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5:00:35 329 人看过

个人劳务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一、过错推定原则有哪些情形适用?

1.一般侵权行为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使自己受到损害的责任。

4.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侵权责任。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

6.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7.销售者对被侵权人承担的产品责任。

8.产品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就产品责任的追偿责任。

9.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承担的产品责任。

10.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11.医疗损害责任

二、过错推定原则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而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害人要想免除其责任,则需要证明自己主观上无过错。

过错推定责任不能任意运用,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适用。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该法对于过错推定原则的一般规则。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行为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证明成立者,推翻过错推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倒置相关文章
  • 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如何适用
    无过错责任适用于下列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4.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5.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6.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过错推定适用于下列情形: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4、下列情况的医疗损害适用过错推定:(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几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
    2023-07-24
    414人看过
  • 推定过错责任的原则及其运用方法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等。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一)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理念不同。过错责任是因行为人过错而承担的责任,有过错即有责任、有过错才有责任。因此,过错责任是针对过错归责的,具有道德贬抑性。无过错责任或者危险责任是针对危险行为本身归责的,换言之,损害是由危险本身引起的,而不是由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的过错引起的。危险的存在,使得危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注意义务。但是,危险本身意味着,即使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尽到了适当的注意义务,仍然可能由于危险本身造成他人损失。由此可以看出,围绕危险发生的损害后果,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因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没有尽到适当注意义务造成的
    2023-07-06
    309人看过
  • 过错归责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之间的关系
    一、过错归责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之间的关系过错归责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之间的关系是二者都是一种侵权归责规则,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二、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的区别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则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在于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而过错推定责任的立法思想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而过错推定责任,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即使二
    2023-04-25
    178人看过
  • 过错推定和过错责任原则一样需要四个构成要件
    一、过错推定和过错责任原则一样需要四个构成要件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而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害人要想免除其责任,则需要证明自己主观上无过错。过错推定责任不能任意运用,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适用。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该法对于过错推定原则的一般规则。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行为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证明成立者,推翻过错推定。二、一般过错责任和推定过错责任的区别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
    2023-06-07
    305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1、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什么内容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过错责任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2、过错责任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
    2023-08-09
    262人看过
  • 过错推定是否是归责原则?
    一、过错推定是否是归责原则?过错推定是属于归责原则的适用情况的,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过错推定原则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是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从另一角度说,过错推定案件中的损害事实已经表明了行为人违反了法律对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是对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无需再加以证明。二、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条件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
    2023-04-29
    142人看过
  •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方式分析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具体如下:1、一般侵权责任;2、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3、个人劳务责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损害的责任;4、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侵权责任;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6、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之间关系是什么(一)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1、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3、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区别: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它不是归责原则,而是过错责任的适用方式。(二)者有以下不同之处:1、举证
    2023-07-02
    141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需要应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有以下的5个适用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3、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5、堆放物侵权。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区别(一)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二)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三)
    2023-07-08
    157人看过
  • 特定情形下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解释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上述规定应当适用于除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之外的所有医疗损害责任归责情形,既包括医疗技术责任,也包括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损害纠纷中,一旦存在上述三种情形,过错要件的成立不再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而直接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推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规则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
    2023-07-02
    354人看过
  • 过错责任原则:交通事故过错方责任原则
    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在运行中属于高危作业,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是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假设把
    2023-07-07
    423人看过
  • 著作权归责原则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
    1、目前国内著作权领域尚缺少与无错归责原则配套实施的保险制度。考虑到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与责任保险相依附的现实情况,法官在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时,往往需考察责任保险制度。目前,我国保险事业蓬勃发展,但国人对于责任保险还缺乏应有的认识,立法也欠缺相关的规定,尤其是在著作权领域,尚未见到有关责任保险的立法构建,实践中也缺少操作实例,在此种情况下谈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并意图通过该归责原则来分散社会风险,条件尚不成熟。2、著作权侵权行为不属于特殊侵权行为,为此其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上文所述,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此类行为往往本身具备合法性,只是法律出于弥补受害者损失,平衡损益双方所处的社会地位、风险承担能力等考虑,才在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不具备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依法直接认定其应承担赔偿责任。不同于高度危险行为,一般来说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身的违法性比较明显,常常表现为在法律许可使用的
    2023-06-07
    350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的说明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推定加害人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过错推定原则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受害人只需证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加害人有过错是推定的。无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形有哪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二)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三)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四)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五)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
    2023-07-08
    298人看过
  • 审计的过错推定原则
    一、审计的过错推定原则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即受害人必须证明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存在才能够胜诉。由于会计师从产生之日起就是以专家的特殊身份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因此,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属于专家责任的范畴。独立审计属于一种专家职业,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会计师相对于报表使用人而言通常处于知识优势地位,后者很难从会计师最终出具的专业成果中辨析专业服务的质量,更难以证实过错的存在。而且作为证据的审计工作底稿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对工作底稿实行保密原则,因此,受害者要主张会计师有过错,将面临两个难题:一是审计工作底稿无法取得;二是即使取得审计工作底稿,由于专业知识的欠缺,也无法证明会计师是否有过失。如单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将会使受害人在提起诉讼后在举证方面遇到严重的困难。因为会计师报告不实的事实是可以证明的,从这些事实中可以证明其客观上确有过错,但要求受
    2023-06-18
    316人看过
  • 义务帮工受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008年2月,王某驾驶农用拖拉机往家里运水泥。眼看车辆开到王某家附近时,因其路段土质松软,王某拖拉机的车轮突然陷入泥里,车辆无法再行进。为此,王某找到村里的街坊刘某、孙某等帮忙推车。在推车过程中,因众人用力,车辆突然发生前移,拖拉机的车轮正巧从孙某的脚面轧过,导致孙某脚骨骨折,为此花费3000余元医疗费用。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孙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属于热心帮助他人而受伤,故要求王某赔偿3000元经济损失。最终,法院据实判决王某赔偿孙某经济损失2800元。法官讲法:所谓义务帮工,是指为了满足被帮工人生产或生活需要,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本案中,被告王某的街坊孙某系被王某所邀,义务帮助王某推车,孙某系义务帮工,被告王某为被帮工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帮工活动中被帮工人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023-06-08
    67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 更多>

    #举证责任倒置
    相关咨询
    • 举证责任推定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举证责任倒置只是过错责任原则中举证义务分配的不同,不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在诉讼实践中,如果一方认为对方对己方有侵权行为,则可使用举证倒置。
    • 怎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合同法》分则中,多处使用“故意”、“重大过失”、“过失”、“过错”等概念,作为普遍性的严格责任的例外,仍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综观《合同法》分则,涉及过错的条款可归纳为两大类: 1、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又可分为两类:①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违约方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类情形主要体现在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等无偿合同中。②对因过错造成
    • 什么是过错推定责任,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
      1、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2、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可见依过错责任原则,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如加害行为因不可抗力而致,则虽有损
    • 请问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怎么区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6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一、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二、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 三、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并非不考虑
    • 我国《》中,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是哪几种情形?过错推定原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8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第58条);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