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07:23 399 人看过

各县(区)局、直属局、市局各处室、市药检所:

根据省局统一布署,我市药监系统各单位,必须在9月底之前,根据自身职能,编制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并编印成《政务公开指南》,现就编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公开目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

包括市局、各县局、直属局、湾里区局、市药检所,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分别编制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目录,并编印成《政务公开指南》。

二、编制内容

内容涉及行政机关所有对外行使的职权,以及事业单位所有对外服务的职能。

1、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内容:

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机构职能的规定,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本机关所有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确认权、行政给付权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并对权力进行细化,公布流程图,明确行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及其他救济途径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的程序。

2、市药检所政务公开内容

根据本单位职能,将本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廉洁自律承诺;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流程图)、办事结果;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便民服务电话和监督部门电话,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及收缴办法;对服务对象造成不利影响的补偿措施等。公开的重点是:服务范围、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

三、编制工作分工

由各责任单位分别组织编写,市局对各县(区)局、直属局及市药检所的编写工作进行指导。市局本机关编写工作分工如下,其中由各责任处室编写的内容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汇总:

1、岗位责任制:办公室和人事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2、行政许可权: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分别重新制编本处室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箭头式),流程图需涵盖从受理到审批发证的全过程,包括补件及不予受理的内容,并注明每个程序的工作时限。办公室汇总制定市局行政审批程序汇编。

3、行政处罚权:法规处编写,征求相关处室意见。

4、行政强制权:由稽查处、流通处、安监处、器械处根据本处室依法可采取的强制措施,按名称、法律依据、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含流程图)、适用时限、救济途径等环节进行编写,交办公室审定汇总。

5、行政确认权:市场处编写:假劣药品确认权;流通处编写:药品经营企业资格确认权;医疗器械处编写:不合格医疗器械确认权。

6、行政收费权及行政给付权:由规财处统一编写。包括市药检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纳方式和渠道等。

7、行政执法制度:办公室牵头,涉及有关处室的由有关处室起草。

四、编制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专项工作小组,各局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各处室、各局应指定联络员具体承办这项工作,联络员名单于9月11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2、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有编写《政务公开指南》是涉及全局的一项工作,各部门应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编制、编写工作。

3、按期按质保量完成工作。省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的结果。各责任单位务必在9月底之前完成这项工作。

二OO七年九月六日

江西省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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