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能否主张第三人侵权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5 13:33:50 317 人看过

一、工伤赔偿后能否主张第三人侵权赔偿

当事人若因工伤事件被用人单位作出了赔偿之后,还是可以对侵权行为人主张侵权赔偿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根据相关的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二、工伤赔偿的基数是怎么算的

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不是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工资收入计算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三、工伤赔偿协议怎么写才有效果

工伤协议书书写具体如下:

1.标题;

2.订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3.正文。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开头是交待签订协议的目的、原因、依据。主体要求就协议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全面的说明,尤其要着力写好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落款:应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写和解协议书时,和解协议书内容符合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和解协议书意思表示真实;

3.和解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n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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