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1、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必须于公司成立后才能进行。
出资证明书是代表股东权益的书面凭证。而股东的存在是以公司成立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公司不存在,也就没有公司股东的存在。而股东的存在需要存在的证明,该证明即为“出资证明书”。如果允许公司成立以前就允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从法理上讲不通。或者如果签发也不能称其为“出资证明书”。同时,如果允许公司成立前签发,也有可能造成公司管理上的混乱,容易造成诈骗行为的出现,给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2、出资证明书所载事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即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而且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是何种公司的证明,一旦出现纠纷,就难以解决。所以,出资证明书必须记载公司的名称,有利于股东行使股东权,主张股东权益,有利于公司对股东的管理。
(2)公司登记日期。公司登记日期即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从公司的登记日期起,公司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如果没有公司登记日期,就难以表明股东的行使股东权的日期。
(3)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便可清楚其出资额所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便于掌握其在公司权益分配中所应享有的份额。以便于行使自己的股东权。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记名股票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而无记名股票则无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而出资证明书则必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出资证明书之上。出资证明书主要作用就在于表明股东权的大小,同时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是一种资合和人合相结合的公司,但是,更重于人的因素,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出资证明书上没有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就可能引起诉讼的困难,不利于保护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利益。因而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则为出资证明书的最主要的内容。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的核发日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事实,从出资证明书的核发之日起股东便可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
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没有加盖公司的印章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不受法律的保护。《公司法》之所以规定,出资证明书加盖公司印章,一方面表明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了出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旦被侵犯即受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证明公司收到了股东所缴纳的财产,这就要求公司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保证公司的股东的权益。因此,公司必须于公司成立后向公司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如果事前向公司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出资证明书范本,我们在进行撰写的时候,要将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股东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而且,我们是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的。另外,在进行撰写的时候,一定要将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等信息交代清楚,否则是无效的。
-
出资证明书与股东资格
391人看过
-
股东实际出资的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173人看过
-
有关股东出资的证明文件
252人看过
-
相关规定下股东出资有哪些要求?
100人看过
-
股东登记和出资证明书、股票在股东资格认定中的意义
370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吗
134人看过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
怎么证明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9一般可以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中证明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通常要求股东或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出资已经到位,无法提供有关证据的,通常认定为未足额缴纳出资。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
股东怎样缴纳出资及出资证明书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2股东怎样缴纳出资及出资证明书 股东怎样缴纳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有货币进行出资。 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即能看得见,又可摸得到的东西。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建筑物、厂房等作为出资。 3.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一个内容非常广泛的概念,按照我国已经
-
经营管理给股东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在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以及股东出资额增减、赠与、部分股权转让、继承人继承等事项发生,涉及出资证明书记载事项时,股东(或继承人)要出具经营管理给股东出具的出资证明书,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应变更相关股东出资证明书记载事项的内容。
-
一个朋友是股东但想委托出资问股东委托出资的相关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9目前《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并未对委托出资、代出资做出明确规定和限制,但根据一般要求,公司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中登记在册,如委托他人出资或由他人代为出资,则将导致实际出资人与公司章程中登记在册的股东不一致,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的规定。 因此,如公司存在委托出资或代出资情形的,需及时
-
出资证明书有什么特征?出资证明书和股东证明书的区别与联系与联系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我国《公司法》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时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其资本不划分为股份,公司也不发行代表股东权益的股票。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因此,公司必须提供给股东一种表征其股东地位和股东权益的书面凭证。这种书面凭证就是我国《公司法》上所称的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