场所构成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美国B企业属于《中美双边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企业,派遣劳务时间
    2023-04-22
    126人看过
  • 如何鉴定是否劳务派遣
    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认定劳务派遣关系。一、如何认定当事人是劳务派遣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载明的内容来认定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二、劳务派遣如何认定?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载明的内容来认定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三、劳务派遣算是劳务关系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中,被劳务派遣人员与
    2023-06-20
    169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认定依据
    本文介绍了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和分类。根据题目所给的选项,这些关系可以分为三类:劳务派遣、劳务关系和聘用关系。在常年性岗位上,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而对于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或任务分配给某个人或少数人,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委托给某个人或少数人,双方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3、用人单位中
    2023-11-09
    290人看过
  •  研究劳务派遣如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话,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劳务派遣的工种一般是辅助性的工作,时间不会特别长。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话劳务派遣合同有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劳务派遣的工种一般是辅助性的工作,时间不会特别长。 劳 务 派 遣 工 种 的 认 定 : 时 间 与 劳 动 关 系 的 认 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工种的认定主要涉及时间和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后,与用工单位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该固定期限期限为2年以上。同时,《劳务派遣
    2023-09-10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由派遣公司按照现行的个税实施条例为你代扣代缴,有跟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没签劳动合同的按劳务所得缴纳个税。
    • 劳务派遣的认定如何确定劳务派遣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1、如果派遣单位确有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行为,而用工单位予以接受的,可认定为存在着实际劳务派遣关系。 2、另外根据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也可以进行认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
    • 劳务派遣包括哪些,如何认定劳务派遣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8
      劳务派遣关系可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 劳务派遣企业增值税率如何缴纳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4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局怎么认定行为是劳务派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局通过审查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时,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检查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知道是否为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