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7:06:56 153 人看过

上海各上市公司: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依法保障股东行使权利,规范召开股东大会,促进上市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本市2000年度股东大会也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违规发放礼品的现象,个别公司甚至出现了极少数小股东为索要礼品而干扰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侵犯了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海的社会稳定和城市形象。为进一步依法开好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组织开好股东大会。上市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利和利益。

二、上市公司在切实提高经营业绩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股东利益,按规定制订年度的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能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而侵犯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凡妨碍股东大会召开或扰乱股东大会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开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维护全体股东权益、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依法办事,努力把开好股东大会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实抓好。

二○○二年一月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大股东收购股票的程序
    2023-06-09
    388人看过
  • 中国证监会关于安排上市公司转配股分期、分批上市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证监会发布文号:证监公司字(2000)19号为了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分期、分批安排上市公司转配股上市流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转配股分期、分批上市,由证券交易所组织实施。从2000年4月开始,用24个月左右的时间逐步安排。二、证券交易所安排转配股上市流通,应严格按产生转配股的时间先后,陆续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公司有多次转配行为的,按首次发生转配股的时间,确定上市顺序,同一公司的全部转配股同时安排上市。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在核定各上市公司转配股的数量后,及时在指定报刊上公布目前上市公司转配股总量、涉及转配股上市公司的名单、上市顺序和每家公司转配股数量。四、在实施过程中,证券交易所应当按季度将转配股上市的公司名单、每家转配股数量和预定的上市日期报我会备案,并在指定报刊上公布。五、在每家上市公司的转配股上市前,证券交
    2023-06-09
    469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性意见
    发证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证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证监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贯彻“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维护公开、公开、公正原则,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尽快将规范意见转发辖区内上市公司。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开原则,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本文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规范性意见:1、应当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公司因故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向当地证监会提交书面说明,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指导下,立即公布有关说明。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公司上市股票的交易,并要求公司
    2023-05-07
    191人看过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通告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发布文号:哈公告[2007]2号为加强哈尔滨市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一、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党政机关或有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投诉请求或其他意见、建议,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侵害国家、集体、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应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二、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封堵道路或者以静坐、聚会等方式堵塞交通,更不准在车行道上拦截过往车辆。三、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上访活动中,不得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及其他违禁物品。四、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得聚众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予以劝阻、制止,
    2023-04-24
    207人看过
  •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何时发布
    该段内容描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时间和股东大会的召开规定。根据章程或全体股东的约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可长达15天,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章程或全体股东的约定,其成立时间可长达15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 【 股 东 大 会 时 间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正 式 股 东 大 会 2 0 天 ,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1 5 天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以维护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题目提供的信息,该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为20天,临时股东大会为1
    2023-09-09
    99人看过
  • 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需要公告吗?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需要公告吗??是的,需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六)董事会报告;(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十)中国证监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
    2023-06-02
    418人看过
  • 股东大会关于股权质押的决议
    股权质押股东大会决议范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讨论了公司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及股权质押事宜,作出如下决议:1。本公司股东会同意,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万元整时,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以您所拥有的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贷款的期限、价格等具体条款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合同222222222222222222222222。股权质押的具体条款详见本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三)在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的代表代表本公司处理事务,未经股东大会进一步确认。经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贷款及股权质押事宜。本公司对本公司签署的股权质押相关文件予以确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本决议由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签字: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股权出质人:年月日
    2023-05-07
    83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06]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清理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是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05年10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但是,由于资金占用的形成具有复杂的历史原因,资金占用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清理工作面临重大困难。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强调清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切实做好,要求各有关方面积极配合,抓紧解决清欠问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确保今年年内按时完成清欠工作任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从全局和战
    2023-06-09
    341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权益的理论概述
    公司治理是指一组制度安排,用以连接并规范财产的所有者(股东)、受托者(董事会)、代理人(经理)等权益人之间有关经营与权利的配置关系。其中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治理中代表股东权益的权力机构。是行使股权约束的主要力量。在股份公司产生之初,并无股东大会的设置。至19世纪,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被确立了下来,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决策;公司董事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拥有独立的法定权力,其执行业务决策须依照章程授权和股东大会的决议。这种权力分配格局被称为股东大会中心主义。早期实行这种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与当时的经济背景密不可分。当时公司的发展处于“幼年时期”,规模小,股东人数不多,业务相对简单,股东有可能也有能力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与决策。随着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大规模的现代股份公司大量涌现,资本不断扩张,股权高度分散,股东大会庞大而笨拙,开会的成本高而效率低,难以适应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市场,
    2023-06-09
    206人看过
  • 关于建立贵州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5〕9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年第1期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召集人:张群山(副省长)孙国强(省长助理、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成员:陈训华(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和生(省经贸委副主任)杨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刘维敏(省国资委总经济师)施肇域(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副局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刘维敏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全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结束后,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3-06-09
    316人看过
  • 公司股东会有扩大会议吗?
    一、公司股东会有扩大会议吗?就是在原来的会议基础上,再进行商议事宜,所谓的补充会议,故称,扩大会议。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做出具体规定。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种是代表1/10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种是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种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二、股东会有哪些职权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
    2023-04-13
    79人看过
  • 上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停牌吗?
    一、上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停牌吗?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指暂时停止股票买卖。当某家上市公司因一些消息或正在进行的某些活动而使该公司股票的股价大幅度上涨或下跌,这家公司就可能需要停牌。一般来说,股票停牌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2、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3、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从实践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预先向市场进行过公告,市场参与者对其已经有一定的认知。同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很多事项,对市场的影响也并不大。为提高市场效率,本次修订取消了上市
    2023-06-01
    285人看过
  • 股东大会召集的通知、公告
    股东,通知,表决权,规定,决议,公告召集的通知、公告是将有关股东大会召集的信息传达给股东,以使其能按时参加会议并参与经营决议事项。1.通知、公告的方法和期间。我国公司法105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就前款事项作出公告。”各国在通知、公告的生效问题上,均采取了发信主义,即只要在法定期间发出通知即可,到达与否不影响通知、公告的效力。2.通知、公告的对象。此处存在分歧的是对于无表决权股股东是否应通知。韩国《商法》第363条第4款规定,无需向无表决权的股东通知。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也规定,“此处通知与公告,与召集事由之载明,于无表决权股东不适用之。”不过,有台湾学者对此有不同意见,认为“无表决权股之股东,并无剥夺其出席权之必要,以无表决权为已足,故似宜通知列席。”我国大陆也有学者认为:‘股东最终收益的实现,实
    2023-06-09
    255人看过
  • 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
    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一)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二)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于该等事实发生日的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三)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时,应及时通报上市公司及其账户所在会员单位。一、股权转让后能转让多久1、股份公司发起人一年内不得转让,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但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认购权。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023-06-24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股东大会怎样对上市公司决议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8
      一股一权原则。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上市公司如何回购股东大会普通股及其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以及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向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除应当符合优先股发行条件和程序,还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上市公司回购普通股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回购普通股的价格区间,回购普通股的数量和比例,回购普通股的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 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有什么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挂牌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临时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挂牌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可以披露季度报告。挂牌公司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 公司大股东如何维护股东知情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公司运行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监督公司的运行。股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依据我国公司法,大股东与小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不能根据其投资数量来决定。在公司运行过程中,对公司的控制权不能根据股东的投资数量赋予不同股东不同的权利,应该依据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决定,利用召开股东大会全体通过表决。
    • 公司第一次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本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市***有限公司 首次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2年月日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共计两个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确定了公司名称为: 一、确定了本公司股东人数由***、***两人组成; 二、决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