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听证会的程序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9:53:23 351 人看过

是法院听证会程序,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二个阶段。

准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

2、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

(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3、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

4、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会召开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布执行听证开始;

5、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并征询听证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有申请回避的,应当休庭,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质证辩论阶段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

1、异议人或申请听证人陈述异议(申请)理由、事实和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相对人、其他当事人分别进行申辩,对异议人或申请人的主张承认或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3、听证主持人归纳争议的焦点及听证的重点,并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4、各方对争议焦点无异议后,听证主持人要求听证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质证和辩论。焦点问题多于一个的,可分别进行质证和辩论。

5、先由异议人就争议焦点问题发表意见,随后各方当事人依次发表意见,出示或宣读各自提供的证据,并与其他各方进行质证;

6、听证参加人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可就相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发问。各方当事人之间可就有关证据问题互相提问和辩论。

7、听证法官根据质证的进展情况,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并就有关问题要求听证当事人回答,并听取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假释的程序要经过三个步骤,审核六种材料后,最终给予假释的权利。而法院听证会假释程序包括准备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各方发表意见后,就有关问题进行辩论程序,最终宣读裁定结果。犯罪分子必须有悔改意思和实际良好表现才有可能获得假释。

假释的程序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拆迁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拆迁听证的程序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人代理;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建议当事人有权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听证笔录应在审查无误后签字或盖章。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二、需办理的手续:(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
    2023-08-16
    230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听证会的内容
    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一、法院听证后下一步法院听证后下一步:经人民法院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有义务出庭参加听证。异议人、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自动撤回异议或申请请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
    2023-03-31
    322人看过
  • 构建假释听证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公正两个方面。**公正作为一种“看得见的正义”,既具有自身独立的价值,又是实现实体公正不可或缺的手段。服刑人员因自己的犯罪行为被剥夺人身自由可以说是罪有应得,是其必须付出的代价,“但他们仍是国家的公民。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凡是没有被法律明文剥夺或者限制者,罪犯都应依法享有”。随着保障人权观念的确立和现代刑事法治思想的进步,人们对假-释的性质有了新的认识,假-释不再被视为对服刑人员的一种奖励措施,而是一项法定的权利。假-释案件的审理结果关系到服刑人员的重大利益——能否提前获得人身自由,理应通过严格的程序设计加以保障。传统的书面审理方式在程序安排方面存在缺陷,具而言之,被报请假-释的服刑人员被排除在程序之外,其主体性没能得到应有的体现和尊重,其意见得不到表达,只能被动地接受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有违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要保障假-释权的行使,就应当保障被报请假-释的服刑人
    2023-04-22
    275人看过
  • 有关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许可听证的定义行政许可听证,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二、行政许可听证的条件(1)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三、行政许可听证程序1、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和已知的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应予公告。2、听证公开行政许可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权的听证案件,不宜公开进行。3、听证主持人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主持人既可以是行政机关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行政机关的其他有能力胜任的人员,如专家、学者等等。4、听证中的举证和质证行政机关是负责审查行政许可的负责机关,在听证中负有主要的举证责任。在听证中申
    2023-02-12
    189人看过
  • 听证会报名程序及要求是什么?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听证会的流程:(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
    2023-07-22
    162人看过
  • 如何办理假释,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以下材料:(一)《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三)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四)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五)提请假释的,应当附有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六)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对被判决死缓、无期徒刑的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同时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签署意见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
    2023-04-21
    448人看过
  • 诈骗罪假释规定内容是什么?
    可以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刑法》有关假释的规定条款: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一、假释期间要注意哪些问题《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第八十五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
    2023-04-10
    176人看过
  • 行政拘留是否需要告知听证,听证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是否需要告知听证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的时候是需要告知被处罚人和家属的。在行政处罚中,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而行政拘留并不属于听证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
    2023-04-19
    94人看过
  • 听证程序的流程和原则是什么
    听证程序遵循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听证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7)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三人、证人等)进行陈述。(
    2023-06-13
    55人看过
  • 什么叫假释程序
    假释程序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之后有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程序只能宣告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一、什么叫假释程序假释程序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二、假释和减刑的区别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且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期的犯罪分子。它只能宣告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限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就应依法撤销假释,将其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合并处理。减刑则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包括从较重的刑种改为较轻的刑种或者从较长的刑期改为较短的刑期,刑法
    2023-06-05
    272人看过
  • 征地听证会哪些人可以参加,征地听证会程序是什么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一、最新的征
    2023-06-21
    265人看过
  • 听证会上的异议程序
    先启动该听证会程序的异议人或者其代理人等宣读异议书、被异议人或其代理人宣读答辩书或作简要答辩;举证(含证人作证,下同),一般是一事一证或者分类举证,然后请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代理人质证,最后请被执行人或者其代理人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一质一辨、一辨一清、一清一认。接着依序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举证,要求与上述相同,直到举证程序完毕。质证中允许进行简要辩论;举证程序结束后,执行长宣布进入辩论程序。各方当事人发言顺序与上面相同;辩论程序结束后,合议庭应即进行评议,一般应在十五日内评议并作出书面裁决。认为执行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并阐述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异议成立后,报经院长批准,分别作出中止执行标的物及解除,撤销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的书面裁定,并送达有关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普通程序吗执行异议之诉是普通程序。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
    2023-07-22
    240人看过
  • 拆迁听证会有哪些内容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3)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介绍说明;(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一、海关处罚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听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听证主持人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身份;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参加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名单,询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是否申请回避;3、宣布听证纪律;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并介绍案由;5、案件调查人员陈述当事人违法事实,出示相关证据,提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据;6、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申辩,提出意见和主张;7、第三人及其代理人陈述,提出意见和主张;8、听证主持人就案
    2023-06-19
    13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听证会有什么程序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要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要举行听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
    2023-06-14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听证程序是怎么回事?听证内容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3
      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 什么是国土资源听证,哪些情况下会召开听证会,听证程序的内容如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国土资源听证,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策和决定前,向其告知作出决策和决定的理由和听证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此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表达意见、提供证据、进行申辩和质证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一系列规范程序所构成的法律制度。《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了依职权听证的范围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必须组织听证的事项,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属于《国
    • 征地听证程序一般是什么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3
      征地,是国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其本质是为了建设生活环境更好的国家,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而参与征地的普通群众可以拿到征地的善款,过上更加宽裕的生活。然而,对于那些实在有不同意见的群众,我们就可以召开征地听证。
    • 拆迁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拆迁听证的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2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人代理;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建议当事人有权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听证笔录应在审查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 什么叫假释听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3
      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个方面。程序公正作为一种“看得见的正义”,既具有自身独立的价值,又是实现实体公正不可或缺的手段。服刑人员因自己的犯罪行为被剥夺人身自由可以说是罪有应得,是其必须付出的代价,“但他们仍是国家的公民。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凡是没有被法律明文剥夺或者限制者,罪犯都应依法享有”。 随着保障人权观念的确立和现代刑事法治思想的进步,人们对假释的性质有了新的认识,假释不再被视为对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