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如何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08:22:34 266 人看过

申请人携带《南宁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期(继续治疗)延长申请表》、提供就医医疗机构出具的延长就医情况说明等材料,向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办理;工作人员接受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社保机构审核信息;工作人员反馈信息给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于上述规定,有人将其理解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中止,有人则认为这属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这两种看法是从不同角度得出的不同结论:申请期限中止侧重于期限的法定性,即60日的法定期限不能突破,最终导致的“延期”申请的合法性,需要从期限中止角度加以理解。而期限延长的说法,更强调实际结果,最终的结果也是延长了申请的期限。

从原则上讲,超过复议申请时效即丧失复议申请权,但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不丧失申请权。理由是:

第一,《行政复议法》设定申请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行政相对人尽快行使复议申请权,而非剥夺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权。

第二,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的情况比较复杂,行政相对人超过复议申请时效的原因也多种多样,如果对此不加分析、不问原因,一概以丧失复议申请权对待,一方面,可能有失公平;另一方面,可能会放纵违法行政行为。例如,在某些情况下,行政相对人超过复议申请时效并非没有行使复议申请权,而是由于不知道如何申请复议,错误地向有关国家机关如人民检察院等提出申诉,有关国家机关未告知正确的途径,只是简单地予以驳回,致使相对人超过复议申请时效。

此外,在具体计算期限时需要注意,继续计算不是重新计算。如果要重新计算,则涉及申请期限的中断。而从《行政复议法》的相关条文来看,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只包括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中止,而未涉及中断。

行政复议期间,不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白银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
    一、白银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306室(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保险基金处)二、白银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的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三、白银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的办理时限承诺时限1工作日法定时限1工作日四、白银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受理条件符合设定依据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五、白银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的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八条: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一、《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
    2023-05-14
    200人看过
  • 定西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
    一、定西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漳县街12号市民中心一楼政务大厅7号社会保险综合服务窗口。二、定西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受理条件经省、市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因工伤(含职业病)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进行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特殊情况,由康复机构提出意见,需要延长康复期的。三、定西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办理材料1、职工工伤康复延长申请表;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康复意见等四、定西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法律依据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八条: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
    2023-05-18
    245人看过
  • 兰州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
    一、兰州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新能源大厦E座兰州市人力资源谷2楼1-6综合受理窗口二、兰州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受理条件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的三、兰州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描述: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八条: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3.《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一、《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
    2023-05-18
    328人看过
  • 临夏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
    一、临夏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办理地点临夏市东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49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二、临夏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八条: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一、《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
    2023-05-18
    490人看过
  • 邯郸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
    一:邯郸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企业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大厅窗口20-26石家庄市自强路127-B号省招大厦三楼二:邯郸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的办理流程1、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2、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3、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三:邯郸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的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十八条: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四:邯郸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的法律救援(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3-05-24
    350人看过
  • 黑河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
    一、黑河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在哪办理办理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庆华西路二号市民大厦1楼二、黑河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设定依据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八条: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一、《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必需使用的中医治疗、康复类项目按本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规定执行
    2023-05-19
    20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工伤康复治疗期满后申请康复治疗的,如何办理工伤认定和申请手续?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1
      一、工伤康复申请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且被认定为工伤,伤病情相对稳定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2、已参加工伤保险且工伤医疗期满后,经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3、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老工伤人员,所在单位仍参加工伤保险,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4、关闭、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 四川工伤康复治疗期限为多久,如何理解四川申请工伤康复治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四川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工伤康复对象在医疗终结后进行医疗康复的,医疗康复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康复对象经康复治疗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应进行效果评估,效果不明显的,应结束医疗康复。 这是四川刚出的规定 对于如何申请工伤康复治疗的相关新规定如下 “凡是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人员,可申请工伤康复治疗。”办法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但伤病情相对稳定,需要
    • 工伤康复治疗如何报销?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2
      工伤康复治疗的报销方式为: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工伤的治疗康复期多长时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工伤医疗恢复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工伤康复治疗期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9
      工伤康复对象在工伤医疗期内进行医疗康复的,其医疗康复期与工伤医疗期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昨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四川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工伤康复对象在医疗终结后进行医疗康复的,医疗康复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康复对象经康复治疗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应进行效果评估,效果不明显的,应结束医疗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