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广西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座谈会在南宁召开。据悉,近年来广西不断加大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力度,向上级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115件,获授权50件,涉及水稻、玉米、花生等品种,总数在全国排名靠前,有1人被评为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个人。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推动农业植物育种持续创新和种子产业化的根本动力,是规范种子市场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度保障。2010年,广西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植物品种权的意识,打击侵犯品种权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种子市场环境,切实保护了品种权人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年内共受理、查处侵权案件请求书4份,其中调解3份、立案调查1份。
在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中,广西在加大保护品种权宣传力度、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公正处理侵权案件的同时,还认真抓好种子生产许可证及副证核发工作,对申请人申请授权品种生产许可证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没有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坚决不予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及副证,从而在源头上有效地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一管理新模式,得到农业部的高度肯定并认为是全国首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记者
唐广生)
-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172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有哪些程序
287人看过
-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已达5099件
178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如何界定植物新品种侵权
309人看过
-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
494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及我国植物新品种取得的成果有哪些
54人看过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植物新品种不属于专利,如果是生产这种植物的新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 更多>
-
-
第四章农业部分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销售:(一)以买卖方式将申请品种的繁殖材料转移他人;(二)以易货方式将申请品种的繁殖材料转移他人;(三)以入股方式将申请品种的繁殖材料转移他人;(四)以申请品种的繁殖材料签订生产协议;(五)以其他方式销售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育种者许可销售:(一)育种者自己销售;(二)育种者内部机构销售;(三)育种者的全资或者参股企业销
-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1.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这就是植物新品种权。2.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
-
植物新品种是否受保护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植物新品种是否受保护?在此可以明确地知道,其是受法律保护的
-
如何将植物新品种保护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81、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文件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 2、文件准备齐全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国家林业局指定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对于申请品种权的育种者,可以直接向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递交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申请文件。 3、申请文件递交后,申请人所申请的保护品种将在国家林业局下发的书面公告或网上进行公告,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