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存在质量问题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9:16:19 197 人看过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的质量问题,购房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但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因为管理而产生的费用,而房屋质量问题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房屋买卖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不是同一主体,即使物业公司是开发商成立的,也不能主张相互抵消。

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重做、赔偿损失等责任,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协商期间,物业公司可协助向开发

商汇报质量问题,但却不能因此将维修之责转嫁物业公司,把气出在物业公司而不交纳物业管理费,这在法律上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由于质量问题可否解除
    买卖合同中交付货物、产品(在法律上称作标的物)等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作为买方支付合同价款,就需要卖方提供合格、足量的标的物,这是卖方要承担的起码的合同义务。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方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讲,可以采取如下三个步骤:(一)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确定,即可以就合同的质量纠纷如何解决补充协议约定(二)如果达不成补充协议就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和相关交易习惯确定。(三)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具体而言如下:1、标的物有一般质量瑕疵的,买方可以请求减少价款或者要求对方修理,自己修理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有瑕疵的标的物为种类物的,买方可以要求
    2023-02-09
    485人看过
  • 公寓设计变更致使质量问题能否解除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和开发商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情况及由此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一)遇到下列情况,买受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存款利息、购房税费、违约金、处罚赔偿等法律责任。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指商品房预售后,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整体环境等。开发商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如果设计变更经规划部门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开发商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
    2023-02-22
    411人看过
  • 住宅质量问题的投诉
    房产出现问题,意味着有形财产即时缩水,如何减少缩水率?思考可行性对策和寻找有效途径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以下两大要点,可令你节省投诉的成本,大大提高成功率。要点一:保修期内外,投诉途径有别上海市住宅发展局信访办的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业主,应该根据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有关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他提醒说,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住宅的不同部位保修期也不同: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5年;3、门、窗安装密封,不出现翘裂,为2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为2年;5、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业主在了解了住宅不同部位的不同保修年限后,应知晓房屋质量保修期内、外质量的不同管理部门及投诉接待机构。据该负责人介绍,住户入住后,属保修期内的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开发商若不及时实地查看,妥善处理,业
    2023-04-22
    331人看过
  • 房屋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退房?
    房屋入住后发现一系列质量问题,如不隔音、屋内有异味持久不散、墙皮脱落、屋内漏水、墙体开裂等。遇到这种情况所有权人能否要求退房?(1)所有权人可以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在保修期限内,与开发商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房屋出现的永久性质量缺陷,开发商承担的维修期限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2)如果所有权人认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影响居住安全,则购买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监测机构重新监验,经核验,确定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但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开发商不承担责任。
    2023-06-15
    156人看过
  • 住宅质量问题解决方法有哪些
    据悉,住建部于2014年9月、2015年5月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采取随机抽取市县项目的方式,对部分省市的138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对53个存在严重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严重工程质量隐患的工程发出执法建议书,要求有关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内外墙裂纹,二是屋面、卫生间、墙体渗漏。三是室内几何尺寸偏差。正确解决质量问题的办法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协商。协商是质量投诉纠纷的最有效同时也是最经济的解决方式,协商由当事人双方直面进行,双方当事人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办法可分为:(1)维修恢复外观效果;(2)维修恢复使用功能;(3)因质量问题给一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既要修复又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后
    2023-06-13
    239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存在解除问题吗?
    合同不成立不存在解除的问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没有出现合同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以及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的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2、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
    2023-06-20
    429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买房人能否解除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1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产品质量问题能否解除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5
      可以解除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合法有效。供货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致使购买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购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 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买受人能否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回全部款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段:“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你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向开发商追回全部购房款。 或者根据上述第十三条的第二段“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
    • 无效合同是否存在解除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6
      无效合同自始是没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不存在解除问题。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
    • 无效合同是否存在合同解除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5
      无效合同自始是没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不存在解除问题。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