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变更后依然有效所具备的条件,非实质性变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12:30 313 人看过

一、承诺变更后依然有效所具备的条件

承诺变更后依然有效所具备的条件是变更并未作出内容方面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保持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承诺,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如果对要约内容进行变更,就有可能不能成为承诺。变更分为两种条件:

1.承诺如果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此时,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该视为新的要约。

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时,承诺一般有效。

二、承诺的非实质性变更有哪些

承诺的非实质性变更主要有以下几项:

1.在承诺中提出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在当事人没有明示排除的情况下是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

2.在承诺中增加了说明性条款。说明性条款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确,但不会改变要约人意图创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不会增加要约人的负担,因此是非实质性变更。

3.承诺在授权范围内对要约作了修改。这种修改仍然在要约人设计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范围之内,因此也是非实质性的变更。要约人认为这种修改违反了自己的意图,仍可及时表示反对,阻止这种承诺的生效。

三、承诺变更应注意的问题

承诺发生变更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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