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患者住院八项提醒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08:11:36 125 人看过

记者从天津市各大医疗机构获悉,天气炎热,一些老人和慢性病人的就诊率提高,天津市各大医院的住院病人也随着增多。享受天津市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住院期间要办理哪些手续1日天津市社保的有关专家给出了八项提醒。

一、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出院后三日内结算

参保患者自出院之日起,可在三日内(特殊情况七日内)与定点医院结清自己应负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定点医院向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结算。定点医院不在规定期限内结账的,参保患者可向市社保中心投诉。

二、到低级别的定点医院就医可少付起付线金额

政策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包括综合和专科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因此,参保人员患病时,不要一味地、不分病情轻重地往三级医院跑。

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家床”治疗

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如自身状况允许,也可经批准办理家庭病床,具体条件是:(1)7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2)患以下疾病,并且病情稳定,但需继续治疗的:①糖尿病伴有冠心病等严重合并症;②脑血管意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③肝硬化伴腹水或有其他严重合并症。其他特殊情况需建立家庭病床的,必须经市社保中心批准。

四、正确对待“降低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

为降低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天津市于2003年调整了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由900元降至800元,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由300元降至270元;自付比例在职人员由15%降至10%,退休人员由10%降至5%,建国前老工人由5%降至3%。有的参保人员只要本年度住过一次院以后,身体一有不适,就选择再次住院来治疗。参保人员这时只看到了两次起付线之间的差距,殊不知,当你再住院时,前期住院时已经作过的各项检查、化验等项目再重新作一遍。这样一来,你不仅要再交一个起付线,而且还要在治疗、检查(含化验)等项目上重复付费,增加的个人负担要远远高于两次起付线之间的差距,个人负担明显加重。

五、理性对待医疗期

天津市规定参保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最长不得超过90天,超过90天要按第二次(或二次以上)住院再缴纳一次起付线金额。有的参保患者不管自己是否需要再住院,为了享受这一次住院90天的医疗期政策,而不计后果随意延长住院天数。这样做受益的只有医院,痛苦的只能是参保患者自己。患者多住一天,就要从自己的收入(或微薄的退休费)中或多或少地拿出一部分交给医院,而这部分支出并不是自己健康所必须付出的。因此,建议参保患者一旦痊愈或经医生诊断为好转的,不论是从健康的角度还是从降低个人负担的角度考虑,都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六、住院期间一定要索要、保管好“一日清单”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医疗单位必须为住院患者提供每日医疗费用明细账单,即“一日清单”。内容包括检查治疗项目、单价、数量、金额及住院预交费,药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总价及其他费用明细。参保患者不仅要索要“一日清单”,还应当与当日的实际治疗情况进行核对,尤其是对贵重药品的用量、大型设备的检查次数、全程治疗项目的实际治疗时间和次数以及植(置)入体内的高价一次性医用材料更要仔细核对,否则你将会为个别定点医院的虚假申报和来路不明的费用埋单。而且,个别医院患者出院的总账不一定与“一日清单”明细的汇总数相符,而往往是总账金额大于明细的汇总金额。因此建议参保患者要保管好“一日清单”,仔细核对无误后再结账。

七、承担的自费项目一定是本人或家属同意的自费项目

医保规定,医院在为参保患者使用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药品、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时要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因此在用药和诊疗前,您或者您的家属一定要询问治疗医生该项目是否是自费项目、有无必要使用后再使用,承担自费项目时一定要核准是否是经本人或家属同意的自费项目。

八、提防个别定点医院分解住院的违规行为

个别定点医院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在参保患者尚未痊愈且住院不满90天的情况下,以医保有规定为由强行让患者出院,再为其办理第二次住院手续,或者在参保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从网上随意下载《住院确认书。个别定点医院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逃避管理。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多付起付线金额、重复进行大型设备的检查与治疗)。因此,参保患者要提防分解住院的违规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保卡能否由住院患者家属使用?
    医保卡使用范围包括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购买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等费用。使用范围不包括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疾病预防接种疫苗费用以及义肢、义眼等人工假体安装费用。以下情况可以刷家人的医保卡: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按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含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规定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购买“国食健字号”和“卫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的费用、购买“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如妇科洗液等)以及“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等医疗器械的费用。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如
    2023-11-10
    151人看过
  • 天津肿瘤医院门诊患者使用麻醉药品须知
    1、门诊患者使用麻醉药品采取就近原则,建除痛病历册,须提供以下材料:(1)诊断证明,(由主诊医师开)内容包括诊断、疼痛程度、建议使用麻醉药品,并加盖医疗机构诊断专用章;(2)患者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住过院的患者带挂号证,没有住过院的患者带有关癌症诊治的病历,相关确诊检查报告单,并加盖诊断医疗机构印章;(5)建除痛病历册、使用麻醉药品需面诊病人;(6)来津诊治的异地患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取药时挂号、取除痛病历(用挂号证)及取药人的身份证。3、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的患者不供应杜冷丁。4、使用注射剂交押金100元,终止使用交回剩余药品及空安瓶,凭押金收据(包括收费通知单)退还押金。5、使用注射剂和贴剂的患者,再次取药时须将空安瓶或用过的贴剂交回发药部门。6、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
    2023-05-29
    327人看过
  • 住院患者希望转院,医院能否拒绝?
    医院是没有权利拒绝重症监护室的患者要求转院的。当患者家属要求转院的时候,如果患者的病情危重,不适合转院,一旦转院患者就有可能死在转院的途中的时候,医生应该反复跟家属说明情况,当然只是说明情况,不是强留,然后家属签署自动放弃治疗或者自动转院协议书,就可以出院或者转院了。先到社区医院然后转院才能报销,医保规定住院不能超15天?回应:基层首诊并非强制规定,医保无住院费用、天数限制基层首诊并非强制规定,患者可自由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要任何转诊手续。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陈秋霖说,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主要通过报销杠杆实现。基层诊疗报销比例比大医院高,以此鼓励引导患者去基层首诊,实现分级诊疗,但基层首诊并非强制规定。医保政策从未规定过参保人员住院费用限额。陈秋霖说,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有考核,对平均住院日有规定;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对于部
    2023-07-20
    328人看过
  • 患者住院变身亡医院担责五成
    医院对当事人的医疗行为存有过失,其过失与其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方自身因素,对患者的死亡各承担相同责任。具体分析如下文。因为医院没有及时对病房进行巡视,并未尽到护理职责,结果导致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病变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死亡日前,日照市东港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二十二万余元。据了解,前不久家住日照的李某因病到当地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肺部感染等疾病,随即在医院住院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死亡。患者家属认为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医院的过错直接导致患者的死亡,依法应承担全部责任。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书,认为医方在李某入院后给其口服补达秀、二甲双胍缓释片,存在用药和未尽谨慎注意义务的过失;没有证据证实医方按照一级护理的要求对李某及时巡视,及时发现李某死亡前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抢救,从
    2023-06-05
    276人看过
  • 律师提醒业主收房“八项注意”
    一、业主在收房之前,一定要仔细揣摩购房合同和有关宣传资料(楼书、广告、宣传册),了解房屋交付时的具体标准,比如房屋的结构如何、房子于何时交付、交付时应具备哪些条件等等。二、业主在收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建筑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三、收房时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有问题,业主可以直接到网上或者房产部门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已签证备案;仔细核对房屋的具体情况与合同中约定的是否一致。如:合同显示的房屋平面结构与实际平面结构是否一致。邓律师以他曾接过一起案子为例,业主在验房时发现屋内有一根立柱,影响使用,而当初平面图上并没有这根柱子,这样就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四、对开发商承诺的优惠是否与实际所得相一致,明确开发商赠送的花园、阁楼,其是否有赠送的权利。曾有开发商承诺把顶楼平台送给顶楼业主,但实际上顶楼平台的面积已计入公摊面积,开发商无权将其赠送给业主。五、对于楼盘造型、公共配套及相关设施与开发商向业主
    2023-06-04
    412人看过
  • 患者住院能否实现车辆提取?
    在伤者住院期间,肇事者是可以去交通管理部门提车的,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一般交警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是可以扣押车辆的,但是在对车辆及事故径行鉴定后,鉴定结论确定后的五日内,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肇事者领取车辆,并不会因为伤者是否住院的原因而影响,并且对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出具责任认定书,但是对提车不会有影响。伤者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能够报销吗1、伤者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是能够报销的。属于保险理赔范围,这属于后续治疗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
    2023-07-11
    165人看过
  • 医院为民营,患者住院,法院是否支持?
    在民营医院住院法院认可。只要当事人所在的医院能够提供病例、诊断报告、收费明细及发票,法律上的认可没有太大问题。法院认可的证据包括,证明客观事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资料。主张的事实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所主张事实的真实性而法院认定该证据能否达到反映客观事实的标准,则是根据法律和推理来实现的。云南一民营医院诉医保中心玉溪市易门县一家民营医院,因涉嫌违反医保政策,被叫停医保业务并遭受行政处罚。医院不服处罚,认为是相关部门乱作为。在行政复议被驳回后,该民营医院一纸诉状将医保中心告上了法庭,索赔30多万元损失。昨日,易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涉嫌违反医保业务被叫停易门重生医院(以下简称重生医院),是6年前在易门县所成立的第一家民营医院。今年6月30日,易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向医院下达了《关于定点医疗机构重生医院违规处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处理通知》),对重生医
    2023-07-11
    194人看过
  • 医院规定住院患者必须在出院后几天内结清账单
    正常出院的流程是这样的,病人准备出院时,管床医生会停止所有的长期医嘱(包括所有的收费医嘱),并在临时医嘱上写清楚拟出院的时间,并开出出院带药医嘱(一般最多能带五种药,每种药最多带2周的药量),同时写好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患者在医嘱所写的出院时间可以凭住院时的押金条在出入远处先结账,然后回到护士台拿出院小结和出腰带的药,正式出院完毕。如果由于种种原因,患者先行回家,过几天后再来结账也是可以的,这时候其实患者的病例已经在医院的病史室,所有床位费、护理费等收费项目已经定格在出院医嘱那个时间,医院也不会因为晚来结账收取滞纳金等其他额外费用。出院后社保卡怎么报销住院费出院后医保报销,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医保报销办理材料:1、医保卡;2、门急诊病历本;3、处
    2023-07-17
    162人看过
  • 六级军残患者住院医疗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城乡医保住院报销标准由于我国医保政策没有完全统一,因此各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同,报销的比例也不一样。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
    2023-07-16
    121人看过
  • 住院患者外出受伤,医院有责任吗
    住院患者外出受伤,医院有责任吗如果是自己私自出去,医院没有责任。如果请假外出,医院有责任。病人请假外出,医疗机构承担的相关义务毋庸置疑,医疗机构承担的主要是诊疗义务。但同时,类似于宾馆、酒店等服务经营场所,医疗机构还承担了病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义务。结合安全保障义务及医患之间信息获取的差异,笔者认为,病人请假外出医疗机构应尽到以下四种义务:1、审核义务。医疗机构对病人外出申请的审核分为两种情况: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病人在意识清醒、自由意志下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即应做出相应的审核;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其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或同意。2、告知义务。由于医疗行业的专业性,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及外出可能发生的风险并不一定完全知晓。对此,医疗机构应
    2023-06-02
    466人看过
  • 天津市医保卡提现?
    法律综合知识
    据了解,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今年10月起,拥有个人账户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70%将按月注资到个人的社会保障卡。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员别忘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最早10月底、最迟11月,相关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自主提取该部分资金。天津医保卡取现需满足两个条件中的一个:
    2023-12-11
    316人看过
  • 徐州新沂市人民医院新农合患者住院及出院注意事项
    1、参合人员农保证只能限本人使用,不得将本人的农保证外借,或冒用他人的农保证就医。2、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需携带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单,本人的农保证、二代身份证、交由住院处审批窗口进行审批,再办理入院手续,农保证放在病房,以备农保办核查。3、遇有特殊情况(急诊等)需住院治疗而未带齐农保相关证件者,可先按“自费”性质办理住院,48小时内带齐手续到住院处审批窗口补办相关手续。4、农保外伤、中毒病人(排除第三方责任),除带上述证件外,先到住院处审批窗口取外伤审批表《徐州市新农合病人外伤、中毒情况调查表(市内),由接诊医生在48小时内负责填写,同时提供患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证复印件、入院记录,资料齐全后交该院住院处一楼入院登记窗口进行审批。5、住院期间,参合人因病情确需转院,按农保政策规定,由床位医生填写转诊单,科主任签字方可转院。6、参合人员应用自费的诊疗项目或药品时,医生要尽到告知义务并请参
    2023-05-29
    294人看过
  • 住院患者院外自杀法院终审判医院无责
    肺癌晚期病人因不堪忍受癌症带来的痛苦,住院期间私自离院到医院附近的天桥自杀身亡,患者家属为此将医院告上法庭。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医院无责。2009年3月,41岁的患者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肺癌晚期,进行住院治疗。同年4月3日19时许,患者在医院门口天桥跳桥自杀身亡。患者家属诉至一审法院称,虽然患者死亡的主观原因是其自身造成,但客观上医院作为具备三甲资质的专业医院,没有尽到其应尽的护理义务,疏于管理,任由病人自由出入医院。在发现病人失踪后,医院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寻找或及时告知病人家属。患者的死亡在客观上与医院的重大过失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由于医院的过错使得家属因此蒙受失去亲人的巨大精神痛苦。据此,要求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3万余元。医院辩称,入院当时,医院就明确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及家属,住院病人不得随便外出。患者入院后,医院确定其护理等级为三
    2023-06-05
    331人看过
  • 医院给患者输液,患者过敏了,医院有责任吗
    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
    2023-02-04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保患者住院是否有时间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7
      医保患者住院并没有时间规定。 医保病人能否出院、何时出院,应该根据医保患者的病情需求来决定,是依据患者病情是否治愈,或者是否达到出院标准,才能决定是否出院。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医保病人出院。
    • 患者住院7天,出院后医生建议患者休息一个月,患者和患者的护理人误工费会赔偿多少天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组织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能够计量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事实上减少的收入计量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计量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2年度工人的平均薪
    • 天津医保在外地住院怎么报销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4
      1、在外地住院,需要在当地医保部门办理转院手续,也就是需经批准 2、出院后回去当地报销 3、在哪里参保的,就找哪里报销 4、报销水平平均在60-70% 5、时间不好说,一般要1-2个月给你资料看看:一、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需到外地就诊的,由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的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参保人员或家属持审批表和本人《医疗保险证》到单位所属社保
    • 患者住院医生不治疗违法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需要治疗,不治疗属于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没有治疗必要或已经治疗终结,则医院不治疗是符合规定的
    • 患者在住院期间片子丢失医院是否应提供片子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
      看医院电脑中是否还有,如经过一定期限可能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