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于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作出的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申请人对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应当在执行复议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人因超过提出执行异议期限或者申请复议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应当在提出异议期限或者申请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律师补充:
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申请执行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其释明法律规定或者法定救济途径,一般不作为执行复议或者执行监督案件受理: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对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处理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
(三)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公证债权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或者部分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五)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不通过执行复议程序进行救济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针对人民法院就复议裁定作出的执行监督裁定提出执行监督申请的;
(二)在人民检察院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后又提出执行监督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而作出执行监督裁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于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作出的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人民法院应当立案,但法律、司法解释或者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依法应当提出执行异议而未提出,直接向异议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异议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执行监督;申请人依法应当申请复议而未申请,直接向复议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复议法院申请复议或者申请执行监督。
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申诉信访过程中,发现信访诉求符合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处理。
-
关于严格执行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有关规定的通知
335人看过
-
关于侦查监督的规定?
61人看过
-
关于罚金刑执行监督的探讨
389人看过
-
监督执法工作如何进行规定?
83人看过
-
管制规定的执行与监督
393人看过
-
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试行)
154人看过
-
法律对监督机关的执行有哪些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5法律的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
监外执行期关于监外执行期收监的法律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3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
关于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为确保侦查起诉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监视其活动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是唯一的赡养人;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符合取
-
监督的执行机关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81、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管制刑罚,罪犯的一切活动都会被有关部门监督,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
监外执行问专家暂于监外执行刑期有何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9监外执行能折抵刑期。 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