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08:53:04 294 人看过

公司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有这些规定: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与清算的联系和区别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原因而消灭其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清算是指是指公司解散或者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的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终止消灭的程序。公司解散与公司清算的联系表现为:公司解散,只有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原因而消灭其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清算是指是指公司解散或者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的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终止消灭的程序。公司解散与公司清算的联系表现为:公司解散,只有经过清算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处置剩余财产,并注销登记才最终消灭其法律人格。公司解散仅仅是缩小了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进入清算程序后,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包括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其中解散清算又分为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解散清算是指因公司出现解散事由为终止其法律人格而进行的清算,主要由《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主要由《企业破产法》规定。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联系表现在:

(1)清算的目的相同,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内部法律关系以终止企业的法律人格;

(2)解散清算在特定条件下可转变成破产清算。公司强制清算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并清偿债务的外,应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和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表现在:(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一般是自行清算,特殊条件下才进行强制清算,进行清算的原因是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出现公司僵局或者被行政处罚。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是因为企业资不抵债;(2)清算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处理债权和清偿债务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3)清算启动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是自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者股东大会指定的其他人员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若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债权人或者公司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此称强制清算。可见,强制清算程序的申请人是公司的债权人或者股东。而破产清算是当公司(即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时,债权人或债务人本身向法院直接申请破产清算,或者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或债权人申请重整但重整失败或无法达成和解协议被宣告破产而进入破产清算。可见,破产清算的申请人不包括公司股东。附:《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相关规定一、关于解散原因的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关于自行清算与强制清算的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解散相关文章
  • 公司解散诉讼与清算制度研究
    [来源]原载于2010年第9期《中国律师报》[撰写年份]序言[正文]设立公司是投资领域的主流形式。在公司整个存续期间支持公司运作的机制是一种有效的股权治理结构。一旦这一机制被破坏,导致公司“僵局”,在股东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解散诉讼”将是消除僵局的最终机制。解散诉讼和清算制度是公司安乐死的主要法律途径。虽然《公司法》对公司的解散和清算有一定的制度规定,但可操作性较差。为此,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发审[2008]6号),并于2008年5月19日起施行,如何准确适用解散清算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诸多分歧,需要进一步分析。笔者对我国的产权制度和股权制度进行了长期的关注和研究。本文拟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我国公司解散清算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大家有所启示。1、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规定
    2023-05-07
    170人看过
  • 公司强制解散有哪些法律规定
    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是一种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当公司出现股东无力解决的不得已事由,公司董事的行为危及公司存亡,或当公司业务遇到显著困难,公司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法院依据持有一定比例的出资额或股份的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做出解散公司的裁决。公司的正常运行是通过股东行使权力和公司管理机构行使职权实现的。股东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经常会出现公司运行的障碍,严重者甚至使公司的运行机制完全失灵,股东大会、董事会包括监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做出任何决议,公司的一切事务陷于瘫痪,公司的运行陷于僵局。公司陷于僵局时,一切决策和管理机制都彻底瘫痪,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因对方的拒绝参会而无法有效召集,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即使能够举行会议也无法通过任何议案。公司
    2023-06-13
    132人看过
  • 公司清算与解散的规定
    公司解散清算流程为六个步骤:1、公司权力机构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
    2023-07-05
    255人看过
  • 【企业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与清算的法律问题
    【企业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与清算的法律问题。公司司法解散的解释及法律特征公司的司法解散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公司的司法解散不是基于公司的意志或者股东的同意,但经司法机关判决(二)公司司法解散的当事人通常是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或者正在受到损害的股东,该股东有特定的持股比例(三)公司虽然解散,但其法人资格并未立即丧失,司法解散属于公司强制解散,其法律后果是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商事主体资格被取消,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股东在设立公司时,有权取得经济利益。当股东失去相互合作的基础,或者公司的经营方针出现严重分歧,导致公司事务不能正常运作时,股东的预期利益就会丧失。司法解散作为股东的一种退出机制,是指股东在公司不能实现预期经营目的和经营利益时,可以通过司法解散的方式退出公司,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它的立法价值在于,当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纠纷,而其他手段又不能解决矛盾时,它给了中小
    2023-05-07
    408人看过
  • 公司解散与清算案件处理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023-06-13
    334人看过
  • 论公司解散清算法律制度的立法完善
    【企业解散与清算】论公司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的立法完善。公司的解散,也就是解散为成立公司而聚集在一起的股东,解散公司。但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解散与一般意义上的解散并不完全相同。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停止经营活动,进行清算的状态。这种状态通常只持续很短的时间。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成立后,被解散的公司进入清算阶段。清算结束,注销登记后,公司丧失法人资格。显然,公司的解散比一般文学意义上的解散更为复杂。根据法学理论,“公司解散”的含义是:(1)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从未依法成立的公司不存在解散问题;例如,一旦发现一家从未正式合法注册的所谓“公司”,政府有关部门将予以取缔,而不是“解散”(2)当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理由出现时,公司解散。否则,公司将不会停止其活跃的经营活动,而是将长期继续经营(3)公司解散后仍存在一段时间,其法人资格不会立即消失。只有在公司解散完成清算
    2023-05-07
    12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死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 1、被吊销营业执照; 2、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因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而解散。 公司解散时,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解散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用人单位... 更多>

    #公司解散
    相关咨询
    • 解散清算制度具体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5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公司分立或合并的除外;2、公司清算应当制定清算计划,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3、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程序是哪些呢,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30
      清算组的工作程序: 1、清理财产清算组成立后,即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必要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通知和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六十日内在全国或者登记地省级有
    • 公司解散清算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31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
    •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流程是什么呢,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30
      清算组的工作程序: 1、清理财产清算组成立后,即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必要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通知和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六十日内在全国或者登记地省级有
    •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程序是什么呢,解散的前提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3
      清算组的工作程序: 1、清理财产清算组成立后,即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必要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通知和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六十日内在全国或者登记地省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