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罪可以判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9:23:21 303 人看过

犯聚众扰乱罪是能坐牢的,对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只要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就构成本罪,首要分子量刑更重。

一、中国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判刑标准

中国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判刑标准如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导致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有哪些?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三)、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闹事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本罪。聚首聚集众人的手段多种多样,可以是煽动、收买、挑拨、教唆等等,聚首可以是躲在幕后唆使、策划而不亲自实施具体扰乱行为人的。

(四)、只要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就构成本罪,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之一,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聚众扰乱行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与造成严重损失二者必须同时具备,前者是行为人实施扰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直接表现,后者是社会危害性的实际所在。

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数罪并罚合理吗?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数罪并罚是合理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条件是要根据具体的人数、行动时间以及具体的行为活动内容认定的,如果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处罚。因此不要参加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如果需要进行相关活动,请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以免造成严重的犯罪行为。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
    2023-06-28
    180人看过
  •  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犯罪量刑指南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对于位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该罪行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最高刑罚为七年有期徒刑。位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 众 扰 乱 社 会 秩 序 罪 刑 罚 标 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
    2023-10-05
    99人看过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属于结果犯吗?
    属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
    2023-06-23
    199人看过
  • 错判刑男子不满补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一名男子因特殊历史原因被错误判刑,出狱后政府部门已从精神上、经济上、政治上给予了相应补偿,但他却要求赔偿800万元精神损失费,同时要求追究办案相关人员的责任。由于两项要求没得到满足,该男子竟身穿黄色冤屈服四处喊冤,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因此再次被送进监牢。过去李某达曾被错判李某达(曾用名李某昌),男,云南马关县人,被捕前系马关县坡脚兽医站退休职工。李某达聚众闹事还得从30多年前说起。1973年1月,李某达因破坏军婚,经马关县委决定给予辞退。之后,在1978年、1981年、1988年他分别被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3家法院以阶级报复打人罪;诬告陷害、侮辱、妨害公务罪;脱逃罪;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992年10月9日李某达刑满释放;1994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达的案件进行再审,在认定李某达有违法行为的同时,对李某达作出了宣告无罪的再审判决。之后,各有关部门给李某达落实了政策
    2023-06-08
    167人看过
  • 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还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案情]2005年9月17日8时许,李集镇庙东村村民司*安及女友在商永公路李集超限站东200米处因交通事故死亡。次日庙东村委干部司*营(另案)等人以事故是李集交警中队追车造成的为由制造事端,组织群众到李集交警中队闹事,借机发泄其对公安交警的不满情绪。期间,被告人李*义积极参与,与庙东村群众一起开车拉人到李集交警中队。在群众与干警厮打期间,李*义抱住一名干警让其岳母殴打。被告人李*套受司*营的指使,两次到李集街上找人作证,让在一张白纸上签名并按指印,以证明司*安的死是交警追车造成的,为司*营等人提供闹事依据。被告人司*华在得知庙东村群众要把尸体抬到李集交警队后,给新闻媒体打电话,发现公安干警外出时,鼓动群众起哄、围攻、阻拦。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司*营、司*军等人的组织下,强行将司*安及女友尸体抬到李集交警中队办公室,砸坏门窗玻璃及办公用具,殴打、辱骂干警,致使李集交警中队正常工作无法进行达8
    2023-04-25
    262人看过
  •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通常情况下是如何判刑的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规则: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应由法院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严重破坏交通秩序的行为,如拦截车辆,断绝交通,围攻、殴打交通民警等。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定罪量刑?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3-07-29
    144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的刑责如何判断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什么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已确立,其意志薄弱,可塑性很大,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诱惑。如果他们参与有违社会道德准则的淫乱活动,不仅有害于其自身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培养他们健康的性道德观,反而只会助长他们与社会德德的背离,最终导致其丧失人伦道德,腐化堕落,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甚至诱发其他犯罪,因而现代文明各国
    2023-07-06
    380人看过
  • 关于聚众淫乱罪判刑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聚众淫乱罪是指公开鄙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聚众淫乱罪的构成: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秩序。聚众淫乱犯罪是违反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沟通规则,破坏社会习俗的行为。它从这方面破坏了公共秩序,也可以说是破坏了公共秩序中的沟通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有聚众,是指聚集人,是指主要分子故意发动,聚集特定或不特定的人,在一定时间内聚集在同一地点。聚众的众至少应该是三人以上(包括三人),但不是三人以上的罪犯。只有两个人不能构成本罪。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手淫、口淫、鸡奸等。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说,明知会发生
    2023-08-09
    410人看过
  • 如何判断聚众淫乱罪
    刑事责任能力
    聚众淫乱罪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犯罪的客观方面有两个,聚众行为和淫乱行为。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犯聚众淫乱罪的,处五年以下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聚众淫乱罪应如何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实践中,对于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能否构成本罪存在争议。我们认为这种行为虽然在表现现象上看似具有聚众淫乱的特点,但结合犯罪的主客观恃征来分析,其并不符合本罪的构成特征。从主观方面看,虽然行为人嫖娼具有寻求下流无耻精神刺激的主观动机,但对于其他聚在一起共同向行
    2023-07-01
    374人看过
  • 涉嫌敲诈勒索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自首还会判刑吗
    涉嫌敲诈勒索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有自首情节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有免除处罚的可能性。《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一、对敲诈勒索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审查起诉内容有哪些?(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二、涉嫌敲诈勒索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
    2023-06-27
    404人看过
  • 聚众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罪辩护可以聘请律师吗?
    聚众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罪辩护可以聘请律师。我国《刑法》中明确的规定,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论处,目前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情形很多,量刑的情节也各不相同,这要看公安机关是如何认定。而在认定构成了此罪的时候,必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追究刑事责任。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2023-06-26
    404人看过
  • 社会秩序受扰乱时聚众罪可否立案?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客观方面较多,对于立案标准通要求客观上出现因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通常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并审核有无管辖权,皆符合条件便会立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
    2023-07-11
    307人看过
  • 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5)渝一中刑终字第369号原公诉机关合川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均林,男,生于1955年9月19日出生于重庆合川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重庆合川市太和镇富金村9社47号。2004年8月13日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被逮捕。现押于合川市看守所。合川市人民法院审理合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杨均林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于2005年6月7日作出(2005)合刑初字第179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杨均林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决认定,2004年3月,重庆合川市太和镇富金坝电站枢纽工程在修建过程中,被告人杨均林与唐建全、杨均界(均另案处理)等人认为修电站征地补偿费过低,便组织、煽动村民阻碍电站施工。杨均林到北京上访回来后组织村民
    2023-06-06
    145人看过
  •  扰乱治安非法聚众被拘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行为将会被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非法拦截或者强登交通工具,破坏选举秩序。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行为之一,将会被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的秩序;(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2023-10-02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被拘留会判刑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之后基本都要判刑的,看我们这边在案子中起的什么作用,一般的参与人员在3年以下量刑,首要分子要判3~7年的!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详细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 聚众扰乱罪能直接坐牢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4
      要看情节严重程度。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敲诈勒索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会判刑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9
      涉嫌敲诈勒索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就算有自首情节也会被判刑,除非犯罪情节较轻才可以免除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在量刑的时候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具体的量刑幅度还是要充分结合犯罪情节才能准确分析。
    • 聚众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能被立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7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转治安处罚是可以的,虽然行为人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但是在没有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的时候,此时就是不能以刑事案件的方式来处理,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人也是只能予以治安处罚的。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从犯自首了会判刑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