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行使必须经过法院认可,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假如能让债权人直接行使代位权,那就会导致代位权乱用。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所以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第一,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同时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所谓怠于行使其权利,是指应行使并且能行使而不行使其权利。债务人是否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应当仅限于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采取上述方式主张权利。如果将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况,扩大到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仲裁以外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则很难判断债务人构成怠于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就很难实现。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是否怠于行使债权应由债务人负举证责任。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未决债权,因为代位权的行使应经过诉讼程序,不应直接适用执行程序。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是已决债权,债权人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代位权的行使要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是已到期债权,否则对次债务人有失公允。
第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而使债务人应得到的利益没得到,从而使债务人不能履行与债权人之间发生的债务。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尚未到期之前,只要没有造成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债权人不应对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作出干预,即如果债务人具备到期偿还债权人债务的能力,不存在期限届满不能履行债务之危险,债权人就不能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行使代位权,否则会使债务人的债务提前,损害债务人的正当利益。代位权是合同债的保全制度,只在具有合同债保全的必要情况下,债权人才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行使代位权。
第四,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即该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是指只有债务人本身才能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属于债务人的人身权和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不得行使代位权。例如基于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权和因人身权被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不属于代位权的客体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代位权需不需要法院认定
386人看过
-
代位权需要法院认定吗
373人看过
-
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
334人看过
-
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
157人看过
-
抵押权实现是否需要法院确认
264人看过
-
合同是否需要法院确认
64人看过
-
代位权需不需要法院认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5代位权是不需要法院认定的。 1、代位权的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 2、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
-
代位权需要法院认定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5代位权需要由人民法院予以确认。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会涉及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直接行使代位权会导致代位权乱用,需要由人民法院确认。
-
代位权需要被法院认定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8代位权需要由人民法院予以确认。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会涉及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直接行使代位权会导致代位权乱用,需要由人民法院确认。
-
抵押优先权是否需要法院确认?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不需要。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可行使抵押权,通过对抵押物的拍卖、变卖或折价获得的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抵押优先权是否需要法院确认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31不需要法院确认。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可行使抵押权,通过对抵押物的拍卖、变卖或折价获得的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