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拟订完善全市工伤保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待遇政策;
(三)负责工伤医疗和康复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
(五)负责组织工伤预防工作;
(六)承办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三、服务内容
(一)做好国家及省里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全市的工伤保险政策措施的拟定实施工作;
(二)做好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工作;
(三)做好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四)做好工伤认定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五)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工伤人员(包括老工伤人员)的待遇落实工作;
(六)做好工伤预防的组织工作;
(七)向来电、来信、来访群众宣传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服务对象
涉及工伤保险业务的群众和单位
五、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办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依法、及时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履行好工作职责、维护好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三)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四)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首问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咨询电话
七、监督电话
八、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九、办公地点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91-88107025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69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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