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借名贷款是否违法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0:04:57 67 人看过

1、如果明知是借名贷款仍然进行发放,则属于违法放贷,违规放贷数额巨大的还可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2、如果放款方主观不明知,并且在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情形下仍未发现借名贷款的情形,该情形下进行放贷只能说放款方审核不力,而非违法犯罪。

一、什么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4、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如果行为人并未直接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所在单位内部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该内部规定的内容也没有被国家规定所涵盖,则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数额是否巨大。如果数额不属巨大,则不能构成本罪。

3、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本罪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违法发放贷款罪能否取保候审
    违法发放贷款罪,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违法发放贷款罪既遂的量刑?违法发放贷款罪既遂的量刑: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2023-07-29
    280人看过
  • 什么是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如何处罚?
    贷款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将资金附条件地借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一种金融活动,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加强信贷管理,对搞活经济,改善宏观调控十分重要。近年来,一些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给国家和金融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国家的正常金融秩序,为严厉打击这类犯罪,刑法规定了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两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在于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根据刑法规定,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条件是:1.构成犯罪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非上述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商业银行法》、《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信贷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行为。关系
    2023-06-11
    254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能否获得假释?
    违法发放贷款罪这一罪名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若相关金融机构违法发放贷款的数额高于一百万,或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于二十万元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违法发放贷款罪会怎么处置的对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人的量刑为:1、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023-07-06
    440人看过
  • 借名贷款是否构成犯罪,被发现怎么处罚
    一、借名贷款是否构成犯罪,被发现怎么处罚1、借名贷款排查出来的案件,一般来说,会视金额及情节而定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的罪责有违法发放贷款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二、借名贷款的法律责任谁如何承担1、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
    2023-06-12
    286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损失是否包括利息?
    不计入。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构成犯罪,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从中收取的法定范围内的贷款利息不是非法所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非法发放贷款就是违法的,某些贷款对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对违反放发放贷款犯罪行为的认定主要从其侵害的客体、损失额度、主观行为表现等几方面着手。一、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
    2023-03-19
    278人看过
  • 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构成犯罪吗?
    不能免责。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实际审查的银行工作人员容易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承担刑事责任。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也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仍发放贷款,应当由实际用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不用承担还款责任,银行职员在公安机关所做笔录可作为证据采信,相应担保也应认定为无效。房产证抵押贷款银行多久放款一般银行对房屋抵押贷款的办理时间是这样规定的,借款人自递交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完整的申请材料,并通过个人资质和抵押房屋的审核之后,15-20个工作日内便可获得贷款。1、在贷款产品中抵押贷款属于比较传统的贷款方式,尤其是房屋抵押贷款存在的时间已经很长,几乎所有银行都在开展这项业务,不过不同的银行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在要求上略有不同,而且放款速度也有差别。2、银行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需要进行资质审核,审核过程中会涉及房产评估、抵押登记等操作手续,所以放款的速度会相对较慢
    2023-08-04
    327人看过
  •  单位犯罪是否需要满足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本文介绍了单位犯罪的定义和相关规定。单位犯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罪名。这些罪名包括:1.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核心罪名】单位犯罪:银行员工违法发放贷款的法律责任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侵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犯罪行为。其中,银行员工违法发放贷款是一种常见的单位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法发放贷款,给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2023-08-30
    215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主观故意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违法发放贷款罪仍属于过失犯罪。一、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本地区掌握的具体标准。1、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银行或
    2023-06-28
    307人看过
  • 非法发放贷款罪的罪名及处罚
    非法发放贷款罪可构成单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上述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如何惩治非法发放贷款罪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有非法发放贷款罪的,应当对单位处以罚款,并依照上述有关个人犯罪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根据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的规定,可以知道,个人有非法借贷行为的,在被判有罪之前,此时的要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达到50万元以上。但是,如果该单位存在非法借贷行为,则此时的金额要求超过10
    2023-07-05
    438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归谁受理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归谁受理1、违法发放贷款罪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受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1、犯罪客体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
    2023-06-17
    268人看过
  •  高利贷犯罪行为:黑户放贷是否违法?
    高利贷转贷罪是一种涉及高利贷转贷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会被认为是犯罪。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借款人。对于单位犯该罪,会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对于自然人犯该罪,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私人高利贷行为可能涉及高利贷转贷罪。高利润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润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主管机关批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自然人犯本条规定的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
    2023-11-15
    143人看过
  •  德州犯罪行为:如何定性为违法发放贷款罪?
    德州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刑事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犯罪行为发生在特殊主体身上,即只能由中国的中小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以及这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实施。德州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刑事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犯罪行为发生在特殊主体身上,即只能由中国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以及这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实施。2.犯罪行为的本质在于这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3.这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权和责任,才能够构成该罪。4.该罪行的构成需要满足一定的客观要件,包括违法发放贷款、数额较大的贷款等。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
    2023-09-17
    387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罚金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罚金标准并无明确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一、单位违法放贷罪会处理谁单位违法放贷处理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处罚规定如下: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23-06-23
    284人看过
  • 发放非法贷款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对重大损失的后果是没有认识的。3、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秩序。4、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性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刑法第186条第2款、第3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2023-07-04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违法贷款犯罪?什么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
      非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要要素:主体是中国设立的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素:主观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素: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4)客观要素:客观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违法发放贷款罪没有损失造成,罪名是否成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3
      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
    • 违法发放贷款额总共150万是否构成犯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违法发放贷款额总共150万的构成犯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借名贷款属违法放贷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15
      如果在借名贷款中,放款方知道是借名贷款的情况下仍然放款,那么放款方就存在违法放贷的情况。而放款方严格履行了审核,但是并未察觉存在借名贷款的情况,这时候放款了,就不属于违法放贷,只能说放款方审核不力。实际上,放款方只要按照流程严格审查,借名贷款是很容易审查出来的,因此在实际的案例中,放款给借名贷款,就属于违法放贷。
    •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1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本罪仍属于过失犯罪。