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05:59 196 人看过

一、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获得较好的经营资格、凭证、信誉或国家优惠政策等便利条件,与另一方主体(挂靠单位)达成协议,以该主体的经营资格、凭证或名义等进行经营活动,并向该主体支付一定报酬或管理费,由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民事争议。

二、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以前的法律关于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承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农业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因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其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可通知承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承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管辖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作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上海为杨浦区法院,北京为朝阳区法院),可以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营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山东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状告对方管辖地在哪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
    2023-03-15
    285人看过
  • 人事挂靠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挂靠合同怎么写?
    一、人事挂靠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现实中,很多劳动者是直接挂靠在用人单位里的,签订的是人事挂靠合同。劳动者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当您遇到人事挂靠合同纠纷时,应按照人事挂靠合同里的违约条款来处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至法院。二、劳动关系挂靠合同甲方:上海XXX有限公司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因乙方来沪后需享受养老金及医疗保险等退休待遇,特向甲方申请挂靠劳动关系,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挂靠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费用,标准为:元/月,该费用由甲方负担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退休。2、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
    2023-06-01
    284人看过
  •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范本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吨位: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三、挂靠费用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元;全年共计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元(不计息)。五、乙方自理费用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
    2023-04-23
    187人看过
  • 具体的挂靠是什么意思?
    现在出现了许多新技能,有挂靠证书,驾校挂靠,挂靠单位等等,挂靠对于现在的企业公司有很大的帮助,对工作人员也有很大的帮助。当然也不是什么职位或者单位都有挂靠的。挂靠对于现在的工作人员有很大的用处,挂靠是什么意思?今天就来了解下挂靠。挂靠是什么意思: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一、挂靠的特点:1、资质例如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包工头或者掌握了一定
    2023-04-27
    304人看过
  • 挂靠经营纠纷中被挂靠企业对外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1)第三人明知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交易的。由于第三人明知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交易,仍然与之交易,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该合同一般情况下只约束第三人与挂靠人,被挂靠企业不承担责任。(2)第三人与挂靠人签订合同后发现是借用被挂靠者的营业执照、业务介绍信、公章、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合同专用章空白合同书但不依法请求撤销的。虽然第三人是在签订合同后发现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的借权关系,但其可以通过请求撤销合同的方式予以补救,但其不作为,因此,该合同只应在第三人与挂靠人(借用人)之间发生效力,出借人(被挂靠企业)对此不负民事责任。(3)挂靠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由于挂靠人与第三人恶
    2023-04-17
    272人看过
  • 挂靠经营具体指的是什么
    一、如何证明分居两年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挂靠经营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2、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3、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
    2023-05-02
    390人看过
  • 信用保险合同纠纷在进口合同纠纷中是什么意思
    信用保险合同纠纷的概念信用保险合同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又称商业信用保险合同。它是一种分散信用风险的财产保险业务。其原则是将债务人的担保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信用保险合同有三种: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和投资信用保险合同。进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促进本国进出口贸易,保障进出口企业收款安全而制定的政策性保险。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是以进出口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发生的争议,属于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争议。一般法律规定关于设立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通知(国发[2001]9号,2001年5月29日)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是一家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其主要任务是: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口,特别是高技术、高附加值机电产品和其他资本品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业提供外汇风险保障,并根据国
    2023-05-31
    445人看过
  • 进口合同纠纷中的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的概念信用保险合同以信用风险作为保险标的,又称为商业信用保险合同,是一种分散信用风险的财产保险业务,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实务上,信用保险合同主要有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和投资信用保险合同三种。进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进出口贸易,保障进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等而制定的政策性保险。进出日信用保险合同是以进出口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合同,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产生的纠纷为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二、常用法律条文及索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其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府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业提
    2023-06-01
    252人看过
  •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邵汽运)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吨位: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三、挂靠费用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元;全年共计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元(不计息)。五、乙方自理费用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
    2023-04-23
    495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挂靠
    施工合同纠纷
    相关的案由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除此之外,如招投标纠纷属建设施工纠纷的其中一项诉请,还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如既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上述的案由,可以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因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虽然并不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其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等先合同义务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合同;此外,还存在以不当得利作为案由的可能;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也可作为案由。一、黑白合同具体是如何计算工程价款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实际也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的合同与实际履行
    2023-03-06
    222人看过
  • 挂靠经营纠纷案件中存在的哪些问题
    第一,认为被挂靠者与挂靠者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受托人挂靠者在委托人被挂靠者的授权范围内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这种认识的依据有两点:一是被挂靠者通常要给挂靠者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注明该挂靠者为己方签订合同的代理人,权限为办理涉及某工程事宜;二是挂靠者行为时均以被挂靠者某项目部、工程处经理或负责人的身份出现,因此形式上符合职务行为的特征。在这种认识下,即使挂靠者超越授权范围,也可成立表见代理。第二,认为被挂靠者与挂靠者是发包与承包的关系,被挂靠者是发包人,挂靠者是承包人、分包人或新的承包人。这种认识的依据是,挂靠协议约定被挂靠者不介入挂靠者与开发单位之间的关系,也不对工程进行管理,而由挂靠者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由此工程产生的一切责任。这实质是承包权的移转,其中承包和转包是承包权的全部移转,分包是承包权的部分移转。第三,认为被挂靠者与挂靠者是托管关系,挂靠者依据挂靠
    2023-06-15
    273人看过
  • 挂靠合同合同纠纷有哪些内容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获得较好的经营资格、凭证、信誉或国家优惠政策等便利条件,与另一方主体(挂靠单位)达成协议,以该主体的经营资格、凭证或名义等进行经营活动,并向该主体支付一定报酬或“管理费”,由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民事争议。一、行政许可证的分类有哪些行政许可证的分类有:1、普通许可;2、特许经营,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一定权力或者有效配置有限资源的管理方式;3、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一定资格和资格的认定;4、审批;5、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里(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
    2023-02-17
    52人看过
  • 挂靠合同纠纷的仲裁流程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拖欠工程价款或者管理费。在挂靠中,挂靠人通常是以被挂靠人名义与发包人发生工程款交付结算关系,发包人先把工程款拨付到被挂靠人名下,再由挂靠人到被挂靠人处领取,这样被挂靠人掌握了工程款的主动权,而挂靠人处于被动地位,因被挂靠人不按双方之间的协议支付工程款引起纠纷。挂靠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具体有哪些1.解决挂靠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由第三方组织或个人调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或者由仲裁机构来裁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
    2023-07-05
    482人看过
  • 什么是工程挂靠劳动纠纷
    一、什么是工程挂靠现实的建筑活动中的工程挂靠,是指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施工任务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即工程实务中常说的“借名合同”、“戴帽子合同”。通常表现为个人或企业不具备资质而与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签定挂靠合同或以项目承包名义等形式实施工程建设行为,挂靠人一般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或“点子费”),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帐户、印章等工程建设中必要的资料和文件,但不参与工程的实际施工和管理。挂靠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同时也是实务中普遍存在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9条规定,挂靠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一)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
    2023-02-28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合同纠纷是指因经营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经营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关于一方提供商业服务或者销售商品,另一方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如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解决经营合同纠纷办法: 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与对方协商解决,以继续履行合同,... 更多>

    #经营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4
      挂靠经营是指某一企业或事业单位依附于另一企业、事业或其他组织从事经营活动。挂靠经营是特定时期的特定现象,现在挂靠经营不被允许。“挂靠”是企业经济用语,不是法律术语,挂靠关系在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通常多指不具备某种法律资格或资质的主体,为了规避法律而采取的一些变通手法,向具有资质的部门交纳一定管理费之后,以具备资质的机构名义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在司法实践中由此产生纠纷多
    • 经营范围内挂靠合同纠纷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0
      挂靠经营是指某一企业或事业单位依附于另一企业、事业或其他组织从事经营活动。挂靠经营是特定时期的特定现象,现在挂靠经营不被允许。“挂靠”是企业经济用语,不是法律术语,挂靠关系在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通常多指不具备某种法律资格或资质的主体,为了规避法律而采取的一些变通手法,向具有资质的部门交纳一定管理费之后,以具备资质的机构名义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在司法实践中由此产生纠纷多
    • 挂靠经营是什么意思,挂靠经营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有哪些法律依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4
      挂靠经营即是指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与另外的一个经营主体达成挂靠协议,然后挂靠的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使用被挂靠的经营主体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定期向挂靠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经营方式。法律性质从法律上讲,挂靠经营实质上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独立人格和资质,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个体私营经济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的相关内容是如何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
      现行法律并未对挂靠经营的含义进行规定。[2]一般意义上挂靠经营是指经营主体(多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另一经营主体(多为具备一定实力、信誉、资格的国有或者集体法人企业)协议约定,由挂靠方使用被挂靠企业的经营资格和凭证等进行经营活动,并向被挂靠企业提供挂靠费用的经营形式。挂靠经营一般是指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同时支付一定的挂靠费用。实践中,挂靠企业对外经营活动发生的债权债务,一般
    • 挂靠经营应是什么2022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挂靠经营即是指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与另外的一个经营主体达成挂靠协议,然后挂靠的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使用被挂靠的经营主体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定期向挂靠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