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维修工不慎受伤,雇主是否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2-01 10:47:19
100 人看过
王先生咨询工人受伤施工受伤赔偿事宜:
王先生经营场所的空调管道漏水,从市场找工人维修。因维修工作极其简单,逐达成口头协议,王先生支付维修费100元给工人作为劳动报酬,不提供任何工具与帮助。在作业过程中,由于工人在直梯作业时因采用措施不当,使得直梯承受人体重力点的偏移而导致直梯折断,使得其从上面坠落至地面上受伤。现工人找到他,让他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5万元,王先生询问自己对此次事故是否有责任。
刘-勇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您的所述,维修工为您维修空调,待完成工作时您一次性支付给维修工100元的作为劳动报酬,双方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且维修空调的劳动工具(直梯)均由维修工自备。在此基础之上,我们认为您和维修工之间属于承揽关系。
根据法律对承揽关系中双方责任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次事故中,维修工其自身职业要求其应当具备防护措施的常识,但在为您维修空调时因过于自信而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此次事故发生,故应认定维修工对此次事故具有重大过失,理应对自身的人身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而您要求维修工维修空调时,并未对维修工有无从事空调维修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进行审查,故您在选任上存有一定过失,对此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雇主雇佣工人受伤责任承担
494人看过
-
雇工受伤:雇主与雇员共同承担责任
377人看过
-
雇主是否承担包工不包料工伤责任?
318人看过
-
雇主是否有义务承担雇员受伤的责任?
367人看过
-
雇工在未受雇主指派下从事工作受伤,雇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440人看过
-
工人装修过程受伤,雇主是否应该担责
6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雇主雇用空调维修工,维修工发生意外死亡,雇主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21、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
-
空调维修工不慎掉下重伤,有没有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6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那么是应该判定为工伤的,受伤员工是不需要承担责任。赔偿责任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
-
雇主受伤是否受雇人承担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2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受雇人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受雇人和雇主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雇主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受雇人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雇主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
-
空调不足以及卖空调负责维修责任谁承担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3卖空调的人有责任,看是否在保修期,他们负责维修的。空调应当不是开发商的建设项目,不一定在物业维修的范围内。物业只负责共用的设备设施,而这些共用的设备设施都是物业所必须的东西,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
-
空调维修工摔伤房主是否需要负责?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81、要看双方的关系。如果不是直接叫维修师傅来进行维修,而是售后公司叫的维修师傅来进行维修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2、对于如何完成工作成果,维修师傅自己一人独立完成工作,而且维修师傅修理完后可以一次性结清所需的报酬,所以双方发生的关系符合承揽合同特征。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