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一女多嫁”起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1:32:51 182 人看过

中国法院网讯江苏省苏州市园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两起由一房两卖引起的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

近两年,随着苏州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大量产权手续相对不齐全,买卖程序相对不正规的拆迁安置房流入二手市场。很多妄想空手套白狼的贪婪者乘机出手,利用手中的房源“一女多嫁”,甚至卖而不给,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并引发矛盾和纠纷。

被告徐某因拆迁安置得房屋两套,随即将其中一套以15.5万元转卖给林某。签订协议后,林某支付首期房款8万元。同年7月,徐某又将同一套房屋以17万元出售给蒋某,签约后收取首期房款11万元。后徐某一直未履行交房手续。林某和蒋某在多次催告未果后,分别向园区人民法院起诉。庭审中,徐某辩称房屋未取得房产证,不符合出售条件以及作为家庭财产共有人的父亲对卖房一事不知情等理由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园区人民法院在多方面审理查明后分别对两起案件作出判决,要求徐某返还所收房款,并向林某和蒋某支付违约金和损失费。

笔者提醒人们,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存在巨大隐患。有些卖方在利益的驱动下,不讲诚信,任意毁约,造成买者既付出了精力,又花费了金钱,但最终还是得不到房屋,无奈只能诉诸于法院。买方在买房时要懂得保护自身的利益,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比如在买房前察看拆迁安置协议或产权证上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存在,可要求其他共有人一并作为出让人在合同上签字,以避免出让人有借口毁约,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另外,对于一些资质较差的,甚至没有经营资格的房屋中介公司以及通过报纸网络等非主流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买房者不能为了省去房屋买卖中介费用,冒险进行此类房屋买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款纠纷官司要多久安置被拆迁方?
    一、拆迁款纠纷官司要多久安置这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拆迁补偿诉讼所需的时间要根据法院适用的审理程序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按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二、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处理拆迁款纠纷的处理,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处理:(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
    2023-04-19
    10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纠纷法院受理吗
    受理。如果是安置补偿纠纷、强拆纠纷等提起诉讼,是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但对于公民提起的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依法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违法变更拆迁补偿协议的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纠纷引起的诉讼通常属于行政诉讼,但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也受理。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公证吗事实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必须公证,公证与否看当事人的约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是双方协商自愿后签名盖章,那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但如果拆迁的房屋属于管理部门代管的,那么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另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
    2023-03-02
    369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权益纠纷能否直接起诉
    一、房屋拆迁安置权益纠纷能否直接起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强制拆迁的程序怎样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拆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
    2023-04-18
    370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出嫁女有没有份
    一、拆迁安置补偿出嫁女有没有份出嫁的女儿是否有权享受拆迁安置补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如下:(一)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二)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三)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1、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
    2023-06-15
    258人看过
  • 农嫁居拆迁安置政策
    1、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2、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对危房、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征收房屋,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3、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实施意见》中规定,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明确补偿金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4、限购后仍可获安置房如果家庭已超限购门槛,即本市户籍家庭有三套房,或外地户籍
    2023-04-03
    112人看过
  • 拆迁安置怎么解决纠纷?
    一、拆迁安置怎么解决纠纷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
    2023-06-15
    26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名额转让协议纠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台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拆迁人违反过渡期限的法律责任有(1)安置补偿费方面的责任。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
    2023-03-07
    329人看过
  • 协议安置房屋拆迁纠纷怎样处理
    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担保合同纠纷能否申请仲裁担保合同纠纷能申请仲裁,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之间签订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
    2023-06-25
    471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因产权调换而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豫法民一终字第17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董振科,男,汉族,1945年7月17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法定代表人翟振锋,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都彦国,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法制科科长。委托代理人阎耀军,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职工。上诉人董振科与被上诉人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因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董振科于2001年3月28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州二七区房管局按拆迁时约定的产权调换对其全家全部按拆迁面积146.98进行安置住房,按11户产权人安置住房,支付董振科过渡补助费200.84399万元,诉讼费由郑州二七区房管局承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13日做出(2001)郑民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董振科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作出(2001)豫法民终字第4
    2023-07-05
    382人看过
  • 拆迁安置纠纷如何列被告
    一、拆迁安置纠纷如何列被告?被告是征地主管部门,征地主管部门要对房屋拆迁安置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拆迁安置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拆迁安
    2023-06-15
    294人看过
  • 拍卖房产不守信,一女二嫁起纠纷
    作者:好望角新闻收了张家的彩礼,结果把女儿嫁给李家,过去常见的婚姻纠纷现在又发生于房产拍卖中。不久前,当事人季某一纸诉状将刘庄镇民主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陈某告上法庭。事情缘发于2002年9月1日,民主村村部张贴公告,公开出售原协力村部(现两村合并)代销点两间集体房产。这是两间门面房,一直由另一村民赵某租凭,用于营销生活用品。公告张贴后,季某与赵某都报名购买。同年9月10日,村委会在刘庄镇法律服务所主持下公开举行拍卖仪式。出售的房产拍卖起价为4260元,村委会派两名会计到场,当场分别收取二人的竞标款。二人先各缴了4260元,然后每200元一档往上加拍(每加拍一档,都各自掏出200元现金缴到会计处)。经过36轮报价角逐,房价由上升到25060元。赵某不敌,当场表示不要房子了,并从会计手里拿走自己的竞标款。而会计如数收取了季某的购房款,并开具了两张收条。村支书现场表态季某中标,承诺不超过10天交房。
    2023-06-10
    293人看过
  • 女儿嫁出去后能否分得拆迁安置补偿?
    如果出嫁了,但户口没有迁出,就还是该村集体的成员,依法应享受同等的福利和待遇。如果村里的福利只分一半,其行为是违法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通常是按户口薄中登记户口进行补偿安置,而不是按有没有分到地。因此,女儿是有权利分到安置用地的。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能迁回娘家么1.只要你娘家所在的村同意接收,你所在地的镇派出所同意你迁移,就可以转回你娘家,与你是否自己单独立户没有关系。2.一般情况下,出嫁的女儿如果户口已经迁走,在离婚后虎口无处安放时,才可以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迁移落户。3.户口政策各地差异很大,出嫁女儿的户口是否能迁回娘家,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才是最准确的回复。
    2023-07-02
    315人看过
  • 公房拆迁,拆迁人说已出嫁的不享有拆迁安置权益?
    诉求内容:我家是公房,承租人是我奶奶。我和我爸妈一直跟奶奶同住这房子里,我老公的户口在厦门,结婚后我们因为都在福州工作,所以一直住在我家,包括我的孩子出生后户口也是跟我在这里,我们一家没有人在他处有任何房产,包括我老公也没有。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前几天拆迁办的人来我家跟我爸妈说,我已嫁人,尽管户口在这里,常住这里,我和我孩子也不享有拆迁安置的权益???请问这样的说法合理么?拆迁办是凭借什么条例这样说的?承租人与同住人难道不具有同等的权益?回复意见:根据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房屋征收以房屋所有权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为补偿对象,与户口无直接关系。(台江区房管局回复)
    2023-04-23
    296人看过
  • 房屋二次销售导致的拆迁安置房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即先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能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一房二卖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03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08
      1、双方所签的合同有效时的纠纷处理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房产商擅自改变房屋座向等情况,可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但按规定房产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被拆迁方变更方案。如果房产商未告知,房产商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存在有价差,应按合同约定安置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分别进行评估,房产商补偿被拆迁方的价差损失,且房产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现在修建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怎么打官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4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
    • 安置房纠纷怎么起诉拆迁合同官司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30
      安置房纠纷可以书写起诉状,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然后起诉对方。但发生安置房拆迁纠纷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应当根据纠纷的内容来做出不同判断。
    • 拆迁安置问题纠纷的起诉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3
      行政起诉状的基本格式:(1)原告: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等(2)被告:包括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案由: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4)诉讼请求: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5)事实与理由: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6)此致、落款、时间:此致诉请法院、落款是具状人,时间填写当天日期即可。
    • 拆迁安置房被一房多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2
      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要求出售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 “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