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涉及哪些因素更合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5:33:08 118 人看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认定范围包括: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七、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工伤死亡认定标准是什么

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个人工伤认定有哪些要素
    (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单位要求员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2)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构成工伤。尽管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就是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也构成工伤。(4)主观要素:除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重大过失,仍视为工伤。(5)其他:在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的,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资料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2、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
    2023-08-16
    126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素与法外因素
    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核心因素是工作原因。工伤认定最核心的是查明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其他两个因素都可作适当延伸。案例分析从去年开始处理顾问单位的一起工伤案件,今天向法院提起了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是,用人单位是一家保安公司,员工A早上骑自行车来上班,打完卡后,将自行车放至停车处,停好车后,被同事B从背后用铁锹袭击,导致受伤。随后A报了警,警方介入处理,警察对AB及其他在场员工做了笔录,详细记录了B为何要袭击A。A与B同住一个宿舍,关系不好,B已经打过A,并且B多次筹划仍要打A,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得逞。其他同事及同宿舍员工都能证实他们之间关系不好,他们的领队还制止了B对A的一次袭击。这些内容在警方的笔录里都有详细记录。最后,B对A进行了赔偿,警方对B处以十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事件以为就这样结束了,谁知A向南京市人社局提起了工伤认定申请。我们在答辩
    2023-06-14
    274人看过
  • 认定工伤需要具备哪些要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认定工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素:1.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2.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3.责任事故认定中,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责任难以认定;4.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此外,认定为工伤还需要排除《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醉酒与吸毒”两种意外情形。这些情况不算工伤下班酒后驾车出意外阿-明是某建材公司员工,某日下班后与同事聚餐,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阿-明回公司加班到晚上9时许,然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回家。途中,阿-明驾驶的摩托车直接撞上一辆停放在路边的重型牵引车,阿-明伤重不治。经交警部门及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阿-明属醉酒无证驾驶无牌摩托,其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阿-明的父亲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审查后认定阿-明的死亡为非工伤死亡。阿-明父亲不服提起诉讼,一审和
    2023-05-05
    307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涉及到的因素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1、发生了婚姻中的过错行为。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3、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过错方的婚姻过错行为导致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一、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原则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一方当事人存在损失的事实行为人实施了导致合同无效的行为;行为人存在相应过错;损害结果与过错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一般情况下,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赔偿损失责任以“补偿损失,尽可能地恢复原状”为原则。二、女方出轨给别人生孩子,怎么查婚内女方婚内出轨给别人生孩子的处理方式如下:1、因此,女方婚内出轨给别人生孩子的话,建议男方第一时间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孩子确实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2、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要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方同时存在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的行为,男方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以一并提
    2023-04-02
    369人看过
  •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纠纷的解决涉及哪些因素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纠纷的解决涉及的因素具体如下:1、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3、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
    2023-03-26
    426人看过
  •  影响涉及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有哪些?
    这段内容讲述了人民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时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首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重要的;其次,侵权场合、手段和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也会影响赔偿金额;第三,侵权的后果需要考虑;第四,侵权人的利润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第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最后,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水平也会影响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人民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时,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其次,侵权场合、手段和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也会影响赔偿金额;第三,侵权的后果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第四,侵权人的利润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第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最后,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水平也会影响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 哪些因素会影响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因为人身损害而导致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在精神损害赔偿
    2023-08-28
    252人看过
  • 工伤保险涉及哪些工种?
    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或者是其他意外伤害的;外出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去上班的路上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理赔范围包括哪些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2023-07-01
    21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揭示工伤认定的相关因素及其影响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如下: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必须是交通事故。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本人对交通事故不负主要责任。无责任、次责任或同等责任不影响工伤认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交通事故引发因素1、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2、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3、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7-05
    388人看过
  • 涉及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申报工伤的具体流程:依法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工伤申报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工伤申报受理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工伤认定1、
    2023-08-16
    57人看过
  • 工伤认定范围如何更合理?
    如果工伤认定范围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内,且没有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条件,而合法合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他。上下班的合理路线是工伤认定范围职工张某是某公司职工,2011年4月6日中午12点下班后到某饭店吃饭,下午1点左右回单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张某于2011年7月25日向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受理此案后,向该公司发出了举证答辩通知。该公司答辩称:上下班途中应当为职工居住地到单位的合理路线,张某从饭店到单位不能界定为上班途中,他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认定为工伤。人社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张某受伤属于工伤的行政决定。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
    2023-07-28
    113人看过
  • 工伤认定怎么可以更合理?
    工伤认定的合理范围包括: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一)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
    2023-08-13
    62人看过
  • 民法典的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因素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因素有哪些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但是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已经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关于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的因素具体规定在第一千零二十六条。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第一千零二十六条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三)内容的时限性;(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六)
    2023-06-19
    140人看过
  •  因工伤原因成谜,工伤认定是否受到波及?
    工伤认定需要查看职工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如果职工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或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形之一,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原因不明时,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需要查看其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如果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 伤 认 定 是 否 需 要 查 看 条 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
    2023-09-12
    401人看过
  • 绑架罪行为认定有哪些因素
    1、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是能够影响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某一绑架罪个案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是司法者运用一定的价值标准对确定的事实基础进行主观评判所得出的结论。从理论上看,我国刑法关于绑架罪基本犯、减轻犯与加重犯的规定,实际上是绑架罪罪质层次性的立法反映,体现了绑架罪在同一罪质下的轻重程度差异。基于这种理论认知,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也就不外乎那些能够影响绑架罪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罪质之有无和大小莫不决定于社会危害程度。因此,一切能够反映和体现绑架罪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观和客观事实因素,都属于“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2、影响绑架罪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分析影响绑架罪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具有多样性,凡是能够对绑架罪社会危害程度产生影响的因素都应当包括在内。笔者认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绑架手段。绑架罪作为侵犯人身权的犯罪,对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
    2023-03-07
    24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请问涉外合同涉及哪些因素?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2
      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涉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这一特征,是涉外合同与国内合同最显著的区别。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下同);(二)合同的客体位于本国境外或者超过本国国境;(三)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发生于国外时,虽然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本国人,仍被视为涉外因素的合同)。
    • 误工费的计算有哪些主要涉及哪些因素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计算误工费涉及到的因素:误工时间和误工收入。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 代理合同所涉及哪些要素及意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1
      表见代理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包括: 1、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拥有代理权,则为有权代理;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3、存在客观事由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4、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工伤认定失败原因及处理处理有哪些工伤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0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失败,如果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服的,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能找到侵权责任人的,可以直接通过合法的方式向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具体涉及哪些工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